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介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的《呼伦贝尔市机构改革方案》(厅发〔2019〕5号),制定本规定。 g15HZ62NL5.4R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社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w1=2hc6:6Sw73n
呼伦贝尔市人社局贯彻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C1-6ga4~2Pm,;6S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指导旗市区有关工作。 F8+8yo4!3sz5-,t
(二)负责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培养、引进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 j7.4dR2:9Yp5.2T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发展实施意见,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鉴定机构的审批审核、监督检查工作。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n5?,Jg9=8yO5=9u
(四)负责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和基金管理、监督制度,拟订管理和监督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市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按照国家要求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全市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T7;3gl8:2hV1!7U
(五)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和就业专项资金、人才开发资金等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运营实施监管。负责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的监督检查。建立基金(资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基金管理方面的违纪案件。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以及信息引导等工作。 C4=7XH3;7wr8.2A
(六)负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N6~1gx8!,HJ8:7G
(七)推进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博士后管理、留学回国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市(回市)工作政策。按规定权限负责部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负责市人才开发基金使用管理。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和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机制。 b8:7nD3=,Tc4;3Y
(八)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市本级政府序列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岗位聘用事宜。负责相关人员调配、科级干部任免、辞聘解聘等事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考核、奖惩、申诉、培训等事宜。负责表彰奖励相关工作。 W2:3yW9-2BE,:1e
(九)负责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P7?5mm7!2Gf9;1t
(十)负责农牧民工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牧民工相关政策落实,推动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a2+,Mn2!7kK2~6e
(十一)完成市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A,-4bY7;5uK4+,T
(十二)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n,?1HA43aA1!5L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W3;,Hk48oQ3.4I
与市科技局有关职责分工。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组织实施上,A类和B类人员的工作许可由市科技局会同市人社局组织实施,C类人员的工作许可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两部门发放工作许可前均应会签移民管理部门。 Q5?3WL6.7ra1?8x
内设机构
办公室 I2=8Qw47KN1?6E
人事教育科 L9?6Mk4.4xq8.6H
办公室 f1+9dx5!2lL5;6Z
仲裁信访科 c8!8jp2?,Ja4~1m
政务服务科 q52or,:8nN4+5P
政策法制宣传科 S2;9YH1=8bD9!5z
规划财务科 q9-8Kp1~8GD,?,a
就业促进与农牧民工工作科 J,5zR2;9xi9,A
人力资源开发科 L8?1vx11ip9;3z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S8;9tm9+8uo8,I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T1;2sp7.90k6+4T
工资福利科 j6!5ju5:6vf7!2T
职业能力建设科 h,7iY5!8Jf3?5k
劳动关系科 E4;6Qh7=1xj6+6v
养老保险科 S8?5iQ3!,Oq86z
基金资金监管科 f6+8OE1.2lm3!5e
工伤保险科 t72C07=9qC6-8C
劳动监察科 Z2:,VK1?5BN4?4d
离退休干部管理科 Y3~3xm3~4Wu1+6d
所获荣誉
2020年4月,被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命名为“第九届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单位”。 W59td4:9Ka6.8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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