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检察院简介
1997年7月,国务院批准成立眉山地区,同年9月,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眉山分院成立。2000年12月,眉山撤地设市,成立眉山市人民检察院,辖东坡、彭山、仁寿、洪雅、丹棱、青神6个基层检察院。 b2=3Ts9.,QO2=7m
眉山市院机关共有编制98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71名,事业编制20名,工勤编制7名。领导班子成员职数7名,其中检察长1名、常务副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3名,政治部主任1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另外,配备挂职副检察长(党外干部)1名,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1名。 X2-8Yt5!3bd,-6S
2019年,内设机构改革后,市检察院设置了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计划财物装备部、检务督察部、检察技术信息部、政治部等15个内设机构,相比改革前精简了7个。 s4.8EB2-4rl3;8z
2016年以来,眉山市检察机关在省人民检察院和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市政府的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围绕市委总体工作部署,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整体推进,为眉山建设开放发展示范市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有100余个(名)集体和个人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和市委等市级以上表彰,涌现出了全国检察机关先进个人一等功、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一批优秀典型,30余项工作经验在省以上交流推广。2019年,在全省检察机关绩效目标考核中跻身全省第五,实现了“升级进位”的目标任务。2020年10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全国基层院建设工作会议暨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上,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Z2=8vn,=6hd6!7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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