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京山市人民法院简介
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法院创建于 1951年1月,目前呈现为审判办公区域与生活区域分离的格局。该院于1998年8月将办公地点从新市镇城中路222号搬迁至京山县轻机大道304号。法院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行政庭、刑事审判庭、少年法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法警大队、司法鉴定科16个机构。下设新市、宋河、罗店、永隆、雁门口、孙桥、永兴7个人民法庭,现有干警118人。 T6~8yo3=80A6+1U
京山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县委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z6-2IY,2tw7?2R
1、审理法律、法规规定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i,;2kb9;8Jj,?5J
2、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M4?1wV5=2Yz2:6F
3、审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g1=3qx,?2gv8-9v
4、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各类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o2-,xb5:1Mt4-2Q
5、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B6!6mz6!6aO1.3s
6、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其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M,~5JN8!2jY5.5U
7、负责法院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和本院中层干部配备及队伍建设。 R5!3TA9-6Nj8;1W
8、负责全院的司法行政工作,负责全院枪支弹药、车辆以及专项物资装备的调配和管理。 X1=3OO46iN4-1C
9、负责法院方面的法制宣传报道工作,用审判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e,!7fQ5.6TW8+1w
10、负责全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o1;1Hk85Xv46P
11、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O1!9xj43VI3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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