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图书馆学会 简介
一、 历史沿革 u8?2Gt2:4uJ,!7T
南京图书馆学会成立与1992年,于92年9月经南京市民政局核准登记注册。南京图书馆学会(以下简称学会)是南京地区公共图书馆、学校图书馆和各图情机构的科技工作者自愿组织起来的学术性、地方性和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其业务主管部门为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市科协)、登记管理机关为南京市民政局、挂靠单位为金陵图书馆。 P9:4jN6-5aQ7-40
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由包忠文担任理事长,周治华担任常务副理事长,共有理事28名。经数次换届改选,最近于2011年12月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理事会,由徐雁担任理事长,严峰担任常务副理事长,共有理事25名,现有会员332人。 b4+2rw8!4pz4~4W
二、 基本情况 v,+,Jz7=3To5.9l
1、注册资金:3万元 K2+2vU8-4tJ5+1x
2、现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乐山路158号,邮编:210019 Y63cr3.7ZW5~8s
3、会员数:学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与个人会员。截止2013年底,单位会员18家,个人会员317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会员42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会员166名。 e93xu8.1VN9=9G
4、机构设置:学会理事会下设有学会秘书处,负责处理学会日常工作,维持学会正常运转。 j,~,Gv4-7ZH1=5F
5、工作人员:学会共有工作人员4人,其中专职3人,兼职1人。 A,2XQ1!3me1!4M
6、业务范围: D9?4ym9+9Xn4+1q
(1) 组织学术研究,举办各种专题的学术讲座、报告会和其他联谊活动,探讨南京地区图书馆工作的发展战略,研讨图书馆学文献情报学的理论和方法以及有关的业务工作; e4-6KA8.6MF2!9x
(2) 开展图书馆工作的经验交流和业务协作与协调,促进图书情报网络的建设和服务手段的现代化,逐步实行文献资源共享; T8;3oz7!6FT4;8V
(3) 编辑出版图书馆书刊和图书馆专业资料及有关的文献资料; M9~2hv3+3z09.1X
(4) 介绍推广图书馆学研究成果; c,6Na2?4sH8:1B
(5) 普及图书馆学、信息科学和信息技术基本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图书馆意识;倡导全民阅读,促进知识的创新与传播,为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建设学习型社会发挥作用; U4~8kT5?9sZ8-,k
(6) 积极为会员服务,发现和推荐优秀人才; E4!4Lq2+8YW6-3s
(7) 加强与国内外相关学术团体的学术和工作交流,发展和加强与港澳地区、海峡两岸图书馆界的友好交往,促进合作,推动图书馆事业发展; V6!,eU8=5Gw3~7N
(8) 开展对会员和图书馆工作者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普及图书馆学基本知识,传播推广先进技术,提高队伍素质,促进人才成才; r6!6Hy1!4iS9-2y
(9) 为我市经济建设的重大决策和图书馆事业发展中重大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Y1+8xo2=2NY1-3A
(10)接受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委托,承担相关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图书馆评估定级、专业技术成果的鉴定等工作。 a5=8Gq5+5Bb8.3G
(11)发展会员、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经常向党和政府反映图书馆工作者的意见和呼声。 J7.4PN6+5KV68N
协会章程
南京图书馆学会章程 I48WQ7~6cu7:7m
(2011年12月29日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T3.3TZ6?2VA1?4r
第一章 总则 Y1!8cN7;,SY7=6q
第一条 本学会的名称为南京图书馆学会。英文译名为Nanjing Library Society,缩写为NLS。 p1?3eV1.4od8+8s
第二条 本学会的性质 D8-6ci4?7002.2j
南京图书馆学会(以下简称本学会),是由南京地区图书馆科技工作者和与图书馆工作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自愿结合、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市性、公益性、学术性和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党和政府联系和团结广大图书馆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南京地区图书馆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是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市科协)的组成部分。 d5:8Vs73iH7:4T
第三条 本学会的宗旨 D1;2xq7?4oP,,D
本学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工作的基本方针,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学会组织在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团结图书馆及其相关专业人士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与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倡导学术公正、独立和创新,致力于繁荣学术研究,促进图书馆事业和信息化的发展。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倡导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Q6+4gI,.,EV5-,w
第四条 本学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南京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学会还接受中国图书馆学会的业务指导,学会挂靠金陵图书馆。 l1-6Nd,;8CJ6-3G
第五条 本学会的住所 b4,ok9~4oQ3~7f
本学会会址设在江苏省南京市乐山路158号金陵图书馆内,邮政编码210019。 Q3:3qM,.5Mv6:7F
第二章 业务范围 b5?4oC68Lf4.6z
第六条 本学会的业务范围: M1~,a02;,pq2~8A
(一)组织学术研究,举办各种专题的学术讲座、报告会和其他联谊活动,探讨南京地区图书馆工作的发展战略,研讨图书馆学文献情报学的理论和方法以及有关的业务工作; l18lZ5~1Jq,~,T
(二)开展图书馆工作的经验交流和业务协作与协调,促进图书情报网络的建设和服务手段的现代化,逐步实行文献资源共享; C2!3eK9!,fw2.9Z
(三)编辑出版图书馆书刊和图书馆专业资料及有关的文献资料; A,.7Bb1;80j18G
(四)介绍推广图书馆学研究成果; W5?7Cq5!6cY9+5o
(五)普及图书馆学、信息科学和信息技术基本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图书馆意识;倡导全民阅读,促进知识的创新与传播,为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建设学习型社会发挥作用; P,+1YF6;8pK7:2q
(六)积极为会员服务,发现和推荐优秀人才; S6-6zd4:7cH38n
(七)加强与国内外相关学术团体的学术和工作交流,发展和加强与港澳地区、海峡两岸图书馆界的友好交往,促进合作,推动图书馆事业发展; j,~8gO7:,dr28p
(八)开展对会员和图书馆工作者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普及图书馆学基本知识,传播推广先进技术,提高队伍素质,促进人才成才; m2:5RU5-,se9!5A
(九)为我市经济建设的重大决策和图书馆事业发展中重大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W9!1LB3-8OX9!8y
(十)接受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委托,承担相关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图书馆评估定级、专业技术成果的鉴定等工作。 C3?5Pc9~3iP2!,B
(十一)发展会员、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经常向党和政府反映图书馆工作者的意见和呼声。 W1-4IY5;7Xj5~6Q
第三章 会员 K81DT3-1DQ3~5q
第七条 本学会实行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制。 K7:3GB8+4cD58c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学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Q49ld3+3iT4:7b
(一) 单位会员: R8=,QK6.8uL3+7N
1、南京市各相关学术团体; g83OE5?4Qz,!7J
2、南京市各级、各类型图书馆及其他信息服务单位; I2~5uo6!3SA5~3D
3、其他关心支持图书馆事业的单位; I1;4vj4.,eU,~8e
4、支持学会工作的科研、教学、生产、设计等企事业单位; r5!6oy6.9zE6~1n
5、其具备个人会员条件的成员超过5人,即可成为单位会员。 04-1pG5=,Cm2+2Z
(二) 个人会员:凡热爱图书馆事业,拥护本学会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按报批程序申请入会的,即为本会会员。 t6?9ir5!6Jd97z
1、 取得助理馆员、助教以上职称和其他相应职称者; d7;7As6;4Eo7-5X
2、 高等学校本科或专科毕业,从事图书馆学教育、研究或图书馆工作分别在一年以上,具有一定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或虽非高等学校本科或专科毕业,但从事图书馆工作多年,具有实际工作经验和一定学术水平者; A6.4FL2+5MG4?7D
3、 积极支持学会工作和从事图书馆组织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 s,~8eQ48jp1:8q
4、 从事其他专业工作,但热心图书馆学研究者; Z5:3xO7!7YE7?1b
5、 对图书馆学和图书馆事业有重要贡献者。 P4:6Gr2=1Ld5+9b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是: b79mu6-8JO,=8O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团体(单位)和个人申请入会均需提交入会申请书,由学会常务理事会审查批准; Y4.1Jl2!4xQ3?,P
(二)个人申请入会须经本单位领导签署意见,由学会常务理事会审查批准; p5:10O5~7yq7-2i
(三) 经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学会秘书处讨论通过,并报理事会备案; m1;7YM1~6xF3+1z
(四) 由理事会授权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D3;2yz6!9GY8+2z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V2!,tL1.5lj3!,y
(一)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07.2wE79Il4+5a
(二) 有对本会提出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t6.,Cc8;6bR8,j
(三) 优先参加本学会所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 C3:5uu4+7Ut16F
(四) 优惠获得本学会出版物; R9!7jG8.5pX1=5D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S7=1Fh7~,yr5:2l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y6!3nk1!9QR1.6x
(一)遵守本学会会章,执行本学会决议; D9?9yL9+4pl33w
(二)完成本学会布置和委托的各项工作; h5-7lf8?9LV1-2F
(三)积极撰写学术论著和参加学术活动; d8+2oS8~9CC7;4X
(四)对图书馆事业发展,积极提供建设性意见; g5:8MX7,NJ4+5a
(五)缴纳会费。 a9~1RN4:4gt2~1K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学会,并交回会员证。 A29Bn5=4rf7=2R
第十三条 会员一年不按规定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对团体会员单位如有违反国家法规,对社会造成危害、严重违反本章程、连续两年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可给予警告、限期整顿、取消会员资格等处分。 l5;7AM,!1yX8!5m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h4-8DG88KK,=4m
第十四条 本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大会由会员代表、上届理事及特约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和主要任务是: t,=3eW9-1bW,=7V
(一)制定和修改与通过学会章程; S9?3jY,~2wx4.6j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G2.5NE5.3vw7!7F
(三)听取和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E38BN,;4rj5?6G
(四)决定终止事宜; z4:8xG76GG8!1R
(五)决定学会的工作方针和重大事项; K5+7LP6;3ft4-3f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x8;5Tc,:,eQ5?6y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N3.8Tl4~1Xq,+,y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A3?9CQ4;5ZC2=8V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民主推选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组成常务理事会。 c5~4hv5-7ys1;2T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j3+8zO2-4VS3~4F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Q9~2qF15gY3;2H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O87wS,-7ng22D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学术年会; w52um5~9lH8+3x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o4:1wJ4-1Xc8:7Z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R1?1EI5~7Cn7!3P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P91Pk,1fs1?5m
(七)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F8.3vj4:,XN1-8D
(八)领导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l6-5pi89mw4.,G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i4!3cx4.2gg3-8v
(十) 审议和处理日常会务工作 B6=6mM,8Bv,~3S
(十一) 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A,?9Qw8~8cU8-4x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j6-8oe86Ly6!1E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I7?2al1:1OK8?3y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B1?3vj91gh9-7M
第二十一条 本学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除了第二和第四项以外的职责,负责日常会务的领导工作。 H9;5rl9-2uh,+,S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w8;1Yz,;9KH2;1D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Y2?6pm1=8wo5=4p
第二十四条 本学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W,;8e02+3PN1:9M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E,;4cx7?1lp5+5b
(二)在学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W5?6Mg7:4vf6!4c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 j5!8vW8!6uj9,E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z8-8bV1!2Zu5=3Y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力的刑事处罚的; U2:3sY1=3Da7:4Q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u9!7aV7.8dF3!8g
第二十五条 本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R,;,Gq5;8DK7!,Z
第二十六条 本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五年。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j1!5TL3+1sf8:2m
第二十七条 本学会法定代表人由常务副理事长担任。本学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它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p9=2vX8~4Qk67e
第二十八条 本学会理事长行驶下列职权: J3=7uz3?9uE9~1q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Y9-1pH9-6pZ5:9J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M5;5Ud2=5fm6;8q
(三)代表学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F6+,kr7+8OC9!3d
第二十九条 本学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D2~8JX5;,Zk5;9V
(一)主持秘书处等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l7?2ct4?1rg4;6v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U7-,Ky3+1lo8~5p
(三)提名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a59WK4;2qb7!4A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R3!,Op14rN3.1l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A,9Sq7!1pR4!7C
第三十条 本学会聘请曾任本学会理事长、以及对图书馆事业做出过重要贡献或在学术上具有杰出成就的图书馆界人士与学者,担任本学会名誉理事长和名誉理事。 X,?8Oy,3yj6~1c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E1?3as8!1aM9;,S
第三十一条 本学会经费来源 G6.2Mn1?2Ue6!4Q
(一)会费; M55Ty4?5gn4=7V
(二)政府资助; w9-8FG6~2wQ2:7M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g5~8Ka7-4Ad1?6h
(四)利息; x,7ZQ32Qd6.9e
(五)挂靠单位拨款; X6:2HX1?2mG2!6S
(六)有关部门和社会资助及个人捐赠; L6~5cK5.9Ev5?2X
(七)其他合法收入。 I3-4nM2-5gd6:5Q
第三十二条 本学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会费标准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 x34qN6-5Fh5~1U
第三十三条 本学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U2!6Gy,.1AL5:6y
第三十四条 本学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G3=9be3+1qu6!6I
第三十五条 本学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Q9.3yb4~5S06=3D
第三十六条 本学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国家其它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Y5+8dt4-5JU9!6g
第三十七条 本学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Q67iq8=,Ye2!6l
第三十八条 本学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y1+8Fe,-5SZ2:5U
第三十九条 本学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c2~1JG27ee2!9e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D3-9AW7?6wQ3.6X
第四十条 对本学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F1;3Us9+1Xk8~9P
第四十一条 本学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c2:3ON5=5jT1-5f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处理 p2;5qh6;8dS6?7r
第四十二条 本学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决议。 D1~9dQ3-,il,-7I
第四十三条 本学会终止决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q6-3rI2.6LK9=9a
第四十四条 本学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z2;8Gr4?3mO9.7d
第四十五条 本学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B6+4Qw2~2DG7=,V
第四十六条 本学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学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a6,hc4?6eU8;9F
第八章 附则 U3.4O09?2Er3-3c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经2011年 12月 29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f7:7hi5!2ne2~7r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学会理事会。 Q,.9Vq,.3dS2~8X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o5~1Jz39jb2;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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