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简介
一、组织机构的建立及变动 n1.7nW5?,I03,K
2007年8月31日,根据《杨凌示范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示范区金融工作办公室的通知》(杨管编办发[2007]17号)文件精神,设立示范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与示范区经贸局合署办公。2010年1月19日根据《杨凌示范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单独设立设立示范区金融工作办公室的通知》(杨管编办发[2010]3号)文件精神,单独设立金融工作办公室,正处级建制。2019年4月12日,根据《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杨发[2019]9号)文件精神,组建示范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作为管委会工作部门,不再保留示范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h9:9WT1:6LW,=4y
二、主要职责 O1+7Wv7:3bT3!3Z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落实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有关金融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 I4:5CX4:6Vf1.8v
(二)研究分析示范区宏观金融形势和运行情况,制订示范区金融业发展规划,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建议。 f5;2Ec,-8CR3.,g
(三)负责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设立的初审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y3?8IA3=5ZP8=5E
(四)承接省金融办3项行政许可事项(分别是:负责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内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与变更审批事项;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与变更审批事项;根据国务院规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从事权益类交易、大宗商品类交易的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的批准设立事项。 u72GA16zm,=3j
(五)承担组织开展银政企合作对接工作,承担辖区相关金融机构的协调服务和考核奖励工作。 02!5tV1~7Yo8!6u
(六)负责示范区资本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及再融资。 O1+3pe5.7fB4=6a
(七)负责防范、化解和处置示范区金融风险,协调查处和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等非法金融活动。 q64nO56wj4?6S
(八)承办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C9+8mb2?1yw2-6l
三、人员编制 J5;6cL7,lg,.5E
杨凌示范区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2名、聘用人员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设总经济师1名,正科级,任党组成员。 I9=,Wq2-6OO,;7w
四、其他事项 v77aO9-1jX,~3K
2014年4月,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成立示范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室设在示范区金融监管局,具体负责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金融监管局局长兼任。我局暂未设内设机构,故政务公开工作由相关业务管理同志负责。 M7!1oj27nX7=,N
五、办公地址 d9.9dp9+6BE6=,K
杨凌示范区新桥北路政务大厦327室。 G8=2Nu3~3RX,;3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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