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介
机关职能: O9~9jD17FA3:7U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订和牵头实施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负责指导林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科学配置。 i1?,xq19QJ2-7i
(二)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和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政策及服务体系、制度建设;负责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拟订和组织实施,负责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 k8~4em7:8IO6-8o
(三)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企业(职业)年金有关政策、办法、制度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执行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及应对预案拟订等工作,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和安全稳定运行。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z55vP8:9h05:4M
(四)承担林区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负责全区职业能力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评价、使用、管理与激励政策、制度的拟定和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健全完善职业资格、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机制;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资质资格考试、认证及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 l44Vv3.3Nj,?9L
(五)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核奖惩等工作综合管理。 B9;4vJ8-5Zp2:7U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拟定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决定、正常增长、支付保障及离退休相关政策、机制并牵头实施。 q5:3Jf9=,SK8!2N
(七)实施国家功勋荣誉制度,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林区表彰奖励制度,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承办以林区党委、政府名义开展的区级表彰奖励活动。 c9=,FF7~5JU,-2B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指导、实施全区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T8?7iT37Bg1;8i
(九)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依法依规拟订、完善相关政策、机制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督促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负责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和未成年工等特珠劳动保护政策,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查处重大案件。 i7~1AR9-,CO8+5f
(十)承担林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W8!6uQ5;6kQ,;8m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g7-2aC,!9eQ5!1c
内设机构: B7:2zi8-1pb7-,v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信息、档案、安全、保密、督查、信访、应急、政务公开和接待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和改革统筹推进工作,承担有关综合性文件、重要文稿起草、普法、依法治理和行政应诉等工作,监督检查依法行政情况。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报上级备案审核工作。审核上报国家表彰奖励和以省政府名义表彰的单位、个人,审核以林区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项目。组织实施区级党政部门开展的系统性表彰奖励工作,承担林区国家级、省级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和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相关的行政审批工作。 F4!2GE1-1yv6!9R
(二)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再就业等专项资金预决算草案;负责本级社会保险基金计划审核申报、资金支付工作和中央、省转移支付社会保险、就业等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拟订汇审工作,本级专项就业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作;参与拟订全区社会保障基金、就业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项目管理工作和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统计、信息规划、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款项目的管理工作。牵头实施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和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政策;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负责全区企业(职业)年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合同备案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就业资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制度,受理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 B2-80s5.8Kz58x
(三)社会保险科。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及标准和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政策、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和办法。负责实施参保职工领取(含提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政策。承办全区企业职工、民营经济组织和城镇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退休条件审批;负责全区参保职工丧葬抚恤待遇、遗属待遇、非因公伤残职工待遇审批和全区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林区基本养老保险费率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拟订全区农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康复等政策,组织实施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标准的实施办法。拟订全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实施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按权限负责林区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J5;5NL9-8yN2=7i
(四)就业与职业能力建设科。拟订全区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拟订全区及本级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促进就业扶持政策的审核落实;组织实施全区失业保险政策、规划、标准;建立健全全区失业预警制度并指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全区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口援建任务的协调、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拟订全区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政策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技工学校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全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规范使用。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x2;5yA,:,Yr35N
(五)劳动保障监察科。拟订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检查工作、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和全区劳动保障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对全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执行、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制度和规范,指导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和全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指导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按管辖权限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依法规范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规范国有企业裁员行为。指导全区劳动标准制定工作,监督检查企业贯彻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情况。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最低工资标准、全区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d1!,Vi,6fJ,-6o
(六)事业单位管理科。指导协调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岗位设置的备案事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综合性人才政策和人才发展规划,开展全区人才工作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重大人才计划、人才项目和博士后管理政策;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区专家智力成果转化和服务基层工作。拟订完善吸引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来林区工作的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全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人才评价科学化、岗位化、分类化相关工作。指导实施全区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导监督全省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离退休政策;承办全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和工资审核工作。 Y6=1QY6=9kE7~9n
办公地址: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9号 w98TS,+,nB54A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L,!4kJ6-2nx,=8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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