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简介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前身是清远市清郊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88年3月,后于1992年5月更名为清新县人民法院,2013年3月29日更名为清新区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33号。 p4;3TK5.5iC,+9r
机构改革后,清新法院设有政治部(督察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执行局等8个内设机构及太平法庭、浸潭法庭、禾云法庭、石马法庭等4个派出法庭。经最高法院批准,省法院批复,清远市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受清远市中院指定,自2016年7月1日起,清远市所有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包括涉不动产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及行政非诉案件的审查,统一由清新法院集中管辖。 C7=5Nr5=3Aa6~6m
清新法院现有各类工作人员184人,其中政法编干警91人,工勤编干警11人,非编人员82人,在编干警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2.2%,其中硕士6人。司法改革后,全院共有36名员额法官。 N,~8VR9?2wr9?7Q
近年来,清新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突出政治建设,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受理案数保持在15000件左右,结案14000件左右,入额法官年人均收结案400余件,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先后获得了全省法院成绩突出的调研单位、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广东省青少年维权岗、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先进集体、全省少年审判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有32人次的法官获得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广东省三八红旗手、全省法院调解能手、全省少年审判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法官等全国、全省荣誉称号。 Q,~4Gc9+,cC8=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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