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简介
(一)基本概况 s1;7TZ3?4Lg6?1i
我院现内设机构为“5部1中心”,既业务类部门4个,综合保障类部门2个。 党组及班子成员6人;政法专项编制60名,现实有58人,地方财政供养人员9人,共计67人;平均年龄37岁,由蒙、汉、回、东乡等4个民族组成,近年来我院紧紧依靠上级院和地方党委的领导,认真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按照区院《基层院建设目标量化考核办法》《分类考核办法》要求,加压奋进,创新发展,不断提升基层院建设水平,使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为维护边疆的稳定,构建平安、和谐阿左旗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k7?1jv4,iB6:7b
(二)历史沿革 w7+3hU5?7QJ6=,W
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其前身为阿拉善旗人民检察院,建于 1956 年 10 月 9 日,建院初期仅有干警 4 名,检察长由时任旗委组织部部长兼任,检察员 2 人,助理检察员 1 人,书记员 1 人 , 至 1958 年人员增至 7 名。 1958 年 11 月 19 日旗委书记处第二次会议决定:公、检、法内部合并成立阿拉善旗政法部,实行合署办公,内设侦查、预审、检察、审判四个科室,至 1959 年 8 月政法部撤销,又恢复阿拉善旗人民检察院建制。 1961 年 4 月经国务院批准阿拉善旗分为左旗、右旗,阿拉善旗人民检察院遂更名为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 1966 年“文革”开始,公、检、法 “实行军管”并由军管会行使职权,后军管会撤销,公、检、法被彻底砸烂, 1970 年后由革委会保卫处取代行使职权, 1975 年修改颁布的宪法规定“检察职权由各级公安机关行使”,由此而出现了检察机关中断达 9 年的历史。 t9;,fN5+9LY1;7B
1976 年文革结束后,根据修改颁布的《宪法》、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法》 ,1978 年阿左旗检察院恢复重建。 1979 年因阿左旗划归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年 2 月宁夏回族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正式开始办公,同年 7 月阿左旗又划归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又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 i4?4FI5-9BK4?1O
阿左旗人民检察院经历近 40 年的历史沿革,在历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上级院和地方党委的工作部署,忠实的履行宪法赋予的各项法律监督职能,为地方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T2!8rO,1LB,;9L
院训:崇法、明德、严谨、卓越 U3!4wW1=7N097n
“崇法”,崇法是执业之基石。这是职业的特质,角色的责任,更是信仰和追求。秉承此念,我们敬畏法律、敬仰法律,视法律为人生与事业的根本准则;秉承此念,我们将冷静面对执业中的艰难,以法为重、以法为本,严格执法。 N,=7ZZ3~2sv,+9D
“明德”,明德是立身之根本。明德才能载法,德正方能法严。秉承此念,我们应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谐的家庭美德及清正的个人品德;秉承此念,我们要不断加强道德修养,陶冶道德情操、锤炼道德意志、提升道德水准。 M7-9tH5=9Az3?5g
“严谨”,严谨是成功之保障。于细微之处见精神,于细微之处见境界,于细微之处见水平。秉承此念,我们在工作中严格自律、立身中正、自我锤炼;秉承此念,我们细致认真,不枉不纵,规范执法。 t7+8tv8!3ty7!6U
“卓越”,卓越是追求之境界。这是一种价值追求,也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走进前列,排名靠前,争创一流。秉承此念,我们为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不懈追求;秉承此念,我们满怀信心向“争创一流业绩,打造一流队伍,树立一流形象”的目标迈进。 G87Yg5=5mU2!6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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