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沈阳市西南部,创建于1988年6月,1993年4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07年,原沈阳细河经济区并入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总规划面积达到448平方公里,人口40万,是辽宁省和沈阳市的发展同重点——沈西工业走廊的起点。现已形成并将继续做大做强装备制港、汽车及动力、医药化工、食品饮料及包装、纺织染整五大产业,截止2015年底,开发区拥有3000余家入驻企业,其中装备制造业世界级技术水平产品51个、全球500强企业56家,年产值达3030亿元,2015年12月23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中德(沈用)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原建设方案》的复批文件,中德装备产业园将选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我区已发展成为国内最具经济活力、最具竞争方、最具发展潜力的地区。 H2!5Yw9~,VS1-1l
1993年6月7日,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建立,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行使县一级人民检察院的职权。1993年6月28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进一步明确,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为开发区管委会副职领导级。1994年4月18日,沈阳编委[1994]7号文件批复,明确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行政工作由市检察院领导,机关党的工作由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领导。其机构规格与市属区一级检察院相同,行使区一级检零职权。 j6.8Ft3:,rA5.8c
单位驻地经历过三次迁。2014年1月迁移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甲3号。 d9=8WQ7:8nd6=2U
多年来,在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和铁西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团结和带领全院干警,紧紧围统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检察职责,曾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辽宁省公务员局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辽宁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并连续五年荣获“省、市先进基层院”的荣誉称号。 p3+9Ox6-9xZ2: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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