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校友总会简介
四川大学校友总会是1992年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四川省民政厅正式批准成立的民间组织,统筹、组织和开展四川大学校友工作。四川大学校友总会坚持以感情为纽带,沟通为基础,发展为目的,与广大校友开展教育、科研、学术等多种文化交流和合作,鼓励和帮助校友在各自的事业中开拓创新,形成母校与校友互相关心、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良性局面,为校友事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是四川大学校友总会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 G4=4Wo15YR3.,O
目前,已经成立了99个校友分会。其中国内校友会组织83个(包含25个行业校友会,覆盖3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港澳台地区),海外校友会组织10个(覆盖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法国等国家),2016年成立了全球校友创业家联谊会,并发起成立了川大校友投资平台——川大校友同创基金和川大校友产业平台——海纳同创控股有限公司,助力校友事业发展,支持学校双创。 e2?1MA7?5hf9.6R
四川大学校友总会搭建多种形式服务平台,为校友之间、校友与母校之间的沟通搭建桥梁。目前,总会已经建立以校友网、微信、微博以及校友杂志的线上线下为一体的全媒体平台;每年两期《川大校友》,传播优秀校友事迹,激励后学;自2014年起,我们向应届生校友发送校友卡,为校友提供终生服务。 同时总会还开设了杰出校友论坛,聘请校友作为学生导师,邀请校友出席毕典礼和开学典礼,汇聚校友智力资源,助力母校人才培养。 E4+8pt1:7Mw75r
2008年10月与2016年11月,四川大学校友总会均被评为“全国高校校友工作优秀单位”。2009年7月《川大校友》杂志被评为全国优秀校友期刊。 s3;,eJ3!2DN1;6S
展望未来,新的形势为四川大学的发展提供了崭新的发展机遇,让我们及广大校友牢记“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校训,秉承“以人为本、崇尚学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发扬“严谨、勤奋、求是、创新”的校风,共同努力为川大创建国内一流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做出新的贡献! E9!9yV2+5gX,,R
总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X7-9Qj,;8OF2+,c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四川大学校友总会(Sichuan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简写:SUAA) 。 Q6?6PD8.4BS9-6N
第二条 本会为四川大学校友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h8-9rt9~2kK3+1K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本会宗旨在于为了加强海内外校友之间、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系,增进友谊,互通信息,加强交流合作,为校友事业、社会经济发展与学校改革建设搭建平台。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Q4;7eF7;5Nw8!3K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四川省教育厅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四川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T8-9du5.7rd4.3C
第五条 本会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内。 v6?,Xv8?9uq2=4D
第二章 业务范围 N6?3FI8=8iw6+,M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G8-40e9~3a043n
(一)组织校友联谊活动,促进校友之间、校友和母校之间的联系、交流与合作; M3=4pO,;5Fq1-,R
(二)加强同各地校友会的联系和交流,协调各地校友会开展工作; m1!2Je7:8Mc7;7J
(三)开展各种校友服务工作,支持校友事业发展; O9~4FM7.6rJ3:7n
(四)凝聚海内外校友力量,促进母校事业建设的发展; E3=3Ah4:2ru3:3j
(五)推动学校及相关单位的校友工作; Q8?1IF7,tu7;1X
(六)依法编辑和出版校友刊物,建设和维护校友网站及校友网络管理系统等。 q1.5nc4~4gr9~6J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l7:70E9.7hG3;8c
第三章 会员 y3+3er1.2Az8.8y
第七条 本会会员为个人会员。 d7?1RU1!4bp7!5e
第八条 凡曾在四川大学(含其前身及各个时期)学习和任职任教过的人员(含授予名誉学位者和四川大学聘请的各类兼职教授),遵守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的,均可成为本会会员。非本会会员而对四川大学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较大贡献者,经本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可授予本会荣誉会员资格。 x4+9lD6:1gq3.4D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X9.1zW7:9Gh81Z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v5+1XU1?7es53t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S,!9Ao4;9yb6+5N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k1.3Nv2=3eR7?9Y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Z1:6fA6;2yu5;1C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j3!1qj6-2US7+9g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U,:9yG8-8zH4:9c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p,~8LY2!5FK2.4r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n1?3Cu8,Oi4-8i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H3-6xW3:9fu7?2c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L7;1o01;60C,.3q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z9;4F08-4Vl3=,c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V6+5ov2?6MB5?5S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Y5!3TD3!3wT4!1c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V2!9FX2!,qK2:9G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k6.4Yr4;2AX3!4j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J3.4Ug1=5hJ4=7p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投票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q7-4gy7;6fR9-5A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D43Ps5.,WB7:9D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i5?20m7+9oX47d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u2:7du36YJ2!3X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Z3:7Kb8;70G9?7T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Y7!5Tb1:5qJ6.2c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m8=4Pr6;7wY7:3W
(五)决定终止事宜; d1!7si,;9Ao7~3z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H23JE9+,wk7,T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u9?,jb8!7VL4;3I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举行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M1-2fl6=2UO1!4t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l8?3Mz7?,T02~1h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u9:9JI4.4nl9,f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y44lq3=1gs4~4W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V14nZ3=6KK4;9U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Q1+3Qd1+6BV9?8v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c2-5te,?2Vh2;2F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C9.,Nl33uc8~5X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N7+6HB7:6ak7.7n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l8=5Fa3-8eL1.7o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c5?10p1=7XW9;1n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i7=6kE6-5ZP5:5Z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G3?7Ev2-2Ic,?3I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投票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b2=3uG,.5MP8;1S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1次会议。 v5.8cl6,Mo26O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Z4:3Nq2+7wh2.4b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投票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o2!,Qo7!4bm71x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 s2-9lY1+,Se2=7j
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P,+5oc6:6VS2~4W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J9-1CV2-6dm7-,f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J7?,sm,?1Se7-,q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y3;9Em4=9mq6=4v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L9~9MC8=8LZ1;9I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J4:9sC2:9gf,3q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Y1!6Bf4.1mN3+,H
第二十五条 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投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c2:6mk1?4Ta5:1Z
第二十六条 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投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m5=2us5~8kX6!4x
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为法定代表人。 f2:2aO4+6qp2:7x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C42lW2-5DI5+7A
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S1-6Xs,!5dP8!2T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 R9=6aq22Ig4-4Q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w1:,rL6,JX3-1m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y3;,fs,:9aH9:9d
第二十九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C7-,DK,:7vG39e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g5-2lH,!8DX3+8k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z9!9dH9!1ud5!1D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Q3?7GT49UN7!2B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v1?6Tl3;2pm,+3H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S5:4uY9!9fW,;6e
第三十条 本会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应按相关规定设立党组织。 z6:2Tt,!3rY4:,A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l,~2ZF6.9LR1;9q
第三十一条 本会经费来源: K7.2kI4-6ow2+3Y
(一)会费; j8?2Rk,=7xI2-9J
(二)捐赠; P3-3Bh4~,Mn8!5K
(三)政府资助; Z26ql,.4cS6+,R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S9~4UH,?8QY,~1M
(五)利息; r85XB3-3Cb6!1c
(六)校友、其他人士、学校及社会资助等; Y2=2hZ2;9or5;7S
(七)其他合法收入。 e6?6VS8~,pq9+9K
第三十二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m5+9DY69fK6:6H
第三十三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F9+8QN3~6AB2?8d
第三十四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w4!8st5.2jv8.4Y
第三十五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Q,:8OE3~7RE3;2F
第三十六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U7:5uL2~,kU6:5I
第三十七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o6.9sN1?2rt8;1k
第三十八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X9!9YQ,;6jN6~2B
第三十九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m,!7EV5+3wQ7~3D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b88aC6-8zQ8.9N
第四十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X1+,re7;8ct,?8t
第四十一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w7:8MO,30P7=5z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i,-5ze7+5DF9;9W
第四十二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M4=9BP,=8Ma6.5t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投票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 W2+,jS8-9QN56I
审查同意。 w3.5yl7.2Tw7:9P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 v2:,yJ69An3=8O
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Q9?,0j,~2Hj2~3V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C6+6xZ2+2QC5:6c
第四十六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g6:6EJ3?8vx5~2U
第八章 附则 q2?8lh4:2nE1-4D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经2017年9月29日第二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投票表决通过。 x8=2WK5=4zL6;7U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事理会。 o5;4kd,7Dt3~2a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r3!8Wy3.5UO2~9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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