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民政局简介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的《兴安盟机构改革方案》和盟委办公室、盟行署办公室印发的《兴安盟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兴安盟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B6=8NV8.9eJ1!4K
(一)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盟委、盟行署相关决策部署,拟定全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U3.5xG5+5uk1;2d
(二)拟定全盟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执法监督。调研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盟本级直接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C6;8ru3=90J1=6o
(三)拟定全盟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Y,-7Zw1?5Qi1!9C
(四)拟定全盟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D8~3Yy5-4gs9!8B
(五)负责全盟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承担全盟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和申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y9=4gx3;1MX2;6M
(六)拟定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g78At7?7ZL,?2x
(七)拟定殡葬管理政策、规范服务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K,.8Qd2;3gh2!9G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盟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人救助工作。 n5:2Dx13Pq7?1v
(九)拟定全盟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H2=5Pk3.5dr2=8a
(十)拟定全盟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m4;7bO6=1jc7?5W
(十一)组织拟定全盟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a7.4kR75nO5~3Y
(十二)拟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G3!9vj4?6bi47w
(十三)完成盟委、盟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W2.6cZ8.4AY14k
(十四) 职能转变。兴安盟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D9:7xk36jt5:8w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H7.4Vh73yi,;5k
与盟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盟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盟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负责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V8-8tc2.5xf9=6B
内设机构
兴安盟民政局设下列内设科室: Q1+5Wi7=,sV4~6R
(一)办公室(区划地名科)。负责机关政务和日常运转工作。拟定全盟民政事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公文运转、档案管理、信访接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提案答复、民政行业标准化、对外交流合作、起草重要文件等工作。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的政策法规。承办盟内行政区划的设立、合并、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盟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盟地名管理工作。指导城乡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审定标准地名出版物。 n,;,Eq9.5ZC2,O
(二)计划财务科。拟定全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中央、自治区和盟本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拟定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盟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M6-7VC2~7ac7=7M
(三)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拟定全盟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进行执法监督。指导旗县市对社会组织的执法监督工作。 R7!3cG7~3dD5=5U
(四)社会救助科。拟定全盟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自治区、盟本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定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V4.8tB7~6wG,2n
(五)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拟定全盟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r7-2Dy3-8ln8~8Z
(六)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定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定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就职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组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工作。拟定儿童福利、儿童收养和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U2~2QU,;5Gh3!2h
(七)养老服务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定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高龄补贴等补贴发放工作。拟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拟定福利彩票管理制度,按规定权限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 C5.9II1;8aI,?1I
(八)机关党委(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会议组织、科技管理、队伍建设、督查督办等工作。指导全盟民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e3!3Gn54Yz3-4a
(九)社会组织党建办公室。指导全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盟本级直接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S4!6jn51nK62f
办公地址:盟党政综合大楼4楼 G4,Of2!1Fj6,B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A6~8Vg8-40d3~8N
所属单位 k3=9er8-,yB3=2D
一、兴安盟勘界办公室 U,:3tz1.9qp7;4D
负责盟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搞好盟及盟以上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监督检查指导盟内旗、县市界线的勘定工作;承担调处边界争议,提出仲裁建议和盟勘界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V1=9lv2;4dG6-2i
办公地址:盟党政综合大楼4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n1=2Ti,=8QT1~5t
w9~4NU7~3rY9-9W
二、兴安盟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B,.1Ij5;4Uf8;9x
负责全盟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体系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盟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依法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保障性住房等社会救助项目的居民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进行核对,出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具体研究制定核定办法,指导和监督各旗县市开展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组织协调召开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核对工作;负责推进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 Z1-4fE4-1NM9=6n
办公地址:盟党政综合大楼4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q,+7Wl2!5Pu7!5C
x3-3nB6+5AL8~5Z
三、兴安盟救助管理站 i7:7oX1!,bP,:6v
盟民政局直属单位,主要行使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管理工作职能,同时执行城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政策、法规;承担城市生活无着人员临时性生活救助保障工作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临时生活救助、文化知识教育、行为矫治、心理辅导、护送返乡和安置等服务;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为遭受家庭暴力老人、妇女、儿童开展庇护工作;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管理、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及精神病人医疗救治与管理;完成无自行返乡能力人员的省内外护送返乡、接领返乡救助任务;监督指导县级救助管理机构的业务工作。 x1=7IS2?1FD1~,X
办公地址:乌兰浩特市罕山东街24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C7,TR3~,mi,~5M
a,-7ad2+7yj6+2Q
四、兴安盟社会养护院 x8!1tD,!3Kq4+4s
负责全盟孤老伤残、复员、退伍军人、烈属以及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城镇孤老残幼的收养、管理、服务;承担其吃、穿、住、医、教以及日常生活和安葬等任务;加强对收养人员的政治思想、社会公德和时速政策教育,开展文明健康的文体活动,争做文明市民;实行民主管理,搞好服务;利用国家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优惠政策,发展院办经济实体,走以院养院、自我发展的道路,以补助经费之不足。 S,:,Pf,!3ra9+9Z
办公地址:乌兰浩特市五一北大路194号-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F8;1KG3-1Yg7?2u
i,4Dh1?8Cp,.7Q
五、兴安盟儿童福利院 g1:3XC7=7Zc67U
负责全盟孤儿和弃婴的收养、管理和服务,承担其吃、穿、住、医、教以及日常生活等任务。 g1?8IP17kC88P
e4:1bJ7;4ie,+9A
办公地址:乌兰浩特市都林街蓝天花园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V6~3ym,.8ck2:7V
j,;3kM2~1kE1:1B
六、兴安盟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e8.7gk1!2Fb73j
负责全盟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彩票发行销售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各类旗、县、市福利彩票的发行销售和福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承担奖券发行费和社会福利资金的上缴任务;加强社会福利彩票市场的管理等工作。 z,:1HK9.4tD9;,Z
F65KJ5?,SM6?3C
办公地址:乌兰浩特市五一路钰鑫国际A座5号门市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K9.8RZ,;4Ga7!7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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