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林业和草原局简介
主要职责 I67np77mV,=4v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定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K67wp4!,vK2-2b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S9~1NN5-3hp9:6Z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指导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指导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t5.1DM6?2Ln5!6p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指导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禁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定相关市级标准,指导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f9:3Pu1.9TW7;1p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指导开展陆地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定及调整市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指导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i6~6UV5~3KW72r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定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市级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做好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指导林业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J5-5xL3+,wv1=8F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定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集体林业湿度规模经营。指导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j9-9UZ1+7Vd6:2K
(八)拟定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定相关林业产业市级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和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y8-9ih7!5Fn8.5t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及建立种质资源库,指导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指导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o3=2bn1!5sv,;8p
机构设置
营口市林业和草原局设4个内设机构: p7?2Oh6-5Ap4-3j
(一)机关党支部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宣传、信息、安全、应急、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国有资产管理、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负责统计信息、审计稽查、机关财务核算管理等工作。 O2;90q5~4Fo,?,s
(二)森林资源管理科。拟订林业和草原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林业产业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拟订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和发展,指导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组织、指导全市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项目建设和发展。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核事项。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政案件稽查和林权争议处理。承担集体林权制度、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督促检查本行业本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 u7!,Ih6+2lG48a
(三)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研究提出市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意见。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工作。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做好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指导草原和湿地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等工作。管理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有关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工作。 K5-3jc1~9yw7=,M
(四)生态保护修复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承担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承担造林指标任务。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和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拟订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相关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荒漠化、沙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承担国有林场改革相关工作。指导林木种子、草种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指导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指导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等工作。 j9:6oK4:1bE9:1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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