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民政局简介
工作职责 E2~6XZ5-6fS2-2G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民政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 I4!5kC6=9Il5:5J
(二)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全市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县(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E4-,nW3,UW1-3u
(三)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h,-2Lg5,fS3.8N
(四)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规划,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和负责全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f9-3mu8~3zP5=5C
(五)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N,.5Bk8-8SM6.6u
(六)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镇级以上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更名和政府驻地迁移、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和报批。组织和指导县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地名管理,承办镇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负责市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核。 a84Hk9.4wB9=2E
(七)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J9!6Ds1-3pG5:9x
(八)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J4~7kz7:4ZN5.8o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A5-,YQ3~1aX1=,w
(十)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V3.6DA97WK41f
(十一)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承担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收养登记工作,协办涉外送养登记。 i2=7wR9.,yZ38z
(十二)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j57Ra9=6sS4?9l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W6=6AG5~,Fq5!7W
(十四)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县(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b3.4GN1.3ht6:,j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j6=7zS4+7RH5~5V
1.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承担统筹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全市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指导办理老年人优待证、主管市老年协会、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B8~5vB2.4sP3:2p
2.与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钦州市行政区划图。 u6+,cG3:40q2;8d
3.与市行政审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行政审批局统一负责市级职责范围内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法受理、审查、审批及决定送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市民政局不再承担行政审批的具体事务,主要工作职能转变为制定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行政审批标准以及监管标准,推动行业发展,加强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等。对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明确取消、下放或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由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取消、承接和调整,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工作由市民政局负责。市行政审批局应及时向市民政局通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市民政局要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属于行政审批工作问题的,应及时向市行政审批局反馈。市民政局应及时向市行政审批局通报相关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变化等引起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调整变化情况。 F5;8aI,=9qk3=4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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