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业余大学简介
上海市普陀区业余大学是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建校以来,始终坚持“刻意创新、顺应潮流、按需办学、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不断加强专业开发与建设,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培养了大批应用型人才和建设者。在办学历程中,根据本市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先后加挂上海开放大学普陀分校、上海市普陀区社区学院、上海老年大学普陀分校等多块牌子,以“融入社区、双轮驱动、四教融通、多元发展”的工作思路为指引,全力推进学历教育、职业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协同发展,先后荣获上海市成人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示范性基层电大、上海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上海市文明单位、全国示范老年大学等称号。 j2;2sn8-1YX6~,q
学校章程
上海市普陀区业余大学章程 H9!2bv7;,BN1+1h
序言 N8+1O04:2Pe,.9H
上海市普陀区业余大学是一所由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主办、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文工管经艺综合性地区性的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校。 X3?7MY8+9Au86u
学校前身为1947年2月创办的上海市沪西补习学校,解放后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接管和整顿,曾先后易名为上海市第六业余中学、上海市普陀区第一业余中学,1970年组建上海市普陀区业余工业专科学校。1978年更名为现校名,1980年5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正式下文批准,1982年4月通过教育部验收并备案。1993年上海电视中等专业学校普陀分校、普陀区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同时并入我校。 O9+6EM3?4lA4~2i
学校于1978年设立上海电视大学普陀区工作站,2006年1月变更为上海电视大学普陀分校,2012年更名为上海开放大学普陀分校。 Y1!1yy7-8Px8.2y
2009年6月,经普陀区编制委委员会批准,同意设立上海市普陀区社区学院编制[普编(2009)19号]及普陀区老年大学编制[普编(2009)20号]。 U4!2Cx1-8qd9~4V
目前,上海市普陀区业余大学加挂有上海开放大学普陀分校、上海市普陀区社区学院、上海市普陀区老年大学、上海老年大学普陀分校、上海市普陀区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等多块牌子,实行的是一套班子、多块牌子的管理模式。 t6=,lN1?7ZP7;8m
第一章 总则 m36Cl5~5dn9!9d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O4!4hb7.5zR4:6F
第二条 上海市普陀区业余大学(以下简称“学校”)是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主办、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校。学校中文全称为“上海市普陀区业余大学”。 G6=4HF1.7YN,?1Q
第三条 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 Y2.3qu7-2sR8.1w
第四条 学校坚持高等学历教育与非学历继续教育并重,着力推进学历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协同发展,满足不同层次学习者的学习需求。 D5+8Cj7?5Ag,=4b
第五条 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接受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 q7~5ut1~9qW,1N
第六条 学校始建于1947年。 F3~,0Q4~8rl3.1D
第七条 学校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805号、枫桥路61号。 x3-5Kz72rF,:4c
第二章 办学宗旨和任务 y3.,no2;2xX7!,E
第九条 学校办学宗旨:锐意创新 引领需求 主动作为 精准服务 U,?1oD5~8Us9.4k
第十条 学校使命:秉持“崇德、尚学、求真、力行”校训,立足普陀、服务全市,着力构建区域终身教育服务体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l9!,Io6~5MG1=6q
第十一条 学校任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力推进高等学历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协同发展,努力把学校办成特色鲜明、业绩一流、服务区域全民终身学习的新型高等学校。 P9.3Ln4=7Qp,.3h
第十二条 学校可以与境内外同类型院校进行教育交流和合作。 f59If7:4vD9-4H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 p6!9kD3+9bh9:,O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中共上海市普陀区业余大学总支部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B3;3fl7:7mT2:,x
第十四条 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对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工作发挥监督、保障职能,按照民主集中制进行议事和决策。其主要职责是: U8~3HV3-9wN58R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T8:1nu3-4h066v
(二)讨论确定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及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 U9~9EF6.7Ie1!5g
(三)讨论学校组织机构的设置,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 R8.5gr51pc3?8t
(四)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师生思想政治教育; J6?5QV,;2Kk9+4O
(五)领导学校的工会、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w5?8RW5+,I05.10
(六)对校内民主党派实行政治领导,促其依法依规开展活动; y1+1AO,?8rH2;4Z
(七)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C7+8QR7.3kX8+,x
第十五条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依法行使职权,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Z9;1mB9~8DB4+5d
(一)拟订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制定并落实学校各项规定; H6~7Kq7+5XC1?2f
(二)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确保学校正常管理运行; L2-2Fm1?,HL1+4W
(三)拟订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依法管理和使用学校资产,维护学校正当权益; r3?1Zq1!4tF3~5a
(四)拟订校内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任免校内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H5;5yO31LV3.4l
(五)依法依规对教职员工实施聘任、解聘、奖励、处分; r4!9GO2.1k01=8O
(六)法律和校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G7?1cB2=3Mx6-6e
第十六条 校长办公会议是校长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决策机构。出席人员为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副校长、校长助理,如涉及部门具体工作时,有关部门负责人可列席会议。 z,6mk6=2tw2-6j
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或由校长委托的副校长召集并主持)主持,实行民主集中制,严格依照议事规则议事和决策。 h1;4rE8.7gH7~,p
学校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校长办公会议的记录、纪要的整理和材料的存档等工作。 J1~,Sh2;9xp5+3M
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学校建设、发展和与教职工利益相关的重大问题和规章制度。 H2:5Vt4+3QW4?5h
第十八条 学校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及时向校内公布,做到信息公开。 M,6lO6=9If2:7L
第十九条 学校工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是学校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保障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f96wq9=8YL5!8x
第二十条 学生会是全体在籍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依法依规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Z9:,tY2~,cy7;7C
第四章 学校的权利、义务 E9:8Gq8.5ht5.3Y
第二十一条 学校履行下列义务: R1!7kY47Xd,.1i
(一)保护学校的资产不被侵占、破坏和流失; O4-2LR7:3ji68W
(二)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监督与评估; t8~,kx3+5si1;3X
(三)确保学校办学水平、教学质量; x8=9mY1;4v0,7d
(四)确保学校办学效益不断提高,确保学校章程及发展规划中目标的实现; f1.,IX7!5je4!4m
(五)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提供人才支持和技术贡献。 T4;1iM4~6Lr5+1e
第二十二条 学校享有下列权利: P,?7Qx8+2vD4!3b
(一)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以及其它合法获得的财产; J9.,Ui5=2sA2~1B
(二)依法行使法定的各项办学自主权,按照章程管理学校,组织和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G6.5fV5-3hn1;9R
(三)设置学校内部机构,任免内部机构负责人,对教职员工聘任、解聘和奖惩; Q7+9mS26DH4.1h
(四)对学习者进行学籍管理和实施奖惩,对完成学业者颁发相应的证书; 045wJ9=2lj6?1w
(五)依法保护教职员工和学习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进行非法干涉。 J7;5M09-,mk5-1P
第五章 教育教学与管理 r3!7rj3=7BC4?2Q
第一节 成人高等教育(对应: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U9?8Di5.,tm6:2v
第二十三条 学校实施高等专科学历教育,覆盖文、理、艺等学科门类,设置相关专业。学习形式为全业余学习。 q2?2FL4-80I7=5H
第二十四条 学校高等专科学历教育基本学制最短不能少于2.5年;实行学分制,最低学习年限为两年半。学籍八年有效。 H1!7bs7=8jY6?3x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培养学习者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必需的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素质和能力。学习者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内容并符合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I8?6kl77SH1;,V
第二十六条 学校应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行专业和课程设置,并根据实际及时优化调整。 J1~9Kr3;2ZG6?3G
第二节 高等职业教育及培训(对应:非学历继续教育) S7.7ZG7.8Ui2;3j
第二十七条 学校应遵循教育规律,以市场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及培训,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O8:3QY7.5xf6+4G
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专业课程体系、完善实验实训手段,开展校企合作,提高学习者的实践创新能力。 F29uB5!,St85G
第三节 终身教育(对应: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 B4!6Vi3!2VH4:3M
第二十九条 学校积极参与区域终身教育体系构建,开展适应社区成员终身学习需求的教育活动。 T9~7me4.8we6~7f
第三十条 学校积极开展社区学院相关工作,做好区域社区教育的科学研究、师资培养、课程建设、资源整合等工作。 X3!,Yu9~1Vl5:4B
第三十一条 学校积极开展老年大学相关工作,开展老年教育发展研究、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进行学习成果展示交流、提供信息化教育服务。 b2?8us6:2Ug25l
第六章 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 e4~5LS88JL6?6f
第三十二条 学校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人才培养目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优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供优质教育服务。 q67bn5!2by76K
第三十三条 学校健全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制定督导、检查、反馈和评估制度,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考核,对学习者的学习情况进行跟踪和调研。 l5~2eP6:2gW3?3o
第三十四条 学校建立现代化教学和管理网络平台,整合并优化多种资源,提高教学管理信息化水平。 Q4:2QA9+1TR6=6c
第三十五条 学校鼓励教职员工在教学、管理领域开展创新性研究,积极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学校建立教学与科研年会制度。 j2~5hl8;7HE8!2n
第三十六条 学校注重师资队伍建设,提供学习培训条件,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学校建立师资培训制度。 X7?1lo86rm5-5Z
第三十七条 学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支持社会志愿服务。 g8?6ue73Ee3;5j
第七章 教职员工 f2~9mg5:1DD1=8g
第三十八条 学校教职员工由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等组成,包括纳入国家事业编制的人员与没有纳入国家事业编制的人员。学校依法依规对上述人员进行管理。 h8-3WV1?3TC9-7R
第三十九条 学校教职员工享有下列权利: d8.7hX1-,vw5;7p
(一)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获得个人发展所需的机会和条件; d7~9Ad9.5AG8-4F
(二)享受国家规定与合同约定的福利待遇; g9!5jt,!1qp9?6Q
(三)在绩效考核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k,-9Pg6+9Dp94g
(四)公正公开获得奖励和荣誉称号; C8~7Ot8=4ZR,2p
(五)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的重大事项; Y6~2rf2!,qE63h
(六)参与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Z,:4ks4+,Up1,r
(七)对职务聘用、福利待遇、奖惩等涉及切身利益事项提出异议与申诉; y6.9Qs,:6Yr2.4u
(八)法律和校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h2~8JM5=4XP8!3F
第四十条 学校教职员工履行下列义务: J5:9Is,+7MP5=,n
(一)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Z3+9PQ4!7sl8?3U
(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H5.4gj5;5EY5=6F
(三)崇尚师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e48vZ9~9TZ,+2o
(四)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 E1:9NM8;4xe1;9U
(五)珍惜和维护学校声誉,维护学校利益; C8=2JZ2?8kX3~3t
(六)法律和校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C55ZT1.2au,+6c
第四十一条 学校教师在享有充分学术自由的同时,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尊重他人的教学科研成果。 v8?6pW5;4Ka16G
第四十二条 学校实行岗位聘用制度、教师资格制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C2+6hj5?2nC2;2a
第四十三条 学校对教职员工定期进行考核,其结果作为聘任、奖惩和晋升的依据。 l7:4wO7:1Yg28X
第四十四条 学校对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管理成果等实行奖励制度。 v8!7Yx9=8ly1=7w
第八章 学习者 z3-6R02:9rt1=8n
第四十五条 学习者在校期间享有下列权利: l7+4iH2+9ct55h
(一)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文娱体育等各项活动,按规定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h3!3Bk1=4JW4+9h
(二)依照法律和校规,组织参加学习者团体; C,=1lc4!5hW8?2F
(三)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奖学金或助学金; Z6~7ni4:4cx4~8g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H7+7lQ,;8sf,-8F
(五)依法取得学籍,按规定完成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或结业证书; N97fx5:10V9=3V
(六)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b2+,fI24zz680
(七)法律和校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j,;5Ez2~6ZK,:3Y
第四十六条 学习者在校期间履行下列义务: Y2~2Jm6.4yF,.8U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d6?5t06,YY1-6n
(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及学生行为规范; R3-1VV7~,Jf8:2N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c7-3bd7!2Ex,.5P
(四)爱护并合理使用教育设备和生活设施; A1?1Cg7-7Di2?6e
(五)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Z3~,vo5~5Lj9!1y
(六)法律和校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C3.,wf5~80M6;1y
第九章 学校资产及财产管理 G39ti8:2Hf2!,X
第四十七条 学校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社会捐赠和其他收入。 o8;1VZ4,DU3.6U
第四十八条 学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实行预算管理、决算审核和审计制度。学校完善财务监督机制,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C,?6yk7.3LL9;7T
第四十九条 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制订学校会计制度,认真做好会计基础工作。 h7;6dX7!6Xf4.4R
第五十条 学校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学校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实现“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s,~5Sm8~3gW8?6V
第五十一条 学校完善后勤服务管理,接受学习者和教职员工的监督,不断提升服务品质。 c7:,zP3?7DW8;8r
第十章 附则 w2-4SH5+5Mz1+9b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提出,学校党组织研究审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议决通过,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E9:,Ks7?2OM1=8O
第五十三条 学校依据章程制定、审查、修改、废止内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 z2;8Lt6=3uv6;2n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校长室负责解释。 u5;4sp2~9Ff7.,m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由校长签发实施。 i5~80I4:1sn1.6U
(2021年10月14日) F4.7PU4;9bV1;3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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