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人民法院简介
普安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10月,1956年起改隶安顺地区,1966年起归隶兴义地区。现有15个内设机构和楼下、青山、地瓜、兴中4个人民法庭,人员核定编制为73名,在职在编62人,临时聘用人员14人。其中法官29人、法官助理3人、法警6人,审判辅助和行政后勤人员24人。2006年6月,审判大楼从县城西街29号到南中路13号再到现在的南山坡三易其址,由原来的木瓦结构变为了现如今近5000平方米的钢混结构大楼。办公办案设施日趋信息化,建成开通了从法庭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四级联网”,人民法庭建成了远程电子签章系统,实现了审判流程、行政办公自动化系统的高度集成和集约管理。 X,=1Yn2!5qy,;1t
贵州省普安县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庭、法警大队、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商事审判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书记官室、执行局 、办公室、研究室、纪检监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楼下、青山、地瓜、兴中4个人民法庭等共计17个部门。 I5:1BS2!3Dt4.8A
近年来,普安县人民法院平均受理各类案件1500余件,在全州法院排列靠前,普安县人民法院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围绕年初提出的“围绕一个目标、抓住三个关键、实现一个转变、达到四个提升”的总体思路,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加强司法公信建设,不断强化个案公正,在服务中心、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和推进平安普安、法治普安建设中作出积极贡献。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坚持“任务包干,责任到人”的思路,采取“定案件、定期限、定人员、定任务”的“四定”方法,将案件细分到每位法官,实行“一周一调度”督促机制;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思路,把学习培训作为提升司法能力,促进案件质量提升的最重要途径。采取了“以试促学、以试代训”的方式,组织开展业务考试,既检验教育培训效果,又促使干警积极主动学习;创新便民举措。重新整合巡回办案服务站点50个,继续聘用司法联络员26人,进一步完善以人民法庭为核心、以巡回审判为主线、以服务站点为支撑、以司法联络员为纽带的庭、站、点、员四位一体服务网络,做到那里有矛盾纠纷,司法服务就延伸到那里,那里有诉讼需求,巡回办案就跟进到那里;在法庭工作中有新亮点,逐步打造便民的“专家坐诊”。制定了院党组驻庭制度,每月一名党组到派出法庭驻庭一周,次月轮换,期间主要以人民法庭干警同吃同住同办案同接待当事人,在人口密集的地方还要开展好“接访日”活动;创新质效提升机制。制定并汇编了涵盖刑事、民事、行政等全业务的《审判业务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及问责办法,建立了“一月一通报、一案一通报”、裁判文书“三查七对”、裁判文书上网、发改案件分析研判反馈、办案绩效个人排名通报等制度,守好抓牢审判流程的每一个节点和重点。 Z6-8BQ64Tj8~9R
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近年来,院党组获省党建办和州委表彰为“党建工作先进党组”,地瓜法庭被省高级法院表彰为“先进集体”,法官王锦辉被省高级法院表彰为“办案能手”,院集体获州妇联表彰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机关第三支部获县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d5:9KT63KN9+,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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