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人大网(河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简介
河源市人民代表大会是河源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每届任期五年。 Z1+9zi7;4ye,-5v
1989年4月18日至23日,河源市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出河源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代表人数304人,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河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建立。1994年5月9日至14日,河源市召开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人数307人;1999年5月16日至21日,河源市召开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人数362人;2004年5月26日至30日,河源市召开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人数362人;2007年1月22日至26日,河源市召开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人数354人;2012年1月8日至11日,河源市召开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人数354人;2017年1月6日至9日,河源市召开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人数354人;2022年1月6日至8日,河源市召开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人数357人。 y1!9CQ4+1FQ74Z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河源市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j9?,Gy7!4tH1+9g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H3-1xJ7.9VB5:9K
2.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执行情况的报告; l,-3Je4+6fZ4:5X
3.根据本市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l7:4Ta6~9yz78f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06-,kV,-9AR3-7W
5.选举并有权罢免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h3.3Xo7=8Jp3+,I
6.选举并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市长、副市长;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 y6:,oz4-4YC5:4A
7.选举并有权罢免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p3+2go,?3kD2.4Z
8.选举并有权罢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或者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R5?1ae8.7qJ1~3G
9.选举并有权罢免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J4?6pF,,Kl3.8u
10.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j4~8xl1:1QU94D
11.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d,-1gW6?3vf8-4P
12.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y9;,zu,=8ng7!1S
13.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G4=6qA7:3ZD3.,p
14.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i9;7mq8.,fv2:,o
15.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R,;3lr7=8Yn57u
16.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R7-6jx8-6zz5.3N
17.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i38Ua8;2HQ6;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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