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慈善总会简介
宁德市慈善总会,英文译名为Ningde Charity Federation(缩写为NDCF,)。是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批准注册的非营利公益性社会团体。正式启动于2010年11月,成立于2011年7月28日。宁德市慈善总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为宁德市民政局,接受宁德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0,-2OB49fZ37Z
总会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广纳义举,广播善心,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工作,协助政府发展慈善公益事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q83hp7~9nw,;3b
总会任务
总会任务是募集社会善款,资助、兴办各类慈善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广泛开展合作与交流,组织热心慈善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慈善活动。汇集个体有限的慈善力量,集中用在最困难的人身上。 w3!5Lo2=1Ui5!8u
总会章程
宁德市慈善总会章程 X,.2YE2!4jd85G
第一章 总 则 C,~5TP7-1yU,;,A
第一条 本总会定名为宁德市慈善总会,英文译名为Ningde Charity Federation(缩写为NDCF,以下简称总会)。 l7-7ez5?3pN6!5m
第二条 总会为热心慈善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志愿组成的全市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v4!8RA9~4KB3!8s
第三条 总会宗旨是: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德,坚持广纳义举,广播善心,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工作,协助政府发展慈善公益事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F4:8pM3:4vN8-1H
第四条 总会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为宁德市民政局,接受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同时接受福建省慈善总会的业务指导。 A1:5wY2!5tz6-8f
第五条 总会会址设在福建省宁德市署前路14号市直机关署前办公区。 E8~6oa1?2uO,~40
第二章 业务范围 P1=2Lt3-1sI,?3l
第六条 总会坚持“立足民生,面向社会,以社会救助为中心,发展慈善事业,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方针。主要业务范围是: B6:7uo,.7th7:1B
(一)建立、筹募和管理慈善基金及各专项基金;接受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组织多种形式的募捐活动,为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提供物资扶助和精神抚慰。 d83lZ2~3Sl7+,z
(二)协助政府开展赈灾救济工作;接收、分配、调拨境内外通过总会捐赠的赈灾款物;救助受灾群众。指导、协调、支持总会分会的慈善工作,不断推动全市慈善事业发展。 Y8:8v09+8hb2.4q
(三)组织各种社会活动,开展扶老、抚孤、帮残、助学、救难、济困等各种慈善救助活动。 q,?7vA9:7Tr8;8o
(四)参与和推动文化、教育、卫生等其他社会慈善公益救助事业;组织热心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工作。 G1.9zL,+6dV3=6c
(五)搭建互动平台,推广工作经验,弘扬乐善好施,展示新的作为;加强与境内外公益机构的联系与合作,为在我市兴办慈善事业的有识之士、企业及相关机构提供帮助和服务;开展国内外及港、澳、台地区慈善交往合作和交流活动;参与国际间的慈善援助活动。 a5:2Xn1?6Bn2!1q
(六)向市民政部门申请获得公开募捐资格后,可制定募捐方案,报市民政局备案,在我市辖区内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经市民政局同意,按规定程序报批,兴办与宗旨、业务相关的非营利性单位,筹措慈善资金。 Q13rU8;,SL2!8j
(七)组织慈善宣传,增强慈善意识,开展慈善理论研究,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慈善事业发展途径。 B3.4Ud5~7ms1?9t
(八)对总会单位会员的慈善活动进行指导,促进地方慈善事业的发展;加强与国内公益机构的往来;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法规提供咨询性意见。 A,.8He1.,tt2?5G
第三章 会 员 L,~6Ku,1nC,;5i
第七条 总会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C,~,du9-7hQ13w
第八条 申请加入总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H9;5Uc6-7od6-5z
(一)遵守总会章程; T6-5Il,;3bN5,H
(二)热心慈善事业,能为慈善事业发展做贡献; x7=6Sv3~7lo,~6m
(三)愿意履行会员义务,自愿申请加入总会。 A8=4Wj4=,Gr5=1f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v4?5UP3~3bJ4=,Q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Q8=3Hv,=1hP9~8F
(二)经常务理事会或授权机构讨论通过; v59jA6;6Bf7=4S
(三)颁发会员证书或单位会员牌。 N3~7jS2?4Dp,:4S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s2~1aU3?1hI4~1I
(一)总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r1~8v03?2Th,;2j
(二)参加总会的活动; k8?3LG15dz,;3k
(三)取得总会服务的优先权; v3-2Sp2;3Wj3.8M
(四)对总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J4;5it7?,Eu,~,J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t6!8LZ,!,pX6~2Y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B6.4aM,1OD8+8X
(一)执行总会决议; Q1:1WL7-6JD4~5d
(二)维护总会合法权益; T8=8wb6;2jM9:1E
(三)完成总会分配的工作任务; C2~3rn2!,WF9:6v
(四)按时交纳会费(个人会员自愿原则); m2:2rg8-1HZ4~,E
(五)向总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u4~5cw2:7Km2!2V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当书面通知总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无正当理由一年不参加总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d2?2nd8-8kz,:4y
第十三条 会员违反本章程,情节严重的,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 W2?1Bu24Bh7!2N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J6+3UV,:3WK5?8S
第十四条 总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总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W8;3NJ7:2mN69B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K,~9zY5:2Dd5?6U
(二)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t1!2dN4=4KV9.7u
(三)选举和罢免理事; R1,zj,+9ia4?,T
(四)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n8=1qx5;5SB9=1f
(五)决定终止事宜; r,~6Yq3-4Zf77Z
(六)决定其它需提请会员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 N7.9vQ9;,IK3+1J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市民政局同意。 v7-9Zn9~6Oz2?8c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B5?8Je2?2Eb8?4F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的职权是: K,=8sF8:2WX9=4X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e,:5KZ33Ma9!1d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S2-9hf3!50U6!3o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h3;,sZ,=2bF4-1c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06?6Br4~3sy2!9p
(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 X7!1qu3.1WR9!2n
(六)领导总会开展工作; G2!1XZ7?2XD3-1E
(七)决定兴办和终止与宗旨、业务相关的非营利单位; E7?4MG6;7LC1~3O
(八)负责总会终止项目的清算和善后工作; 0,~1NA7~5vF4!3Y
(九)决定其它需提请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e3~50K3~7mi1=,d
第十八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情况特殊时,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w2.5TZ6=8Pe,;9p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t43pX5=4QR8?4f
第二十条 总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原则上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对理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R6-9LP8=1Wj,.9f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 d2=4rE7.5tU6.7d
(二)决定会员的吸收或者取消资格; e6.5pD2?7wl4?,N
(三)提出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的人选方案,报请理事会决定;决定会长助理人选; T4;3KI2.1TF8?5f
(四)决定聘请高级顾问、顾问等荣誉职务,决定聘请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名誉常务理事、名誉理事、名誉会员等各类名誉职务,决定授予总会各类荣誉称号; a5;5Tp83Cs7;80
(五)筹备召开理事会; t8=3Cg1.,fk5=5K
(六)制定总会重要制度; H1-4vp7+3sV,-,0
(七)决定特别重大事项。 r5;9xl6?6Mt3?3l
(八)决定其它需提请常务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M7~3tq,~,bG56a
同时,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的第(一)、(三)、(五)、(六)、(七)、(八)项的职权。 e3.1IT17lB,;6r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至两次,情况特殊时,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z,!8Te35YC,+1C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x7?7fd2~2pJ2:9x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日常工作由会长办公会议、执行会长会议研究决定。 b3;2pV,.40r5?3N
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副会长、会长助理、秘书长组成,会议由会长或者会长委托的副会长主持。职权是: p3~2pe6:8ew4?4g
(一)贯彻执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 A9.,Be3:9SX,+5J
(二)决定总会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 N6.5fT,-2Ou2+6x
(三)决定需提交会长会议决定的总会创始基金增值运营计划和项目安排; X8~7Nz4=5jm2=8u
(四)决定重大事项。 h8:9Lu9.5wf4+8y
(五)决定其它需提请会长会议决定的事项。 X9;3vg,~5ek2.6f
执行会长会议由会长、常务副会长、执行副会长、会长助理、秘书长组成,会议由会长或者会长委托的执行副会长主持。职权是: e9;2Do,+4dP2~6Y
(一)贯彻执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 y,5tM2+7yg6-9h
(二)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K9!1Oj6-8vT6?,m
(三)决定副秘书长和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正职人员的聘任事宜; e76wg6?,FI8-8D
(四)制定总会一般性制度; j1,s08,fY54A
(五)决定日常工作中需要集体决定的事项,决定其他紧急事项。 e,:6As1-3SA7=1A
(六)决定其它需提请执行会长会议决定的事项; 03~,Fc1.5Uc7:9W
同时,在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的第(六)项的职权;在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常务理事会的第(一)、(二)、(四)、(五)项的职权。 j5-8oj9,0i5=1K
会长办公会议与执行会长会议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依法依规科学决策。领导机构实行执行会长负责制。 N2+8ex3-,qp26w
第二十四条 总会设高级顾问、顾问等荣誉职务,设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名誉常务理事、名誉理事、名誉会员等各类名誉职务; d2=7XT8;5kl,+,n
领导机构设会长一名、常务副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会长助理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会长为当然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为当然执行副会长、副会长中设若干名执行副会长,由会长提名,提交常务理事会通过。 Y9:8ba3.3di,!7K
第二十五条 总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E3+7Xk3=,WB7.6z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Z2?1oH3;5lC6.1Q
(二)在总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e6.4yR6?1Ap9!,f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M3-7N01?6kC6!2f
(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N9:7LF5~2FJ8:4q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S9?2wB5~6ky1?6D
第二十六条 总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5年,连续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按干部管理权限获得审批,并经市民政局同意后方可任职总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市民政局同意后,方可任职。。 u1.5Pm7.5vL9:2e
第二十七条 会长为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由会长提名人选,经常务理事会议表决通过,按干部管理权限获得审批,报市民政局同意后,方可担任。 T2!1kY3-4JQ5~4z
第二十八条 总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x7?7Jg43Kq7~4P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执行会长会议; U79eA5,In6!8D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执行会长办公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r5.4yg2+,Fa8+,T
(三)代表总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N,!3lq,.2xL7:6Q
(四)代表总会审批财务支出; F6-7gT9;3JH7?8O
(五)决定其它需提请会长决定的事项; G9;2wG8?1Bs2+6g
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M4;7Yc2,ux8!5s
第二十九条 总会秘书长在会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A5?4uG5=7zB7~5v
(一)召集和主持秘书长会议; l9;8Ei,=3MT1?4I
(二)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 S,;9eR1.9Um2+3g
(三)领导秘书处内设机构开展工作;领导或协调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以及与慈善有关机构开展工作; i94vQ,?2Bp5?2J
(四)提名副秘书长,报执行会长办公会议决定;提名秘书长助理以及秘书处内设机构正、副职人选,经秘书长会议通过,报执行会长办公会议决定;提名专职工作人员人选,经秘书长会议通过,报执行会长办公会议决定; k6:1fZ1-2Mi1;2I
(五)决定其它需提请秘书长决定的事项; d7~,RV,-8Yh4=3d
(六)完成会长交办的其他事务。 d8+8at7=3Na7!5N
第三十条 总会设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一致,期满可以连任。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由监事会推举产生。 07+2Hy8;4Px7~70
第三十一条 总会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和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F86bX7.6lw5+2N
第三十二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u7!6WJ7;6ey6-8d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c3:6Xc7:,qz,?4G
(二)对理事、常务理事执行总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总会章程或者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提出依程序罢免的建议; k9:,MV7!4IE8!9a
(三)检查总会的财务报告,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工作和提出建议; O9=9tp2;2iC,!4m
(四)对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总会利益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l1?7gx8!9wR8;,z
(五)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总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Y3=1LI8!,VJ4!9B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s2=5Yp8:6ge4=3n
监事会每个月召开1次会议(最长不超过6个月)。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T7~4oy,;3Ud4~6y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X3~,lb7=1GU2+8w
第三十三条 总会经费来源: I6!7Dz,?9RM8~5b
(一)捐赠; o4=1lR9+8gM,;,T
(二)政府及其部门的资助; T4:8An7+10l1:,A
(三)政府购买服务经费 v2?3As8-,0m3=6A
(四)创始基金的增值和资金利息; l1;2Tj2;6iT1!6z
(五)会员会费; E69tp8~9sG6!2J
(六)兴办实体的收益; J1;8Mj3?7sD37j
(七)其他合法收入。 M9?4YE5?6yY8?6j
第三十四条 总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z,!3Gn1!6gk98Z
第三十五条 总会工作经费(含人员、行政经费)来源于政府及其部门资助、政府购买服务经费、工作经费专项捐赠、创始基金增值部分、会费、捐赠款利息等。按国家有关规定,从捐赠款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项目管理经费。对定向、冠名捐赠,可按捐赠者意愿设定专项基金,实行专款专用。 p2=7Gk9-3ot1?5B
第三十六条 总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慈善事业的发展,不得在发起人、捐赠人以及慈善组织成员中分配。 H1~5Yq1?5kE9:3n
第三十七条 总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S5+,Lm7+,AA5-9i
第三十八条 总会财会人员必须具备财务专业资格。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n,:3wG7;3RF3:,G
第三十九条 总会物资,原则参照资金管理办法实施。 K3!3k026Qf,!4l
第四十条 总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c6;1RV5!1fc2:1l
第四十一条 总会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主管部门的财务审计。 s8-5XZ5.2J05:4q
第四十二条 总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B6?4rI4-8gs4-6W
第四十三条 总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也可由总会自行规定,具体规定由执行会长办公会议决定。 R1;,do2=2Rw5.,K
第六章 项目管理原则 t5.1Nh9+,uj1-7i
第四十四条 总会开展的慈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要体现宗旨精神和符合业务范围规定。 Y9:4Rc6;7GL2:4v
第四十五条 总会的所有慈善项目都必须立项审批或立项报备。 W3:4PF5;7UK1:1R
(一)总会执行会长会议审批的项目包括:总会独立主办项目(连续性);总会与会员、捐赠人共同主办项目(连续性);总会指导和支持会员主办项目(连续性);总会指导捐赠人独立主办项目(连续性);一次性支出人民币三万元以上(不含三万元)的所有项目。 L2.9bG4~6Ho8.5n
(二)总会会长审批的项目包括:一次性支出人民币三万元以下(含三万元)的所有项目。 w2.2HZ3-1aw7.2I
(三)立项报备项目包括:总会指导会员独立主办项目(连续性和一次性)。 l7=4Bp9?3Ji6-8y
第四十六条 项目立项呈报应当包括:1.项目名称;2.项目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3.项目指导和支持单位;4.项目负责人;5.项目宗旨和目标;6.项目援助对象;7.项目起止时间;8.项目受益人数及预期效果;9.项目资金来源和目标数;10.项目实施流程;11.项目管理经费;12.项目监督。 v8.5eY6:,hU4+2p
第四十七条 受托项目,总会严格按照主办方的意愿或根据政府统一安排,由总会组织实施;具体管理办法由总会执行会长会议另行制定。 D97Kb7:5It7;1O
第四十八条 总会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所有项目的统筹管理。具体项目由承办单位负责运作,主办、指导、支持单位负责日常指导。 F38Ja1;7bH5:4n
第四十九条 要建立、健全项目档案,项目档案要坚持每年进行一次分类整理,归类建档,一项一档。项目资料归档要做到及时、完整、统一、规范。 q3?7Z0,.6AN5:4z
第五十条 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救助程序,坚决杜绝违规操作。严格按善款使用审批权限办事,不得越权签批或擅自拨款。实施救助必须坚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严禁徇私舞弊。 P,-6Rm4.7dV5=6U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H6;9nh3-,ym5:6b
第五十一条 总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V,+9rp6:9Ho7!3T
第五十二条 总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市民政局核准生效。 Q8.4ix,!,bX4;4T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N7;1qD4?4eb2=9G
第五十三条 总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c6:5Tj6.1Zd1=6h
第五十四条 总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B,?1Er,3eG55y
第五十五条 总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t5:1GM7!8eg4.3j
第五十六条 总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x8+,IT,=9Cy4?7F
第五十七条 总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总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v5-2kX,-5Sw7=4I
第九章 附 则 w5+6Ou9~4LE5?5n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经于2016年12月19日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P3?9o05-,OW1:6R
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总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r5~7ih9;2Bi4.2a
第六十条 本章程自市民政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G6?,Ep31Yj7;9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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