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林业局简介
职能介绍 a3.,YM7+6ne,!5Q
一、内设机构 N3=1Mu2?8eb,;4R
林业局内设9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生态建设修复科(济源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科(国有林场管理科)、林业改革发展和科学技术科、森林灾害预防科、计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党建工作办公室。下设6个二级机构,包括济源市林业工作站(济源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济源市调查规划队、济源市林产权管理中心)、国有济源市愚公林场、国有济源市南山林场、济源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济源市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中心、济源市王屋山—黛眉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 c7!4GJ8?3Al4!7N
二、机构职能 o1!4mP34Gm9!6R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中央、省委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X7~1HO3:7gs9?2N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有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草原、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 V1~1od5-9aY9-1f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示范区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制定示范区造林绿化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培育,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采取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木种子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核发管理“两证、一签”;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与监督工作。承担济源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s,-4eg7~6Hn4;6w
(三)承担示范区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示范区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应由省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上报工作,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承担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上报材料的初审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拟订示范区林业法制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林业行政执法和案件查处职责。负责示范区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工程和公益林管理的组织与实施。 v3+1Ym6-1lR2-5l
(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示范区湿地保护工作。拟订示范区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地方标准及规定,组织开展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N6.4bs6-4Hz,:9I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示范区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开展荒漠化调查。组织拟订示范区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参与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审核。 x7-1an8:3wh,-4g
(六)组织、指导示范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订示范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规划,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示范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示范区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物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工作。 Q6?3su8~1SG3:1a
(七)组织、指导国有林场(站、所)、各类自然保护地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在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示范区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指导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承担狩猎证初审职责。组织开展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 S3~4LC7+80y1;5Q
(八)承担推进示范区林业改革发展工作,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示范区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示范区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林权流转、林权抵押。指导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指导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组织、协调示范区林下经济发展工作。指导林业产业工作;承担示范区种苗种子、苗木花卉和水果生产管理监督工作。 L8;4KQ2+1JU3!2E
(九)监督检查各产业对示范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示范区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参与拟订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示范区林产品质量监督;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开展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J7!7vu3-5pt4!,W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依法履行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示范区国有林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责任。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n4?2YW6~6H09;9C
(十一)参与拟订示范区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扶持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和实施。编制示范区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和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示范区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示范区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和草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u6~2lx,.8nG8-8C
(十二) 组织、指导示范区林业和草原科技体制改革及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示范区林业和草原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承担林业和草原标准化、技术监督和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国外林业和草原先进技术及智力引进。 c3:4GD9+4KE5!3o
(十三)拟定示范区林业和草原人才培训和发展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林业和草原队伍建设并组织开展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负责林业系统人事管理及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重要国际活动和履约工作;负责涉及港澳台的林业事务。 z4.5pI3+1IY13F
(十四)完成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c4~4zG7;8pf6~3q
(十五)与农业农村局有关职责分工。农业农村局和林业局加强水果、花卉等检疫工作的协调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检疫工作,双方检疫结果互相认可,避免重复检验。 s,+,SK,;6Lf5!5w
三、下属单位 H8=6hP7=5SY,:1x
国有济源市愚公林场 z,?2uL,+1vw5?20
国有济源市南山林场 k5;4yN4?,xD2:1A
王屋山-黛眉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 O7:2XA6=8Uk7+6g
济源市林业工作站 A,-2IQ6:7qY9-2N
济源市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中心 05!5rn6;7ki76A
济源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 y9~5Ip5.2tD5.9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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