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简介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是烟台市的国家权力机关。 A3~6sT8=4qQ,=6c
1949年至1983年8月,烟台专区不设人民代表大会。1983年8月,国务院决定撤销烟台地区,组建实行市管县领导体制的省属烟台市。同年11月,建立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顺延原县级代表会的届次,召开烟台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d5!2aR,!4Kh5;3D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召集。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建议,可以临时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D8=9Pb5?9VO3.3U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本市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选举市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选举市长、副市长;选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选举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听取和审查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政府、中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市人大常委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市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A6?3SR9:8Wz5?9q
烟台市人大常委会简介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83年11月30日,由烟台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z92kg5?,GL9:1T
烟台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现由主任1人、副主任5人、秘书长1人、委员34人组成。常委会任期同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它行使职权到下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常委会为止。 n5~1Qu7.1WG8.6q
常委会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常委会的决议,由常委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e7-1sb8:6Vo6!8O
烟台市人大常委会行使下列职权: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者主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市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市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市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省人民检察院和人大常委会备案;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报省人民政府备案;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市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省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R5:4vm,;8TI1=,z
历史沿革
- 烟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沿革 T9.8Eh9-7JF3=6s
1949年至1983年8月,烟台专区不设人民代表大会。1983年8月,国务院决定,撤销烟台地区,组建实行市管县领导体制的省辖烟台市。根据山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新设省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几个问题的决定》,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大会届次以原烟台市的届次顺延)于1983年撤销烟台地区、设立省辖地级市的机构改革后组建。 h1;6yG8~8EV3+9X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83年11月30日,由烟台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它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K1?9Nt4-1qt2!5D
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于1983年11月设立。内设秘书科、行政科、代表联络科、人事科;1989年设立信访科;1992年设立离退休干部科。 Y4!1VJ7;5hE4!5t
1984年7月13日,烟台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设立烟台市人大常委会政法、财政经济、农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城乡建设五个工作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都是市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 e,!8h04;7OU7:6r
1988年1月,烟台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财政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城乡建设四个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同时撤销。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受市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市人大常委会领导。 03?2wc9~9Vw1:8q
1988年2月,市人大法制、财政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各设立一个办公室(均为正县级单位)。 q1=7jR7+,Ta1?3T
1989年5月28日,烟台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增设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农村经济、侨务外事委员会;城乡建设委员会更名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 z3-9fi6!2yk3!5t
1988年11月,烟台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侨务外事办公室(正县级),1989年5月28日,侨务外事委员会设立后,则为侨务外事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大农村经济委员会成立后,同时设立办公室(正县级)。 e5.,sV9?30y4:6H
1989年7月,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设立秘书科。 c6+,Gx3-9sB56h
1990年8月,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人事代表工作室(正县级),同时将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内设的人事科和代表联络科划归人事代表工作室,作为该室的内部机构。 v,=1xO3:1Sp4;6t
1996年12月,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信访处(副县级),原信访科同时撤销。 z2+7lc5~,ve2!4P
1997年8月,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法制研究室(正县级),下设法制科、研究科。 A4=5QW32Wa6-1z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烟办普发[2003]13号文件批复精神,烟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于2003年4月23日至5月16日进行了机构改革。改革后的机构设置为: V13YM8~9GK3.1u
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内设信访处、行政接待处、离退休干部处(均为副县级),秘书科、政工科。 m6?,Gk8;3Dr6.6I
烟台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内设选举任免科、代表联络科。 i6=4SB1-,Ha,=,Q
烟台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内设综合科、调研科。 z7;8LT,-7gm,!8H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仍按烟编[1999]2号文件精神设立。 k1+6Ei6?7Lo1?3D
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综合设置为内务司法工作室(承担内务司法委员会日常工作)、财政经济工作室(承担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城建环保工作室(承担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社会事业工作室(承担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和侨务外事委员会的日常工作),4个机构均为正县级建制。 r93XF6:5CY7+6N
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室内设秘书科; R3=8iL9-9gj4.,d
市人大专门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室内设财经科、农经科; q4+1Ey5;5NE8?7R
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城建环保工作室内设秘书科; B4~8Pw2;20N28x
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社会事业工作室内设文教科、侨外科。 f5?7gt1;,lY3?5K
机构改革中,对工作人员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配备。 e4!4hd9?3AH7!3j
2006年,常委会办公室内设的信访处调整设置为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室。财政经济工作室财经科挂预算科牌子。 g2?,KN9-,Ma4-5t
2008年,办公室增设综合科、文管科、行政科。行政接待处更名为接待处。农村经济委员会更名为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U,+6sY,-7iA3!4A
2009年,办公室文管科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牌子。侨务外事委员会更名为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 K9.4ig6;3vn2?20
2010年,社会事业工作室更名为教科文卫工作室。设立农业与农村工作室和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室。 o7~1BK8:3cU7=9v
2011年,内务司法工作室增设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办公室文管科不再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撤销财政经济工作室内设的农经科,撤销原社会事业工作室内设的侨外科。 b5.6LX2:3Rt6-1A
2012年,烟台市人大常委会接待室更名为烟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服务中心。 c2~5cp6.8ry2;2K
2013年,常委会办公室内设机构增设督查科,撤销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室内设的督查科。 e94Pt6;8Rq99S
2014年,预算工作委员会设综合科和预算审查科。人事代表委员会增设议案建议办理科,将人事代表委员会代表联络科和办公室督查科的相关职责划入议案建议办理科。人大常委会机关服务中心加挂代表活动中心牌子。 a2+7Is6-9bn8!70
2015年2月,设置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综合科和预算审查科,财政经济委员会不再挂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牌子。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更名为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会增设议案建议办理科,将人事代表委员会代表联络科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督查科的相关职责划入议案建议办理科。7月设立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下设综合科、法规科、备案审查科。撤销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室下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 w4=1eA8.3Id1-6h
2018年12月,组建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设立社会建设工作室,作为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将内务司法工作室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工作室。 k9+7sj6~2cA8!9j
2019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工科更名为人事科。接待处调整为接待科。离退休干部处调整为离退休干部科。综合科调整为会议活动科。增设党建办公室。 p8:,hb9;9Ky3~2v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预决算审查科加挂国有资产监督科牌子,增加监督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职责。 I1:7VX,-6fM,6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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