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1942年4月1日建立沐川县,同时设立沐川县地方法院,并在地方法院内设检察处。检察处设立至建国前,设1名检察官由国民政府县长兼任,配书记官1人。建国后,1951年10月建立沐川县人民检察署,1955年2月更名为沐川县人民检察院,迄今已有50余年。1951年10月至1965年,检察长由县公安局长兼任,实行“一长代三长,一员代三员”联合办案。1966年至1976年十年文革期间,县检察院被迫停止行使检察权,并从“七五”宪法中取消其建制。 v,.5cn1?2bd85m
1978年10月12日恢复重新设立县检察院,干警人数从重建时的6人到发展1996年底41人。自2001年起,历经几次机构改革,现人员编制调整为33名,2018年6月底实际在岗28人;本院内设办公室(含人民监督办公室)、政治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含举报中心)、刑事执行检察局、检察技术科(含信息化办公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法警大队等11个机构,有派驻看守所检察室和派驻大楠检察室、派驻舟坝检察室。建有院党组、纪检组、党总支、工会、共青团、妇工小组等党群组织。 m5?1Vo9:5he6=6m
2019年内设机构改革后,本院设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有派驻看守所检察室和派驻大楠检察室、派驻舟坝检察室。建有院党组、机关党委、工会、共青团、妇工小组等党群组织。 I51TA7+,XQ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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