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人大网(温州市永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介
1、县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Z3?9wv1.5Mj2=5Q
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县级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Z3+1Qg,~6dT46N
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会议由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经过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必须在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时,方能举行。 D9-6dG4-4Sj9=6h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A9~3ma9+4ac9.2q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Z1=1pI4~1AK2-2p
(二)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 X8!2Ly,~7hM72O
(三)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H8.7Sl4~1Su1.2y
(四)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q,.,XM8=7Cp9;5A
(五)选举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 d6.,mv56Mc,+,a
(六)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Y6~,OW3.7Yi2:9C
(七)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X1:1OV2=2Kg1?5k
(八)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F1:4oX1-9PK8.3G
(九)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o36hH4=9JA5.1H
(十)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Z5?6tx8-6Mn,;4c
(十一)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i4=2RS5;9Iu,~9R
(十二)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r4:,vY42rE6:9v
(十三)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u4-,Rs2?8tx3=4E
(十四)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Y9?4fQ4-2nJ,;6N
(十五)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x3~1HU3!5pX52P
2、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 M5,AK2.9hB9+4U
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县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v2?,To3;7fd66n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J83NM7=4UB2+3P
(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S3.5yf7.,lL4~9P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a1.5rP8-5a02+9S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m5+4fp3?3nQ7:,T
(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T8+2mo8!,GP7.6C
(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A2:4tN1?6sl8;8O
(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f3:,yB1!2YS5=,u
(八)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Q7.,ov3:9Dt6;8H
(九)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5?4Nc4+,ri3.1Y
(十)根据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K2-9tG9=3mz7~4P
(十一)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任免,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名,决定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任免; f7=3lR8!1FZ,.8q
(十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职务; j9~8zs8+5Ti7+8s
(十三)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J5-4TM7+9Df64K
(十四)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t,!8bs9-4Xi6~3F
3、历史沿革 b8+,HN5.4C059E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通过自己选出的代表管理国家,实现当家作主。 U2.4gi5+9tl6:6t
1949年5月7日,永嘉县城(现为温州城区)和平解放。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9月21日,永嘉县人民政府成立,驻地迁至枫林镇。9月,召开永嘉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建立永嘉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至1953年12月,永嘉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历经2届,共召开会议10次,历时5年,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社会主义民主原则。1954年7月,在实行人民普选的基础上召开了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从而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永嘉正式确立。从1954年7月至2015年2月,永嘉县人民代表大会经历15届,共举行会议47次。其中:1954年7月至1966年4月经历6届,举行会议15次。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期间,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受到严重的破坏,县人民代表大会被迫停止活动长达14年之久。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作出的关于修正1978年《宪法》的决议和通过的《选举法》、《地方组织法》,1980年8月开始选举县七届人大代表,县人民代表大会才恢复活动,设立并选举产生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加强了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监督。自此以后,永嘉县的人大工作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B7?1vi23WI9+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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