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宁波材料所青促会小组简介
中国科学院宁波工业技术研究院(筹)青年创新促进会管理办法 W2:8MK7=8UN8!5s
第一章 总 则 N5~4vV7!7fQ8~5b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科学院宁波工业技术研究院(筹)青年创新促进会(以下简称“工研院青促会”)的管理,加强对“工研院青促会”会员的培养和支持,特制定本办法。 g2~,sn9?7zy,;7n
第二条 “工研院青促会”实行理事会制度。在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与监督下,由理事会负责“工研院青促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理事会须按照“工研院青促会”章程行使职权和义务。 f,~9PP9.3UP6!2q
第二章 遴选条件与方式 u6?5cK9.2QH3~,J
第三条 “工研院青促会”会员任期4年,在入会当年不超过35周岁;为我所在册的科技或支撑岗位正式职工,具有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认同我所的创新价值理念,具有为科技事业拼搏奉献的精神;在工研院同类人员中出类拔萃,在科技工作中表现突出,是公认的具有发展潜质的优秀青年人才。 v7~3xB6:4eu5!3i
第四条 理事会根据全所35周岁及以下科技人员的整体情况,与人力资源部共同确定当年全所新会员的名额数。新会员采用自由申报的方式,有意申请入会的人员需填写《“中国科学院宁波工业技术研究院(筹)青年创新促进会”入会申请表》。“工研院青促会”理事会将组织评审,择优遴选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所务会批准。已入选中国科学院青年创新促进会(以下简称“院青促会”)会员的自动成为“工研院青促会”会员。 m2.7Wb2+5Kz6:5z
第五条 任期内成绩突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质、具有团队组织能力、能够积极发挥会员作用的可评为优秀会员,给予一定奖励。 r9?2ql6.4fG9-6q
第六条 自本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院青促会”会员的推荐人选原则上从“工研院青促会”会员中产生。“院青促会”会员候选人采用自由申报的原则,理事会按当年度可推荐名额数的120%择优遴选后,报人力资源部和所务会最终确定。 o9?1wx3!4i01;8P
第三章 经费支持 y620X4=3pm9?1Y
第七条 工研院给予“工研院青促会”每年不超过20万元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会员大会、理事会工作、学术交流、各类培训、青促会各项奖励等。经费采用预算审批制,按照青促会章程和理事会决议进行管理。 C8!6UE,;5Vq8-7Q
第八条 相关经费的使用与管理须严格执行国家和院所的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D1.4Ey4+4Ug9!3r
第四章 日常管理与评估 X2=4nY6+8jV5.2j
第九条 会员所在各二级所和团队负责青促会员的日常管理。对执行期间出现的重大问题和情况需及时报理事会或人力资源部,协商解决。 H2:4mh,~,GD1-3l
第十条 对出现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会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会员资格。 h7+5iW,.,Ds3+2M
第五章 附则 x6=2Yo,=6KW,!8C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开始施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T3~8Ev4-2dB5~5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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