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简介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84年6月,现坐落于湖北省十堰市重庆路78号。下设15个庭(局)、室、处、队和2个基层人民法庭。共有在编干警101人,离岗退养2人,其中法官(指经依法任命的助理审判员、审判员)56人,占在编人员的55%;在编人员中,中央政法编制75人,地方行政编制24人,地方工勤编制2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00人,其中法学硕士2人,法学学士15人,本科学历77人。 T5+3ce8=1me,+1q
内设17个机构,派出2个人民法庭。即:纪检组(监察室)、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司法技术室、司法警察大队 、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速裁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执行庭)、审判管理办公室、信访室、燕林人民法庭、白浪人民法庭。 M3!4UL3!6sw9!,x
茅箭区法院干警人数占全十堰市法院干警总数1/10,而收案数量占全市法院近1/4,法官人均年结案数占全市第一,在全省也排在前列。 多年来,茅箭区法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各项工作均取得新的进步。 R3:,WL6~2Yt,!1Q
2009年以来,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区最佳文明单位、全市最佳文明单位,并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3年2月,民一庭副庭长杨思孝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十堰法院仅此一名。2013年8月29日,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第一次来十堰调研后说:“茅箭法院克难奋进,年受案占全市案件总量的1/4,而干警人数不到全市法院的1/10,连续三年目标考核名列全市法院第一,并被评为全市先进法院,是全省基层法院的优秀代表。学风浓厚,文化建设有特色,值得学习借鉴。”2013年11月1日,杨思孝同志又被授予十堰第四届“道德模范”,为十堰340万人民树起了敬业奉献的道德标杆。 y6+8uT2?6Dn,.1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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