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人民法院简介
我院始建于1953年7月,因广宁、四会两县曾两度并县为广四县,故我院前身随区划调整先后为广四县人民法院、四会县人民法院,1993年6月设立为四会市人民法院。原有内设机构15个,后勤服务中心(事业单位)1个。2019年9月,我院按照省法院的统一部署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精简为8个,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下设大沙法庭和江谷法庭2个派出法庭,下辖四会全市13个街镇和肇庆高新区大旺园区,辖区常驻人口60多万。 H9!,Ed4=9cn9-,b
我院现有在编干警78人。院党组共7人,其中党组书记、院长1名,党组成员、副院长3名,党组成员3名。在职干警中,员额法官31人,司法行政、司法辅助及其他干警47人。我院设机关党委,拥有11个党支部,党员共计58名,党员占职工总数的74.36%。 z1+4oD1;2AC5!5w
近年来,我院新收案件逐年攀升,年均增幅超过25%,收案总量和法官人均办案量均居肇庆全市基层法院前列。2015年,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A3+8wB9~7Ws1?9R
2019年,共受理各类案件9451宗,办结9016宗,同比分别上升24.89%和23.66%,案件结案率为95.40%,结收案比为101.39%,各项审判指标完成情况总体良好。其中,共受理刑事案件404宗,审结391宗;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009宗,审结4790宗;共受理非诉行政案件247宗,审结247宗;共受理执行案件3781宗,结案3579宗。 T7~3Bd1~1ob7,M
机构设置
四会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8个): D1;9Ke9?,MD,:7W
(一)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K,2fw23vF7+8Z
负责各类案件立案审查工作;负责法律文书送达、财产保全及执行保全等工作;负责信访、综治维稳等工作;负责司法救助申请事宜;负责鉴定、评估等辅助性工作;负责多元化矛盾化解工作。 w,!5XA7=1Kq7=5A
(二)刑事审判庭 B3!2rO5=1ey5-6j
负责本辖区刑事审判工作。 b,.,JT2+7SF4~8q
(三)民事审判庭 F2:9bP8~8VY1~5t
负责本辖区民商事审判工作,负责指导人民法庭工作。 z66Hm4=7Lo5+6s
(四)综合审判庭 d8:9dz7.7tm64v
负责审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确定为再审的案件;负责审查行政非诉、执行异议案件;负责审理由该庭审理的其他案件。 W4=4uQ8;1IF5=3A
(五)执行局 R2?6ww6:,HR5+8H
负责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商事、刑事(依法应移交执行的案件)、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工作。 T2-,Om1+7eY,?3V
(六)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 l7:8oM9=4sV96V
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院党组抓好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本院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负责各类人员的考录、调配、考核、任免、工资福利、计划生育、出境政审等工作;负责管理人事档案,采集分析人事信息;负责本院法官等级的评定与晋升的呈报工作;负责本院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实施各类人员培训计划;负责全院立功和表彰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共青团、妇女活动;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人民法院廉政制度;负责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司法廉洁和遵纪守法的教育、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审务督察工作。 J71kD7=9dd7~5D
(七)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t2~5eN9+,nl5;6O
负责本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和安全警卫工作;负责本院财物、饭堂的管理工作;负责起草本院相关文件工作;负责保密、机要、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负责文件收发、书籍征订、会务等工作;负责公共关系、信息化建设等后勤保障工作。 L7:9gk3~3jH,;1N
司法警察大队主要负责机关安全警卫、审判法庭值庭和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工作,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维护法庭秩序,正确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参与重大执行工作。 r97CE1!7Ru8;,Z
(八)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k2;4Js7!9Ow11v
负责审判管理、审判委员会会务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相关文件工作;负责审判执行业务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本院工作计划、总结、工作报告、专刊、简报、新闻报道等工作。 c6+80h2!5zz3?4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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