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来县人民法院简介
泰来县位于黑龙江省西南部的嫩江平原,有嫩江流经,誉称“塞北小江南”、“鱼米之乡”,南与吉林省镇赉县为邻,西与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接壤,地处黑、吉、蒙三省区交汇处,戏称“一鸡鸣三省”之地。平齐铁路线、111高速公路穿越泰来,使泰来与京津、东北重镇相连通。泰来有着新石器时代、辽金时期的悠久历史,有着马占山将军打响中国抗战第一枪的“江桥抗战”史,有着江泽民总书记、朱镕基总理看望灾民的“98抗洪救灾”史。泰来是一座古老文明、更具传奇色彩的美丽城市。 U7+3Db4+2BR5!,M
泰来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48年,1979年恢复重建,至2010年5月底该院共有工作人员69名,其中高级法官9 人,法官40人,行政人员和其他辅助人员29 人,具备本科学历达到93%。内设机构有政工科、办公室、调研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和司法警察大队。派出人民法庭4个,即城郊人民法庭、大兴人民法庭、平洋人民法庭、和平人民法庭。 I9;4fx,;7SK4.,J
为保证审判工作的开展,泰来县人民法院加大了对“两庭”的基础建设。2000年新建2100平方米办公审判功能配套齐全的审判大庭综合楼。2005-2009年又新建符合审判方式改革要求的省级标准化人民法庭综合楼四处,规模及外观设计在当地堪称一景,为审判工作和树立司法权威提供了物质保证。为提高审判效率,加强对审判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不断加大信息化设备投入和局域网络升级,积极推进办公、办案的网络化使用率,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法院创新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措施,促进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完善。 D8=1Yh9.9Om4!1R
近年来,泰来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一流的班子、带出一流的队伍、创出一流的业绩”为目标,突出抓好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各项工作得到全面发展。泰来县人民法院2001年被市委政法委评为 “为经济建设服务先进集体”; 2002 年、2006年和2010年三次被省委省政府评为 “省级文明单位标兵”、2002年被省委政法委评为 “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标兵”、被市委政法委评为 “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标兵”; 2003年被市法院评为 “人民满意好法院”; 2006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 “档案工作省级标兵单位”; 2007年被省委政法委评为 “执法质量年先进单位”; 2008年被市总工会授予 “先进职工之家”荣誉称号;2009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被齐齐哈尔市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指导委员会授予“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1年被齐齐哈尔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评为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城郊人民法庭2002年被省高院授予 “人民满意的好法庭标兵”称号并荣获集体二等功;立案庭2003年被市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评为 “巾帼文明示范岗”; 刑事审判庭和城郊人民法庭2004年被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立案庭2004年在市二十六届劳动模范大会上被市政府授予 “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大兴人民法庭2006年被省高院评为 “三优”创建活动先进集体;民事审判二庭2006年被市妇联评为市级“三八”集体;城郊人民法庭2007年被评为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2008年、2010年、2011年分别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办公室2009年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行政审判庭2011年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泰来法院党支部连续9年被县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党支部;有11人次被省、市政法委授予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办案标兵、调解能手、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有67人次被授予市级劳动模范、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个人三等功、优秀政法干警、信访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法官、调研及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有239人次被授予县级“三八”红旗手、十大杰出青年、“五四”青年奖章、十佳公仆、个人三等功、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优秀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Q9!1qT2-8cP7+8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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