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清镇市人民法院简介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5月1日,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清镇市金盆路27号。全院核定行政编制106名,事业编制7名,现实有干警97名,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干警占85%,干警平均年龄41岁,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S7:2AF9;9ja1-1r
清镇市人民法院先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大队、办公室、研究室、纪检组、监察室、政工科以及生态保护法庭、红枫人民法庭、站街人民法庭、卫城人民法庭、麦格人民法庭、流长人民法庭、新店人民法庭等21个职能部门。 v6!1WR1~3FE57s
2013年受理各类案件2970件(其中年度新收2808件),结案2852件;与2012年收案2661件(其中年度新收2598件),结案2499件相比,收案增加309件(其中新收增加210件,上升8.08%),结案增加353件。审限内结案率99.21%,辖区1383平方公里的土地上,聚集了11条河流和红枫湖、东风湖、索风营湖三个大型湖泊,水域总面积达到95平方公里,典型的喀斯特地形及丰富的水资源铸就充满灵性的人居环境,作为省会贵阳百万人主要饮用水源地的功能对审判工作提出了特殊的要求。2007年11月20日,清镇法院成立了环境保护法庭(2013年3月1日更名为生态保护法庭),根据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决定,专属管辖贵阳市辖区内的各类环境案件,以大力推进环境公益诉讼为龙头,以推进制度创新为核心,高举法律武器保护青山绿水。 随着社会矛盾的成因复杂化,化解难度增大,对多元化解手段的要求增加,清镇法院致力于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的衔接,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在促进和谐上的合理配置,推动建立党政动手、部门联动、上下统筹、司法主导、社会支持、多方参与的大调解格局,2012年4月,清镇法院被最高法院指定为贵州省唯一扩大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试点法院。 U3:2RJ1-1Hf2-1b
先后获授“全省五好基层党组织”“全省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贵阳市五好基层党组织”“贵阳市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贵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清镇市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蝉联两届全省优秀人民法院。卫城人民法庭连续荣获两届全省优秀人民法庭,获授省级青年文明号。环保法庭获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巾帼示范岗”。2013年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 B9=4Xb6;7Th5!4Y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F4=6KS2-3bj2=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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