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人民法院简介
*单位名称 汾阳市人民法院 *单位简介 汾阳市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市委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汾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机构设置 院长1名,副院长3名,政治处主任1名,纪检组长1名。下设16个内部机构,包括政治处、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刑事审判二庭、监察科、司法警察大队、文峰人民法庭、杏花人民法庭、三泉人民法庭、肖家庄人民法庭。 *领导分工 院长负责全院工作,副院长负责业务庭工作,纪检组长负责纪检监察,政治处主任负责队伍建设。 *职能职责 1、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2、审理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3、审理当事人申请或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一审再审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而又需要本院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按照权限管理法官、书记员、执行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以及工勤人员;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和开展全院的法制宣传工作 R41Lp3?7tl1;1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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