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简介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工作职责 z4!4tN2+1ou8+9q
1.贯彻党和国家人事劳动制度、方针和政策,负责学校人事管理政策的制订、实施。 k9;5Ow75YV9!3O
2.负责教职工编制和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 J1?6Il2;5eS4-3N
3.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以及评优、奖惩、考勤管理工作。 b8=6cC3-,rj7-6U
4.负责教职工的流动调配、离职退休、人事信息维护管理及统计资料的上报工作。 U,=1hS4;4vc6!5f
5.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配套政策的制订。 y4+2Mc,;4Kp5~7x
6.负责人才引进和各类人员补充工作。 H2+8Mn94hm78o
7.负责各类人才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推荐与培养、考核工作。 F1;7mY4~2zR3:7p
8.负责全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组织工作、工人考工定级、技师评聘人选的推荐工作。 R1+8D05.6In8!4I
9.负责兼职教师的聘任管理工作。 f5-5ZZ,+8yM3.,e
10.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教师培养培训、教师出国(境)进修、访学管理工作。 x7;3Vz9?7AC2.9p
11.负责教职工的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福利管理等工作。 C6:7hM2-3yy88h
12.负责劳动合同及事业编制外人员管理工作。 k67mf2+7Sl5~6H
13.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T4~7cp4:4ya3;5s
14.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o,.9of6;8pc5+1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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