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交流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简介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交流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是学校执行涉外政策、协调国(境)外合作交流的职能部门,通过对学校各类国(境)外合作交流活动的管理、指导、协调与服务,落实我校的国际化战略布局,为全校师生搭建多元化交流平台,宣传我校教育专业品牌、提高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的国际化水平,提升学校的国际知名度。 S,6LZ7;1HZ2?1W
具体工作包括:制定学校外事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拓展和维护学校与国(境)外高校等机构的合作交流关系;聘请外籍专家的外事手续报批及协调管理;全校教职工和学生因公临时出国(境)的申办和管理;国际(境外)会议的审核报批;全校来华留学生的归口管理;上级领导部门及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事务等。 J2~9SM85ts9+5Z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交流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现有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国际交流学院院长、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任)1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副处长(国际交流学院副院长、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副主任)1名;综合科科长1名;科员1名。 C8!2VQ2=4vX7~3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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