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司法局简介
机构概况
赤峰市司法局恢复重建于1980年10月。2002年机构改革核定全市司法行政专项编制635个,其中市本级122个、旗县区513个。 k2+4tH1+1Di9;1l
在市本级编制中,市局机关40个,现实有38人,内设办公室、政治处(警务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科(依法治市办公室)、律师公证工作指导科(司法考试办公室)、基层工作指导科、法律援助指导科、政策法规科(司法鉴定办公室)、劳教工作指导科、计财装备科(审计办公室);局直属单位10个,其中1个劳教所、1个法律援助中心专项编制16人、1个公证处22人、7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119人)。市劳教所为准处级机关,核定劳教人民警察专项编制66个,实有43人。我局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于2002年初,现有党政班子成员8名,其中党组成员6名(局行政领导班子成员4名、纪检组长1名、劳教所所长1名);行政班子5名。局系统党委下设1个基层党委、10个党支部,有党员178名,其中离退休干部党员57名。 n2.5Lm,!4Ue,-1n
在旗县区编制数中,旗县区司法局机关226个,实有205人;252个乡镇苏木、街道办事处普遍建立了司法所,实行旗县区司法局垂直管理体制,共有专项编制287个,实有372人。 v,+8Lk6!7KL,~5H
全市法律服务工作机构共有172个。其中公证处12个(市本级1个),注册公证员48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28个(市本级7个),注册律师357人(其中专职律师330人、兼职律师9人、法律援助律师16人、公职律师11人),自收自支事业性基层法律服务所131个,注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76人。 X3+6Nu8-7Em1+3A
全市县、乡、村、组四级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基本形成,已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784个,共有人民调解员15456名。 J98lt29bk5+8a
主要职责
2、管理、指导、监督劳动教养工作。 Z8:7pb8~7gM7+3T
3、制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全市各旗县区、各部门、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r,=6Ve7!4FW5+70
4、管理、监督、整顿法律服务市场;管理律师、公证机构。指导、监督律师、公证、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律师、公证员协会的工作;指导和管理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X7~90l1!7r09;8S
5、审批全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注销;管理、指导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和基层法律服务以及人民调解员协会、法律服务工作者分会的工作;负责指导社区矫治工作。 u5-1KR7=8nA1:9z
6、指导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m4:9aN2+6cl9.1b
7、负责司法行政政策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管理法学教育培训基地,指导全市法学教育;负责司法行政案件的应诉和复议。 W3!4dN54xZ95g
8、管理法律援助机构,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q3?3uq27OO5?5s
9、管理、监督、指导司法鉴定工作。 G5+5Yd,?8lp7=6q
10、组织、管理、监督、指导全市的国家司法考试工。 H8~7wD8:1MH5+6G
11、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管理枪支、弹药、服装、车辆通讯器材等物资装备;负责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v,~1Fd1:2cN9:4n
12、指导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系统党建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人事、机构编制、警务警衔管理评授方面的工作;按管理权限管理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协助旗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q4-1oo1~,HH2-,g
13、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司法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a2;1Ha2?7hR2.6e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L5?8Xe1.3Wh3!7C
研究制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工作;承办会议组织、文件起草和机关文秘、督查、档案、统计、机要、翻译、信息、信访、保密、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 O2+4lU6:3qo6-3E
(二) 政治处 X2-5KC6.4ji8+7Q
负责局系统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警务警衔管理评授方面的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群团组织、计划生育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制订全市司法行政干警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协助管理旗县区司法局领导干部;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L7.7WF3-4Tg,.,O
(三) 法制宣传教育科(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R3!4Ap,,lL6~6o
拟定全市普法及法律常识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日常性的法制宣传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专项法制宣传工作;指导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检查全市普法、依法治市日常工作。 h1?3pL1-5rd4.,l
(四) 律师公证工作指导科(司法考试办公室) Y9.9gX8.1VG2!6i
制订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负责律师、公证员资格考试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培训、奖惩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年检、注册方面的工作;指导监督政府、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工作;指导律师和公证员协会工作。 h1?7xb5!3KJ9;3x
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考试有关规定,组织赤峰地区的国家司法考试;指导司法考试中心的工作。 f88HB,+6fz,!2n
(五) 基层工作指导科 g9?6cA7;1Qr1+1n
制订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基层的执行情况;指导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和人民调解员协会、法律服务工作者分会的工作;指导婚姻、家庭、邻里等基层民间矛盾纠纷调处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审核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变更、撤销;负责全市法律服务所年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注册、执业资格考试、审核等方面的工作。 j18pg8:6Oz3?5o
(六) 政策法规科(司法鉴定指导办公室) Y5=2bx7=4sf4+3P
负责对司法行政工作及其有关法律法规、法学理论的研究;承办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制建设、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执法监督和指导面向社会司法鉴定工作;管理法学教育基地和法学专业社团,指导全市法学教育。 G3=6IK4?4rG7:5x
(七) 劳动教养管理科 w7-6Vj1~1LR5!1y
管理、指导劳动教养工作;监督检查国家劳动教养法律法规和党的劳教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规划劳教场所布局;指导劳教生产、所政建设等工作。检查、指导司法行政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W6~4hZ1+2Os,7t
(八) 法律援助指导科("148"法律服务中心) r6-5Iq4?7Hy3+3w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协调组织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等机构的法律援助工作。 H9!7eb8;3Nt6!1K
(九) 计财装备科(审计办公室) j38LI3.6qf7+6t
编制局机关行政经费预、决算和专项经费、基建投资及装备计划;负责管理局机关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车辆、通讯器材等物资装备;负责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 V1-7WK,~8zp,.5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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