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门户网站简介
主要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06+50L,8Tf5+3P
自治区民政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v2.4SA3;8tw9!2Y
一、机关职能 T5~6oi,~5EW1~,N
(一)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A7;4Fy9:8Zx4-5L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D1=2kL,5bc6+5E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S,1Cy7-1gO9~2w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W5+2PE9;3LZ6-,b
(五)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承担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和申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b9,cP69FD4~,H
(六)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K4!4rM8;7Np8.4L
(七)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P3~3pj6?9Ib9.1q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x6.7BY4:,sq9+7r
(九)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y6?6KC3:5xG5;5b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A5,Pp8+8Gw1?3P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O3-,Bi13g01;4K
(十二)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R6+7ZD8.,Yh3-6O
(十三)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3an8!4VG,=1O
(十四)职能转变。自治区民政厅应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j1!40e1?,UY9~4w
二、机构设置 S1+,jw,~9HZ4!,i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j8:7Zf1+9Pf9?7l
(二)规划财务处。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指导和监督中央、自治区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拟订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自治区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c1?2nH6~,Um97q
(三)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盟市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y7+1BW5?4jy5~4d
(四)社会救助处。拟订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自治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V55lN29pS49w
(五)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y7!9EA3~6ri8?4i
(六)区划地名处。起草全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及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审核苏木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事项。承办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隶属关系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指导城乡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审定标准地名出版物。 f4?5tB7!2Uj1~3J
(七)社会事务处。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组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工作。 i9!1Vr7!2ZP9?6g
(八)养老服务处。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等,协调推进农村牧区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高龄补贴等补贴发放工作。 U1;8Gn8?,Ue2!9d
(九)儿童福利处。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和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e7+,0074TB3!9Z
(十)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按规定权限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t1-3Fi4+3NV4.8w
(十一)社会组织党建办公室。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自治区本级直接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n7;,mn,=2vP7:5e
(十二)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 r3+9mL5+9ZW66g
(十三)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人事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科技管理及队伍建设等工作。 P9~7Wu2;8Kd4:5L
三、办公地址、办公时间 t1+3Th9:9MQ4:3H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6号楼 A7;7MN8~,FI,:2s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f7-,ls1;2xb57A
四、直属单位 o4,YN1-2Yq8+9s
(一)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工作人才培训中心) P3+5eG,!5wb7!5G
1.机构设置:内设科级机构4个,行政科、总务科、社工科、车队。 o9-,uL5?5xl3~9v
2.职责职能: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自治区民政厅所属的相当于正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担车辆等国有资产的管理、维护工作;承担办公区域及相关区域的物业管理;承担机关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 X6~3R08=6Li,+5n
(二)内蒙古自治区民政信息中心(挂内蒙古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牌子) F1;5EB2;5KV4!9z
1.机构设置:内设科级机构2个,技术部、低保部。 I,+90x5?8SE3?3e
2.职责职能:内蒙古自治区民政信息中心为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所属的相当于正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全区民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组织实施全区民政系统信息总体规划等工作;承担盟市旗县市区民政部门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自治区民政网站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数据的传输、存储、分析和开发利用;承担网络安全和技术保障等工作;承担维护全区城乡低保信息系统、全区五保供养信息系统和全区城乡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数据,受理并开展跨地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业务培训工作。 x7;1ST3=4HP3.4Z
(三)内蒙古自治区荣誉军人肢残康复中心 J2.5Ck1!2sL3~8x
1.机构设置: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业务科、财务科、科研科、康复科。 m4-2CZ6+,Xj6;4o
2.职责职能:主要职责是承担为肢体伤残军人研究、生产伤残肢体辅助工作,并负责功能训练,同时开展多种经营,向社会开放。 H2-2jj6;8La3+1g
(四)内蒙古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 R7?3xu6=6KV2-9N
1.机构设置:内设科级机构8个,综合部、市场一部、市场二部、财务部、技术部、宣传部、服务部、审计室。 W9~7hP8~1yl7.7k
2.职责职能:内蒙古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为自治区民政厅所属的相当于正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是:通过开展社会福利募捐彩票发行工作,动员社会力量,筹集社会福利资金,兴办为老年人、孤儿、残疾人服务的各种类型的公寓和康复医疗、文体活动等福利事业,资助城乡福利院、敬老院和帮助有困难的人;扶持安置残疾人就业,帮助社会福利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发展社区服务。 W1-,JH,-2bC9+9p
(五)慈善总会办公室 W8!9Zl2:1tI2:,m
1.机构设置:内设科级机构2个,综合部、项目部。 V8?3a03?3oh8?4V
2.职责职能:内蒙古自治区慈善总会办公室为自治区民政厅所属的相当于正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全区安老助孤、扶危济困、接受捐赠和从事各类慈善公益事业及社会公益活动等工作。 D71TX6;1mw2?7P
(六)内蒙古自治区盲人按摩培训医疗中心 O9~9eZ8+3DD1~8k
1.机构设置:内设机构3个,办公室、培训科、就业指导科。 R99KB5?2BC2~,N
2.职责职能:自治区盲人按摩培训医疗中心为自治区民政厅所属的相当于副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对盲人进行文化教育和按摩培训,通过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盲人的素质,使其掌握一技之长,为盲人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和就业创造条件;经卫生部门批准,对外开展医疗业务。 W,.1YC7+8Xp,-8L
(七)今日社会蒙文杂志社 f3?5iX4~6sM3~3p
1.机构设置:内设机构2个,综合发行科、编辑部。 o1,lU4!5wv4:5Q
2.职责职能:今日社会蒙文杂志社为自治区民政厅所属的相当于副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向广大蒙古族群众宣传婚姻法,婚姻政策,普及婚姻家庭社会知识以及民政工作方针、政策。 V9~,RQ5~1bn6;7U
纪检监察组主要职能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试行)》(内蒙古自治区纪委2018年5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职责定位如下: C7~5VC3,uI1,t
1.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以下简称“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是自治区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由自治区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对自治区纪委监委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 f3;3iT5+7kx1:3y
2. 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应紧紧依靠自治区纪委监委开展工作,代表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在自治区民政厅、残疾人联合会、扶贫开发办公室,履行纪检和监察相关职能,把监督触角延伸到被监督单位最前端,当好“哨兵”和“探头”,使监督更精准更有效。 g1?2jF11SM8;6e
3. 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与自治区民政厅、残疾人联合会、扶贫开发办公室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监督范围主要是被监督单位本级机关、直属单位,监督重点对象是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区管干部和处级干部。 u1?2tx5.7uK7~,z
4. 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加强对自治区民政厅、残疾人联合会、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纪委、直属单位纪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建立问题线索相互移送、会商研判、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 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可以对被监督单位管理的纪检组织工作力量进行调度,形成监督合力。 o8=9tq,;,Ge4.6o
5. 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加强对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有关单位和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进行调查、处置,切实把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有机结合,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性、严肃性 l8.80a2+1yz9;,h
机构概况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W5:9jm3-6Hc2;1K
(二)规划财务处。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指导和监督中央、自治区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拟订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自治区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K5!3cX2~2dw6-8v
(三)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盟市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Q2~2rP3~6Pw,~4S
(四)社会救助处。拟订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自治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X86mf2!3TO4-7N
(五)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F3?,Cs6!,HE4~7h
(六)区划地名处。起草全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及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审核苏木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事项。 L7+7gx6!3XY8~,p
承办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隶属关系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指导城乡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审定标准地名出版物。 k4:6Mm8?1qT6.6q
(七)社会事务处。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组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工作。 E2!6pz4=10B4~2K
(八)养老服务处。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等,协调推进农村牧区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高龄补贴等补贴发放工作。 t5;,ah9=,fK5=1o
(九)儿童福利处。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和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F3=7oT8+1NU7~2e
(十)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按规定权限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g1.2Ln6=3tw2~6q
(十一)社会组织党建办公室。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自治区本级直接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05~7jM3;6ks5-,r
(十二)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 S28hX6~,jh9;5L
(十三)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人事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科技管理及队伍建设等工作。 Z,!2Re2?7Ps23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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