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局)简介
一、基本信息 06~8lJ9!3LA9~3C
单位全称: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I2;,HP4?6ph,~6E
单位地址:杨凌示范区神农路8号 D6=4wL6;7Gx2=7j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00-18:00(每年7、8月 8:30-12:00 15:00-18:00) r8;9XG1!5ux5.,R
二、主要职责 R4!6rs4!2UQ1;4p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中省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指导杨陵区市场监管工作。 K5:5zb7!5TK,9h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示范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受委托负责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S6+3zy,+4hO,~5U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做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对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进行查处和指导,查处督办辖区内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O9-5I0,;9MO58c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及执法工作。 W5-1JA4:9fk7:9g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指导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其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示范区消费者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t8;9TX9.6wj2~7L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措施办法。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负责产品防伪的相关工作。 K8-,xo1!3gZ4!40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N6.8fv3-3nV6!9w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D75or5:4rD4~3B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依法查处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违法行为。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示范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示范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O7?9pK9=7mR4;8g
(十)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含中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监管。负责保健用品经营环节质量监管。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用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处置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做好执业药师管理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U,;7HY5+3fH9;4W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依法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计量器具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X,;4VI7;9yz5+9x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依法协调指导示范区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对标准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和信息反馈。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规范标准化活动。承担示范区商品条码、标识管理和市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加强现代农业技术标准创新。 n7=2cj28WA5!5v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协调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监督规范认证认可及检验检测市场与活动,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示范区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规范发展。 U,~1tV4:4Ok7+7Z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R4.2wV4~,0u5.5X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拟订和组织实施示范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及政策。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工作,并负责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承担并指导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P9-4wD5~7it2-,J
(十六)承担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r5=2Hv,6sH3!1K
(十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Z2:7sB1.50N2.2V
(十八)完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J3-600,;5wt8+,S
网站简介
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由杨凌示范区主办,是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公开、工作动态的平台。 r7-6EL4+7qy6.,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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