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画院简介
山东画院是省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肩负组织美术创作、开展理论研究、举办学术展览、进行培训教学、对外文化交流、提供公益文化服务的重任,是全省美术创作与研究的中心。 c,;5cT7!2fN6.,S
1988 年建院以来,山东画院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三贴近”原则,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以“不断推出代表山东水准、讴歌时代的精品佳作,推出一流创作人才和名家大家,推动形 成齐鲁画派,为山东文化强省的建设和中国美术事业的繁荣发展服务”为画院宗旨,充分发挥山东画院职能作用,引领山东美术创作,加强学术研究,深化公益服务,为促进山东文化强省建设,山东美术事业的繁荣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H68wj5+6Zs4;2X
山东画院核定事业编制 34 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 6 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 28 名。设院长 1 名,副院长 2 名。 现有在编在职人员 22 人,其中一级美术师 9 人,二级美术师 2 人,三级美术师 6 人 ;在读博士研究生 1 人,硕士研究生 5 人,专业硕士 3 人。 有全国政协委员 1 人,省政协常委 1 人,省政协委员 2 人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1 人,齐鲁文化英才 1 人,专业技术二级岗专家 1 人。 m8;,OM83Kl2!1A
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创作部、研究部、展览部、宣传推广部五个部门,设山东画院书法院、山东画院青年画院两个内设机构,管理山东省中国画学会、 山东省画院联盟两个省级学术团体。 h6!7ct7!8YA4+9o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信息、督查、机要、保密、外事、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物业管理等工作;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政府采购、 日常及专项经费支出管理 ;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离退休服务等工作。 L7=8zI45Wn1,p
创作部负责制定美术创作规划、计划 ;组织美术创作、采风写生,开展对外文化交流 ;业务培训、公益服务和文化惠民活动等工作。 g1:,oz5+6sg3?5C
研究部负责制定美术理论研究规划、计划,组织开展美术理论研究 ;策划和组织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课题申报 ;艺术档案整理和管理;画集画册、院刊的编辑出版 ;院藏作收藏和库房管理等工作。 z4=4Ld62jg5+9l
展览部负责统筹展览业务 ;策划安排展览档期、场地,组织布展、撤展和开幕式、展览期间管理 ;参展作品评审、收件、退件和保管 ;接洽外来展览申请与审核,拟定展览合同等工作 ;美术纪念品、衍生品研发工作。 v7-4wx5+9na8:8b
宣传推广部负责新闻宣传和媒体联络 ;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管理和维护 ;摄影、摄像及照片音像资料整理和管理 ;《山东画院展报》《山东画院年报》《山东画院学术信息》等宣传材料以及宣传片等策划和制作 ;艺术家采访和宣传等工作。 y2;9yL3.9VR3:1z
山东画院艺术委员会为画院的学术策划、业务把关的最高权威机构,由画院部分画家和社会著名画家组成,负责学术策划、展览评审、专业人员招聘、业务考核等工作。 E4-4lq6.2cw9=7S
画院现状
进入新世纪,随着山东省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山东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发展战略,根据山东美术事业繁荣发展的需要,作出了提升山东画院建制的重要决策。2011 年1 月,鲁编[2011]6 号文“关于调整山东画院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确定山东画院为副厅级社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编制 34 人,设院长1 人,副院长2 人,下设办公室、创作部、研究部、展览部、宣传推广部五个部门。 y930O9;8lT8!4o
历史沿革
山东画院成立于 1988 年 9 月 5 日,根据《关于山东画院机构编制的批复》(鲁编〔1986〕163 号),确定山东画院编制 10 人。当时的建制为 山东画院办公室,聘任宋英、于希宁、黑伯龙、刘宝纯担任院长。王奎章出任主任,担任法人代表,主持画院日常工作,对外称山东画院。 c8+7IC6+5Mr6,J
2011 年 1 月,根据《关于调整山东画院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鲁编〔2011〕6 号),确定山东画院为社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 编制 34 人,山东画院由此成为实体创作研究机构。 h7+5bb5.7JG4:7E
2011 年 11 月 5 日,调整建制后的山东画院在济南举行挂牌仪式。以孔维克为院长的山 东画院,在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的领导下,继往开来,励精图治,不断强化创作、研究、 展览、培训、交流、公益六大职能建设,全院干部职工同心同德,不负使命,开启了山东画院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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