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位于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乐山大佛和峨眉山之间,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四川省乐山市的苏稽新区青衣江畔,学院于2002年4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由乐山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含医药卫生、财经旅游、机械电子、新能源学科的一所综合性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具有70年办学历史。 m9;7ak9:2eC48h
学院是四川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学校,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是四川省文明校园学校和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教育部——中兴通讯ICT行业创新基地”、“国家西部旅游专门人才培养基地”、“四川省首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是全国办学模式研究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四川省哲学学会副会长单位,四川省计算机学会副理事长单位,四川省电子学会副理事长单位,四川省计算机学会高职高专分会理事长单位。先后获得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四川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四川省文明单位、四川省文明校园、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来华留学生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x7+3CX5+8Hl8.1r
学院占地面积800余亩,学院现有教职工586人,其中博士24人(含在读),硕士272人,培养博士后4人次。具有正高级职称43人,副高级职称137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任专业教师90%以上,在校全日制学生近1.3万人。学院设有护理系(医学系)、药学系、财经管理系、新能源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旅游系(艺术设计系)、基础公共课程部(体育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文科、理科和工科所属专业53个。其中护理、硅材料制备技术、移动通信技术专业为国家级骨干专业。学院拥有一所直属附属医院和乐山市中医院、乐山市老年病专科医院、乐山市妇幼保健院三所非直属附属医院。 d,;2CL4~1Rk6!7J
学院现建有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省级优质职教师培基地1个、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省级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2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拥有国家级首批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创新人才等省级专家13人。 l58ko4.8xx3=3J
学院拥有配有先进仪器设备的实习、实训室和培训基地,建有目前国内ICT行业最先进技术设备的“教育部——中兴通讯ICT行业创新”基地、国内首家“多晶硅仿真工厂”和“乐山太阳能研究院”“乐山药物研究中心”“3D打印工程技术中心”科研基地。建有“现代网络通讯实训中心”“汽车检测与维修实训中心”“多晶硅铸锭生产实训中心”和“智能交通实训中心”。 X3:9XQ54Ag5+,F
学院坚持“科研强校”的办学理念,以应用型科研为导向,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研成效突出。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社科成果三等奖2项。获得市级科技进步、科技论文奖及社科成果奖共73项,其中:特等奖3项,一等奖 17项,二等奖23项 ,三等奖 30项。 f8.8XI9-6qG4:8t
学院坚持“整合资源、多元合作、深度融合、共同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走内涵发展和“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道路,与中科院成都分院、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中山 大学、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医科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华为集团等省内外170多家知名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 o2;3Cl3.,QT,?9H
学院积极开展多层次、宽领域、多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先后同美国、芬兰、加拿大、德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泰国、老挝、尼泊尔等国家以及香港、台湾地区的39所高校或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引进美国、加拿大、日本、芬兰、澳大利亚等国家优质教育资源;常年开展师生的交流互访和进修学习。在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中,学院首先招收学历制留学生,自2011年起,先后招收来自泰国、老挝、塔吉克斯坦,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蒙古,越南,土耳其,孟加拉,尼泊尔、马来西亚、安哥拉籍国际学生500余名,目前在读国际学生180名。2014年学院获得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来华留学生教育先进集体”称号,在国际交流与合作领域迈出了全新的一步。 P4=6jL6.6dZ3:8r
学院招生人数和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一批护理专业、机电专业毕业生在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芬兰、沙特阿拉伯、新加坡、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工作。学院毕业生称职率达90%以上,受到了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 05!7hT9?7NS4;4s
自学院建院以来,先后为国家培养输送了卫生、旅游、财经、营销、机械、电子、新能源等方面的中高级业务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5万余人,为企事业单位、农村培训乡村医生、农民工、会计、高级营销员、机电类技术工人等达4万多人,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O2;1bW3!7Rv4?9q
立足新的起点,学院将不断砥砺奋进,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努力塑造“扎根乐山、立足‘双城’、辐射国际”的发展新格局,培育“四川特色、国内一流、国际水平”的发展新优势,开启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质量一流”的高水平职业技术大学新征程。 D9?3hr7~7zF6=4m
r5;,OV5!6mR7+5C
(2021.11.26 ) k4,qC61Rh4~5p
学校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青江路中段1336号 L3?5lY3!6QX9;3x
学院章程
1 x2?1uj,;9at3+,y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k7:3Kz7+2rQ2+7j
2 V5~8BH,;6Dt35o
序 言 Y6~9gC,;4bA5=9J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于 2002 年 4 U5:6jg6.6hC5?40
月由四川省乐山卫生学校(1951 年)、四川省乐山财贸学校(1978 a2=,MW65Vv4+6M
年)、四川省乐山工业学校(1984 年)合并组建的一所全日制高 D1:9YI9:1rS8+7b
等职业学校。 r9-7WZ9:,QR2!8N
学校秉承“整合资源、多元合作、深度融合、共同发展”的 W2-4RA8~8pM3.1D
办学理念,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 c4;6Lg9;7cG6;3U
就业为导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现代学徒制,为区 J6:,dT5?6iq6.1I
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适应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 b7+9RN7~6yj2:7h
公共服务需要的高端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着力把学校建设成 e2.7JK83Zn1~,j
为特色鲜明、质量优良、社会满意的高等职业学校。 a5=8YX4.3Nl8:7Q
第一章 总 则 S1;8TU8-1BE9:9r
第一条 为了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自主管理,建设现代 b9:3fT6;,JD3!3Y
大学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 c1;6GV67xl3,C
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 c4?6LV1?7dq8=4m
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04+7OJ4~5IH9:7W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乐山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为 Leshan A9-2nG8-8KG9?5e
Vocational & Technical College。 i4.5VD9:6kF2;8v
3 h8-6Mq86Xn4;3X
第三条 学校法定住所为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肖坝路 108 x8.6jP,;8yk5?3E
号(斑竹湾校区)。学校校本部是斑竹湾校区,另设有白塔街校 c7.1oM,:2Vi9!8C
区、新村校区、城北校区、肖坝校区。经举办者批准,学校可视 c3+,Cs8?7si6+,H
需要设立和调整校区及校址。 A1?2XM3:6Gs9;1Q
第四条 学校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 v,-,De6=1KE,=8s
法享有相应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独立承担法律责任。院长是 a7.4Po8.2tI26C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g4~6xd,?6Qb8~5s
第五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 V9-9bM8~5LS6:2f
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 f5~6gA2~7KG4-1b
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等办学职能。 p9~5Qu1;7DA5+,s
第六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以 I2.,sL2.9fs3?1w
下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坚持党委领导、院长负 s2-6Ed2~5aT8+2W
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依法治校。 E8:8uH6;6gs1:5v
第七条 学校的基本教育形式为全日制专科层次高等职业 G8;5rn8:9ZD2.7Q
教育。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依法开展国际学生教育、 k5!9sm5,Yt4?5M
中外合作教育、成人学历教育等形式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的职业 G2=7Eo7:5Ea5!2I
技能培训、鉴定。 O8;3rU3+5Zn5?4B
第八条 学校学科专业设置以医药卫生、电子信息、财经商 H6?,cQ6;5fj2:6Y
贸、旅游、能源动力与材料等专业大类为主,协调发展装备制造、 Z9-3CS4.70R42O
药品食品与粮食、交通运输、土木建筑、农林牧渔、文化艺术等 d4:6RS6.4vH1-3e
大类特色专业。 R,-3bN3:,ju7+1L
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战略依法设置和调整学科专 V33S06+1qD8!3G
4 k7=8eR6-4xV,:1B
业,合理确定办学规模。 P6-5Do9:5wN4.1K
第九条 学校依法确定和调整学历教育修业年限,推行学分 H3:7bw6-1zo9~4g
制。 T4~4ti5!2Xf28j
第十条 学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依法实行信息公开 z1:,0T8-5jq,-2S
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办学及其他相关信息。 S68bg48zS4~4C
第二章 举办者与学校 m9=9Xa35OP7!9L
第十一条 学校由乐山市人民政府举办,四川省人民政府教 x5-1cx6+7P07!5r
育行政部门依法实施教育行政管理。 Y8=,NM2:3Od7!2u
第十二条 学校举办者依法管理和监督学校办学行为,考核 F7:1JM4?,yu6=4s
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按照有关规定任免学校负责人,决定学校 F1:2RE46Of41Z
的分立、合并及终止、变更等事宜。 P4;4uW4~3Oq9:9n
第十三条 举办者为学校提供必要的办学经费和条件,在学 j6.6Ew3-,b07+7V
校招生、校企结合、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毕业生就业等方 R88wA8~5iE3~8h
面依法给予支持。举办者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落实学校办学自 V6:1SZ8=4cw5~7s
主权,支持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科学发展。 k5?9HN1,Te8.,D
第十四条 学校享有下列权利: A5+1LC1.9Rw6;4J
(一)依法自主办学和自主管理; f2:1yP9;5ED3~6e
(二)依法自主制订发展规划; K8=1Al6=2Yz4!5o
(三)依法依规自主设置学科专业,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选 Y5~5vd4=8SV,.6c
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 O46u03?3dN27R
(四)依法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文化传承 m4+4mY2.6la3!5w
5 m6=2im6+7cb7:9F
创新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z6:8ia8-7NR3-7u
(五)依法自主确定教学、科研、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 G73rw5:1kS3?1M
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 C4-8yr5+,dO54Z
(六)按照有关规定,评聘教职工的职务,调整津贴及工资 S6+6px7!1PZ2?8q
分配; R4-9XO,;70r4?6c
(七)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和相关政策 O,;7oy8+6vV88b
依法制定招生方案,调节专业招生比例,确定选拔学生的标准、 D9?2Ak5.1vO2+7R
条件、办法、程序; E2=5LW,.6kk1!2s
(八)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 D8;,Cg6:7XP5?4V
(九)自主管理和使用学校资产、经费; I2;7xz,+2Pm2!3U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S1-1yT13fj3+4b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C3~8rP1?6Ip6!6K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本章程; B1~9GO6,EB9+1D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 Z2-6uN3-8cp6~1i
教育教学质量; E9;8JK,!8uN4!7T
(三)依法保障受教育者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x4.1Yi9!2Th2.6Y
(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学业及其他有 t,-5Yw6!7EE6?1S
关情况提供便利; a2=4PO7:6Wk5!4K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g3~9ON9?6Zz69p
(六)根据区域社会需求和学校条件,开展多种形式的高等 z7;9sz9?5xD52h
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服务与技术技能培 E2;3dU,1gT2+2g
训; c2;9YF4~3gY7~10
6 Z2+2Gl1;9P08-5U
(七)接受举办者和主管部门对办学水平、教学质量的监督 E6?6BM2-1rh6-8v
和评估; U4-6jM3.3po3=6S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j7.4aJ3!7HD2+1S
第三章 教职工 k9.6WD8!6wL2;8i
第十六条 学校教职工由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 c6~3jB9!,Xq9!6C
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 d1~4ed6+3re5!3D
第十七条 学校教职工享有下列权利: B9+6Ym4;4Zo8?2H
(一)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 A9!3QM7:1lC1?2M
等活动,按规定及工作职责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 v1~3pZ2!9Zi8!8c
(二)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相应工作、学习机会和条件; n,?9NI4;1Yf1?4F
(三)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公平获得 u2=,bL3!7hi5;7L
各类奖励及各种荣誉称号; I6~4rd,;3kg,:9p
(四)对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关系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s6=5In6?4aT2+8j
具有知情权; s4+6MU3~3kk1~9W
(五)依法参与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X1;1Sm8+,Ix8-,y
(六)按劳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 D3+1IX8~4sI68d
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Q2-6Dv5+6Ds4?7s
(七)对职称、职务、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 W,-5Ef1?8pe,;6h
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O9:4jm6!3mg2=4l
(八)法律法规规定或聘约规定的其他权利。 j3+7Li9+3Ml4?7V
第十八条 学校教职工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o3+4OT2~2RJ6-6b
7 E,7Ws8!,IM4.,g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 H6~2DZ5+4oL9=4X
校规章制度; e7+9BJ9.,jt9=9X
(二)热爱教育事业,立德树人,为人师表; S7-8tm7!9jL86C
(三)尊重和爱护学生,传播先进思想; F7.7E09?7y09;2s
(四)勤奋工作,尽职尽责,完成工作岗位要求的工作任务; Q2?3Ic8.9rL2!1H
(五)珍惜和维护学校声誉,维护学校利益; s2-10g9~7IC4-6C
(六)爱护学校教育教学设施,合理使用学校资源; U7.5pH3+6fT,=4Q
(七)法律法规规定或聘约规定的其他义务。 B1=3GD3~3Oc7?2L
第十九条 学校对教职工实行下列任职制度: b53yS9!,EN7~7N
(一)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资格认证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n9=1Pr31Um5-4K
度; B8;4zq4+4mK5.8H
(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聘任制度; m6=6Md91rN4;,u
(三)工勤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度。 V,:1jH6+8Dh1?7x
第二十条 学校制定人事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对教职工思想 Y6!7hS2+7vv5!8f
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定期进行 W,2fm5:5xi,~5j
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任、晋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r4;9Le1+5yw9?9W
第二十一条 学校依法建立教职工发展制度,建立和完善教 x9?2PN5.4BA5?3Y
职工培养体系,提升教职工综合素质和职业发展能力,为教职工 u1?5FQ5~4gL5+20
发展提供保障。 V5!3Fc3.9bc4!8N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奖励制度。对在教学、科研、学 K3~1zU4-4bO3;6v
科专业建设、管理、后勤保障、社会服务和提升学院社会影响等 p5:,hH,:,yI7-3D
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进行表彰奖励,对违反法规、学校规 o9.1Tm2+3nJ4?30
8 u1!2k05=1zK,-6s
章制度和聘用合同约定的教职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Q,.6hy87cO4?4w
第二十三条 学校维护学术民主与学术自由,为教师开展教 q3-6Rz9!2vG3~70
学和科研、学术创新等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e710a1:1NU8?6P
第二十四条 学校依法建立教职工权利保护和救济机制,设 I4~6Jd,=1zy24x
立教职工申诉委员会,依法处理教职工申诉,维护教职工合法权 U8+1Ay5!6oq2=7Y
益。 I9?5AM5~8aM9.2O
第二十五条 学校关心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和健康,按照国 Q9=6p07!6Le7!9W
家政策规定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待遇。 d5~1nO5:9XO7=2j
第四章 学生 q,6et3!1MW25F
第二十六条 学生是指被学校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 a2.7en8;4Bi8?1U
有学校学籍的受教育者。 V5-2ko8=5vi47E
第二十七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J8:,PS3-7Pn83t
(一)公平接受学校教育,参加学校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 D4+3Nx8~8uC2!,f
动,平等利用学校公共教育资源,获得增强实践与创新能力的基 I8-1mb6;,Ss3!1x
本条件保障; B,:6MH7=8Hr6!4p
(二)按照学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可重新选择专业,跨专业、 Y38OZ4+3me1+2s
系选修课程; q9;5Fc2:1NZ1:3J
(三)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q4?8Zn9?1sc2?9u
等各类资助; z2;4qN6:,Pc1:8A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r,.8G02!3v09!5l
(五)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 e3;,Se3:,nh1~6L
9 Y7=5PN4;6kZ9.4s
及科技文娱体育活动,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 B6-5Ve8:4fM1+4h
(六)公平获得各类奖励和国内外学习、交流的机会; f8-,yN6!9KR3+9F
(七)知悉学校改革发展重大事项,对学校事务提出意见和 k,;3wc8.8fW3-7u
建议,参与学校民主监督和管理; C7-3Wb3=4cD8+9o
(八)对学校给予的纪律处分或涉及自身利益的相关决定表 D4+2mV3:6jx,:1i
达异议或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 g,.9mo67RX4=9r
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d,!5Fq3?1Ir1;,M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u6~,RC6:6jy7.5I
第二十八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q3.6dz,.6Nt4?10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n3=3Gq8+4ta6~7s
(二)尊敬师长,努力学习,完成学校规定学业; Q7=7th8!5lC5=8d
(三)珍惜和维护学校名誉,维护学校利益; T4;9Xm,:2HR6.8a
(四)按规定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 t3+1zD9:6gW6:8u
金的相应义务; G4?5Lh3;5cO1!3y
(五)爱护并合理使用教育设备和生活设施; j3!4yF4.4xq8=5V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e,?3EW5!8i02!8a
第二十九条 学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O2.3BQ9.,yT9-9Z
为学生提供身心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创新创业 g4~1Ee23Fg1+1j
及相关服务。 F2!,lC9=5ZW3!3q
第三十条 学校对取得突出成绩和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 q86ec,:9UT2:5x
集体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违规、违纪学生给予相应的纪律处 n6?1dH3?5sO7.4F
分。 P4.7fF2!9Cm14v
10 I5?9NU5:9DJ7-9N
第三十一条 学校为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 G8-9lr5-3Od9-5S
要求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 I6~1uf2,Ss2?4z
第三十二条 学校依法建立学生权利保护和救济机制,设立 o9,it9;2qE5?7X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依据其职责处理学生的申诉,依法维护学 e9:7dM2;1NQ6;6x
生合法权益。 E55sf9.1sU8~7c
第三十三条 学生可依法向学校申请成立学生团体,学生团 u4;7Ba38Wg,:5m
体在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范围内开展活动,接受学校的指导 u5=6CL5:4CC8~7A
和管理。 T7;5iB7.2Ul6=,T
第三十四条 学员是指依照有关规定在学校登记,接受非学 V2?5oN6=3ZS1:2B
历教育培训、没有学籍的受教育者。学员在学习期间,依法律法 z6+7GI1+6uw4:7I
规和教育服务协议的约定,享有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a6?9vj7+8hO4:7r
学校为学员提供教育服务,依法依规对接受非学历教育的学 A5=,Rl9.2qZ1:,0
员颁发结业证书或学业证明。 t4~2KV2=2gb5.7q
第五章 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 Q4~2RX9.5rY3+5e
第一节 领导体制 g7;1aX7=8Rv9?4M
第三十五条 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学校工 q5?4hz8!5FS57E
作,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 K6-5ba8:2NZ12d
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院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 G7~,vD,?9qu45n
责并开展工作,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Z7=9IZ4?7fM3;9o
学校党委的主要职责是: P3-9aq1:8Ur1:2n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 q5?,wL1!3Jj5=8o
11 L5;8dv1=4bK7?9c
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贯彻 R1!4qL1=2TT,~3D
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员大会决议,依靠全校师生 z6~3Kx6=5kQ1.1S
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 B7:,qJ5~5Yh1?,c
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01+1BT2:9QL4=1n
(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 E5;9MN8=4bM5;4v
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E2?8KN6.7Qv8:2A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 y6+1Mb5?8eC5:8y
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 E9.4iM1=9xj,,Y
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 Y9~2CZ7;1yA4+3d
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G6.3iv8-8no3-9m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 W1-7DW1;7br,;3m
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 V8.5hS52vx2-5a
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E3:7kD93KP,3M
(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 D6~,wo6:4vv8=1d
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 R2+3xH2-4Hj5=6j
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V,4YX,~9pX45e
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y6~5Gt2;,Cb99w
(六)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 k8+2JG3:,hH7,f
风学风教风; X8-6YC2~,Ix1+2j
(七)加强对学校系(部)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 p4!5Mt9-7GW1:9C
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 q3!,St4;3vV1:1q
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 s3.,ef6=3Xk2;9Y
12 f,-3cO7!4yi7;,E
党委自身建设; u9+4HE,+2uF4!7y
(八)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 l9!,Dq5:9Zo9+2r
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k9=4Tg,;3jB1.1R
(九)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 p7!2ec7+,Mf5-9j
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u4;2Pl,-4iK7=7i
(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Z4;7Go7-6TP9;4Y
第三十六条 院长是学校行政主要负责人,在学校党委领导 c,~9bZ5:,HE8=4c
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 T,=9Ys3=6EF1;5y
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a5=8SI5?6Ke3+5j
院长的主要职责是: f7-,EP7!,cT3=6n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 E,:8Ap4+8HE3;1E
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 G1?4UE4+5uQ8-3M
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k33jU7.2fb5-8F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 p5-2Wn1:,kh3:9O
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院长人选,任免 d7;9Gi8:7mN1?1j
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B4=2iJ4.4wv,+7S
(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 Q1~,lA3!2Dp8.2q
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 n6~4sV8!5Eq7?9c
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D8-5QU,~5qF1-2A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 h2=8bG64EW4~3V
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b1!,lm2=7sq9;8r
(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k5.5ij7~4WA4~9W
13 h9+6X01.,wV8=7C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 s8!7AM9~5ht6-8C
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S4:,Vc1=4pz1+9c
(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 o1~7jx,.7Ua5~5U
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O2:2kI7.4gV6:6Y
(七)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p6:7lF7-8bh4=3w
(八)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 u,:5qd3-6ue6;4Q
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R2:4ZE9-2oe6?4x
(九)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 N2~8YT9!1di1?4i
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 m4?8AE7.6tw2=5p
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 d8~4dS5+7JA93t
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P5?2zH17aW6:7T
(十)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k8!8RH,;2Bv44g
第三十七条 中国共产党乐山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 T6~7h05-,Pq,!5O
会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执纪机构,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党的纪律检查 v5:7pA1,Mo7=6S
委员会的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 z6=7nX6!7sC8?5B
策、决议及学校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风廉 k1;3WH4!,VS3~5z
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u33Fa8:2SQ,=7T
第二节 决策机制 a2!7mr6+6AR2~7c
第三十八条 学校通过学校党委会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 M8-9Ob5:2RD9~5i
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按照民主集中 j1!6fJ6?2WP2~2M
制的原则进行决策。 S13yg5.6Lo3.5q
第三十九条 学校党委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 N5!4ob4?2QC,;,e
14 u2~2Fp81Ew6?3E
5 年。学校党委会坚持和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 q3.5Vf,+6IV1.3j
制度,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 N6-1mV3?7jL6?5w
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 X7-6kY6?,xt7~7E
党委会具体议事规则另行制定。 w3.9QY6;8FH4+3w
第四十条 院长办公会是学校的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由院长 h38Qz3;3Zq55M
或院长授权的校领导主持。院长办公会的议题,在充分发扬民主 C3+,nx5-3Yb2:,m
的基础上,由院长或授权的校领导作出明确决定。如暂不能作出 x1.4wN2-6Nt2?5m
决定,应有明确说明,并记录在案。 s5:,OO55eh7-1H
院长办公会具体议事规则另行制定。 z,4sH3+6xH4?5I
第三节 组织机构 b1.5Fm3.9cr3+40
第四十一条 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由党政管理部门、教学科研 k6!2He7;8TM24b
单位、教辅单位、后勤服务单位、附属单位、学术组织和群团组 f4.,M07-,Bd5;5x
织组成。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自主设置、调整或撤消非常设机构。 d9:4X02!,jm3+9e
第四十二条 学校围绕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根据学科专业 H1=6Kr8+9GP,8A
发展和科学研究的需要设置系(部),学校实行校、系(部)两 M31jv,-5oS,=4s
级管理体制。 x7;3bI31Mk8?7g
系(部)是学校组织实施办学活动的基本教学单位,在学校 M1-7ed7?1zv5+2n
授权范围内实行自主管理,承担本单位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 E4-6ip1-8KE6;3e
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等日常管理工作。接受学校的统一领导及其 S5=,Qe9!9hU6~7a
职能部门的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和考评。 j7=5Mx2.,Jx,+7E
第四十三条 系(部)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系(部)党 E5~3uq,~6eh5.9y
政联席会议根据其议事规则,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本单位重大 W1+7Cw4-4WY5.3Q
15 R,.8IS6=3iP,=2Q
问题和重要事项进行决策。 Z,;5pt89ic,2l
第四十四条 系(部)设主任一人,主任是本单位的行政负 t8+3Tg2!6MD2?2O
责人。可视需要设置副主任若干人,协助主任履行职责。 a3;,xP1=9yL9.6L
主任的主要职责是: K7:8Gu1-9bx8+1Y
(一)根据学校的部署及授权,制定本单位发展规划; T,-3US5+1Ui8~1g
(二)依法制定本单位内部工作规则和办法,管理本单位人 u,:8cZ3-6pH5.,d
员; R4-7Va,=1sU8~2J
(三)制订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规划及专业建设、师资队伍 l7?8vB7.7oj6?7H
建设、课程建设; R4?1jF1.7Co6!,K
(四)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学术活动以及社会服务; j88Fg7?9HN1!,D
(五)提出专业设置和年度招生计划建议; O9=9Zn3~5Zt7=2J
(六)检查并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 M9!1HE1+2Zo7~,C
(七)负责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07,ij5!4xR5!7c
(八)经学校核准,设置本单位的内部机构; f2:2mk4=2gy88n
(九)执行学校核拨的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学校设备和资 r4.,LU4;4Un4.2g
产; w6-7Fc2:5LH8:5J
(十)行使学校赋予的其他职权。 A1:2KE,=8TW5-3D
第四十五条 系(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F1:5bU,:1bt3=60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并为 s,.1ov1:1ua2;7j
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m9.8pW4?,Zu,?,Y
(二)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支 04,vl2-1Fj1?1b
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 P5+4Yd6~6bv7.,X
16 Z8~2JZ,-8dg5:9A
展工作; x,=6wr5+,Qd9:3q
(三)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 W8+1ix9?1Ov2~4U
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e1!6bY7~4FG9.,I
(四)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t7.5zb57jW6=7g
(五)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Y8:8Mk58jO6.90
(六)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 T8:8op6.7Kj2=2g
工代表大会。 j7+9LD1!8em9:8g
第四十六条 党政管理部门、教辅单位实行部门(单位)负 X,~1OD2.5id77A
责人负责制。 s,.8tX1?4Eb5?6K
第四十七条 学校附属机构按学校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规 l4~7oN88xY1!8R
定设置和管理。 k45ks9.,MK9~2I
学校附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 X6;7xZ6:9XY15G
规定实行相对独立的运营与管理。 k,~9KT8=3vI4~7d
第四节 学术组织 I8-4kt8.8xt9.2t
第四十八条 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校内最高 j7:9iS6?7zw2;9o
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b1+7iR5?1pp9+6y
依据其章程开展工作。 T4;7ls,;6lG8:5z
学术委员会可就专业建设、教师聘任、教学指导、科学研究、 m,.1oz8.7xd8!3q
学术道德等事项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具体承担相关职责和学术 U9.6NK3+5lY1;3o
事务。 x7!8Ss2.6ma2!3x
第四十九条 学校设立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教学工作的指 B6?,Ks2;9mo4;5c
导、研究、咨询、审议等。 S5~2mx2+6Hk,=7u
17 d19Gj8.2ik9!9Q
教学工作委员会按照其章程开展工作。 s3.2Vi6~2VN3~,b
第五十条 学校设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学 b5:5PJ9:3IR,1Y
科组评议推荐情况及评审权限,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评 K9+4xc1~9JU3.8v
审、评议或推荐评审。 l9?6Lb8=8pC2:8a
第五节 民主管理 d1:7mx1.2AE9+9m
第五十一条 学校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保障教职 b9!,kE8?3zi7-5X
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教职工代表大会 n9.8aG4.2IE8+1B
依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开展工作。 R1?9pp5?5Vj3.4o
学校在基层单位建立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b9:4Ts6=7WL69K
第五十二条 学校工会是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 p,=1EQ4-2wR8~9G
的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 j3:5ov9;9Ui43o
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 T8!9Rb,~9Zu5=2c
履行职责。 b7=8Gb4;9xI5;1n
学校在基层单位建立二级工会组织。 f3+80x,~4i0,:1P
第五十三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委员 Z2+3DN1+8mK4?5m
会(简称学校团委)是学校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在学校党委和 E9-7PE93yp13J
上级共青团组织的领导下,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开 Q3+6Gn1.2ny3?1g
展工作。 A6=9uf2+6UG5-70
第五十四条 学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C8=3WT8?5FJ,+1Z
和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学校共青团组织的 M4.8Ob,+3aO4;8C
指导下,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开展工作。学代会闭 k4:1ob8-7QX2?,O
会期间由学生会代为行使职权。 g6.2jX76CX9?,h
18 e4;,Lv,;9xf8;20
第五十五条 校内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在学校党委的领导 p8+2zo9~5cx6=5s
下,依据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 L8:6xH4;4fY7;9i
督。 A8~4Tq1-30L4~8m
第六章 学校与社会 v1?5MX2?9dC4+5G
第五十六条 学校遵守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坚持与地方 c6+2lc6=1Cz1+10
政府、行业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开展合作办学、合作研 t,;50s6~,So74U
究和技术开发与服务,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以服务求支持, g78zc3~6wK6?4F
以贡献求发展。 e7?5TR2=,Ip1?3Z
第五十七条 学校依法自主同国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国 06=7Ih3.1Nb1!6A
际组织等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留学生教育、国际科技文化交流等 m9-3Im3~5Lw76k
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提升国际化办学水 b4!5cv1!4df1-6Y
平。 n5.,hm4~,CZ1~1g
第五十八条 学校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由政府、学校、企 a,:5Wh3;7OR1?8O
业、校友、社会知名人士等各方代表组成的咨询议事机构,按照 X5:8Lw1=3fp2+4E
法律法规及其章程开展活动。 a6:9hN,!9yQ9?5h
第五十九条 学校设立教育发展基金会。教育发展基金会是 n5:5WB6;6IF6~9S
对国内外捐资给学校用于教育发展的资金进行管理的非营利性 p,~5KZ8:2Hx1;2E
组织,属于非公募基金会,接受社会捐赠,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 L2-9NV4~4nO6!5G
支持学院发展。按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从事相关活动。 l,-,uX9;,LM8;8Z
第六十条 学校设立校友会。校友会是非营利性组织,按照 b2;3EO85Yh1=,r
法律法规及其章程从事相关活动,广泛联系和团结海内外校友, s2?,mc15wu51R
19 R3!,mx33ED3+7Q
传承和弘扬学校文化,增进友谊、加强合作、促进交流。 L1:4AR73tt1=3B
校友包括在学校学习过的学生或工作过的教职工,学校聘请 o9:6xK9!10G6;5b
的名誉教授、客座教授或获得校友会会员资格的其他个人。 B1.3we7=,cn3+1r
第六十一条 学校依法向为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做出 d4!7UW4;4RA8=8J
突出贡献的杰出人士授予名誉教授或其他荣誉称号。 I4?,Lv,8dP1+9b
第七章 经费、资产与公共服务 w7?6us59tK3~7m
第六十二条 学校举办者为学校提供办学经费和政策保障。 R7.3Nj3.5kW6!40
学校办学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学 n6?5Rv4!6xj,:5D
校为市财政部门预算事业单位。 E2?3KI1+8MJ5!7J
学校多种渠道筹措事业发展资金。鼓励和支持学校内各单位 F,+6cP4;3yB4~4X
面向社会筹措教学、科研经费及各类奖助基金。按照有关法律法 L6~5Rv6~3ny21B
规吸纳社会资金。 G5?8Jb8?7Cd9?3u
第六十三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 D8.7rw2~4yX1:6y
制度。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和财政 Q2!5wR5;1V07?8E
资金管理制度。依法建立健全预决算管理制度,加强对重大项目 q4!3DG8+1iu1-7I
资金预算执行监管和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经 X6-6Gy7+2DX5-6w
济责任制和审计监察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C2~,GE9=4zv6?5h
第六十四条 学校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 P1:7bz4.7OZ4!8l
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其表现形式 e5-3yc6-6HD8;2V
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学 U9!9HU,.,eW3!7k
校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学校对拥有的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依法 q5.8yr1!4yb8=9N
20 M2~4We37ug2;7g
进行自主管理和使用。学校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健全资产管 D5+1As1;,o01-6Z
理制度,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科学配置资产,合理利用资 05!3RS36GF9.8U
产,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价值和社会价值,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 R97iW8+3cF13I
增值;规范资产处置程序,按有关规定处置国有资产。 R6?2Zn4-7nL1:4Q
第六十五条 学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管理和使用学校资产。 k87sI7+9wG4-7T
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侵占、挪用、变换所有权。 l6?5YS,:4YV7-4c
第六十六条 学校根据国家和省、市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 O9?5Us59Le5-9p
定,对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 Z1;9dw9=,rp8.2A
理体制,建立健全资产采购、配置、使用和处置等管理制度,合 V6:1ww5-2Fv7?6W
理配置资源,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m84rZ3;,Zg3;,c
第六十七条 学校依法管理、保护、合理利用学校名称、学 05!,aB3=2Ym34I
校声誉以及归学院所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 n4~9VC,:2fO2!5p
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V64gn5~7sB,!,s
第六十八条 学校设立公共服务机构,为教职工和学生提供 P6!2kG,-3mp3+5a
图书、档案、网络信息、后勤保障、医疗卫生等服务,保障学校 s5:,nP5.,by,.4u
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M7-1mm3=,vW1?7D
第八章 学校标识 o4:7PR,=1bz8.8H
第六十九条 学校校训为“诚信、笃志、求真、创新”。 A,~7xd7-9OB3!1M
第七十条 学校校徽包括徽志和徽章。 Q,~,gG34gs8!4x
徽志为圆形蓝底图案,蓝色表示学校以培养高级蓝领技术人 R5-7TG7!20b9!5R
才为主,展示学生的职业特征,中部由三个变体英文字母“L”构 i,-5Kt9!4xS85E
21 F5~4Tc4!1tx,~8x
成,代表“乐山”、乐山“三江”及学校所处的地理环境,外环标注 V1?7UK13zj1?1F
上方为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下方为 “Leshan Vocational & j3~,Wo1=3vz9-3w
Technical College”。 U,2bk7!6XE,~1l
徽章为印有规定字体校名的长方形证章,教职工徽章为红底 Y3+3Iy89OG7!8A
金色字,学生徽章为白底红色字。 V9;2vh4=8Mo8.7I
第七十一条 学校校旗为蓝色长方形旗帜,中间印有白色徽 w3.8fh35Cs5~6B
志和中英文规定字体的校名,其排列为左右标准组合,长宽尺寸 x1.2ab5?9mp6~4K
为 2400mm×1600mm。 d6!1Hx4,ia6:9Q
第七十二条 学校校歌为《年轻的太阳》。 c1~5Jg7-,uM8=8m
第七十三条 学校校庆日为 4 月 22 日。 a6+8wj7;2lr8!5M
第九章 附 则 l7;6St,;6Re9-40
第七十五条 本章程的制定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院 G8?1qD6.2Nz1~5n
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发,经乐山市 k1-,qF9.9Uy,=9e
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P3.7Ts4=5Vk,:3f
第七十六条 本章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由院长办公会议 x3!7nT5=5vs5.4J
提议,或学校党委 1/3 以上委员联合提议,或者教代会 1/3 以上 i3+4Wz6!4FM1~6K
代表联合提议,经学校党委批准,启动本章程修订程序。 U89Sm2!9bd5-2s
(一)本章程依据的教育政策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K2~2XW6!2QP6!3v
(二)学校发生合并、分立、更名、类别层次变更等变化; O6~9Ca1?9ZZ,!4C
22 z3?5lG8~1JX96m
(三)学校办学宗旨、发展目标、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发 N2=,QG,?8Nq9-3o
生重大变化; J9~,xs7+6vw8=6a
(四)举办者依法要求学校修订章程; U2,PN28P08;1m
(五)应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l8+7NX5~9cW9.6Z
本章程的修订程序与制定程序相同。 C2=2JV5+90x5.2v
第七十七条 校内其他规章制度与章程不一致或抵触的,应 g3+,CF9?9DO8?3h
依照本章程予以修改或废止;章程中涉及的相关内容,法律法规 u8+1Oq48vj2-8m
和上级政策文件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m1=7nV7;9mM8.9u
第七十八条 学校办公室对章程的实施进行监督,受理对违 X2!8Av2?1bY4+3W
反本章程的管理行为、办学活动的举报和投诉。 t9;7hI9.4og9!,o
第七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校党委会负责解释。 f,?2pn1.2Cu5-8H
第八十条 本章程经核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Z64nM5~,xz2!8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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