隆德县人民法院简介
隆德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8月,现有干警62人(中央政法专项编制59人,地方事业编制3人)。大学及以上学历占87,年均审理执行各类案件1700余件。法院队伍建设基本实现了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为法院各项工作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z8?6xl3+7Wf2~2T
机构设置 M6~6DX32RF7.4X
隆德县人民法院县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含执行第一庭、执行第二庭)、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纪检组、政工科等11个内设部门和一个派出法庭沙塘人民法庭,共计12内设部门。 O6,CA,~3EI9:8R
法院建设 y4;,Go6=4Yz8?9c
近年来,隆德法院在县委和上级法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紧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结合全区法院“113+x”整体工作思路,立足队伍建设实际,深入实施“人才兴院”战略,大力开展“学习型”法院建设;落实“制度管院”措施,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围绕“公信立院”目标,积极营造气正风清的司法氛围;突出“文化建院”思路,构筑干警共同精神家园;坚持“科技强院”方针,为推动审判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物质技术保障;创新“基层党建”形式,充分发挥功能型党小组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体现“司法为民”宗旨,深入开展社会管理机制创新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凝聚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强大合力,有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科学化管理水平,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实现了法院队伍整体素质新提高,法院整体工作新发展,法院整体形象新转变的“三新”目标,为隆德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a4~,QP,.1Fu8!3M
所获荣誉 C8-8BU4:,gD1.9C
2008年以来,隆德法院连续两次被命名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受到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先后荣获“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区法院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2013年12月,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的全国法院党建创新案例评比中,“司法功能型”党小组被评选为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2014年2月,我院又被自治区高级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一次。在2013年度考核中,荣获市、县综合考核第一名,2014年沙塘人民法庭被团区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青年文明号”。 o6~9Sq6?8hH1;5w
2020年11月,被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 v1:7kG,=7TF2:3w
2021年1月,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称号。 A,=9Db8.4MG3: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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