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人民法院简介
雷山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12月2日,法院审判大楼现坐落于雷山县丹江镇雷公山大道,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工作局、书记官室、法警队等9个业务部门和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监察室、研究室等4个综合部门,下辖永乐、西江两个基层人民法庭。全院共有干警43人,其中法官18人,书记员17人,法警5人,其他行政辅助人员3人。研究生学历2人,大学本科学历37人,大专学历4人。近年来,雷山县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紧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和“尚法、致公、明断、清廉”的雷山法院精神,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及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不断完善和强化司法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着力培养“三语”法官,创新“汉语、苗族、英语”三语审判方式,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建设和美雷山提供了强力的司法保障。 Y9:2SF9.4Zw2~9H
雷山县人民法院现设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工作局、书记官室、法警队等9个业务部门和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监察室、研究室等4个综合部门,下辖永乐、西江两个基层人民法庭。 z15qg3~5Pk7=9p
近年来雷山县人民法院立足于县情,通过多种渠道,着力培训三语法官,努力探索一条符合民族地区审判工作实际的“双语法庭”、“双语庭审”、 “三语法官”的工作思路:一是与当地苗学会联合办学,加强干警对民族公序良俗、民族语言的掌握,减少语言障碍,消除对民族公序良俗的执法冲突;二是与高校联合办学,拓宽视野,提升素质。签署“三语法官”(即苗语、汉语、英语)培训协议,努力培养一批既精通司法业务、又懂得民族语言,同时具备英语口语交流能力的三语法官,为司法工作者走向职业化、规范化、精英化方向奠定基础;三是创新开展“1+1+1” 工程,探索老法官带新法官的培训模式。通过开展“院长+法官+书记员”、“庭长+法官+书记员”、“法官+书记员”等形式,做好传、帮、带工作,促进年轻法官尽快成长;四是主办“老法官讲堂”,加强对审判工作经验的总结提炼与传授工作。由资深老法官授课,做好对审判工作经验的交流、传授与对年轻法官的传、帮、带,解决好新法官理论功底扎实,但经验不足的问题,促进审判工作新手很快成为执法办案的能手。 o1!4cj9;7fP,-1W
2010年、2012年两次被省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全省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党组”; 2011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立案信访文明窗口”; 2013年获省高院授予“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称号,执行局获集体三等功;2010年被黔东南州委政法委评为“全州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2014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文明单位”称号。 B5;6tz2:5Gw2~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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