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县人民法院简介
施秉位于贵州省东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西北部,东与镇远、南与台江、西与黄平、北与石阡等县接壤,总面积为1543.8平方公里,辖3乡5镇,64个行政村,10个社区,总人口约16.9万人。县内居住着苗、侗、布依、汉等19个民族,是少数民族聚居地。施秉旅游资源得天独厚,是贵州省东线旅游腹地,境内有上舞阳、下舞阳、杉木河、云台山世界遗产地、黑冲5个旅游景点。 G5,Se7.1cU6:1W
施秉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51年1月,1959年1月至1962年5月施秉与黄平并县,施秉设人民法庭。1962年6月,复置施秉县时恢复施秉县人民法院,现有中央政法编制46名,工勤编制2名,实有干警40人,共设刑事审判庭(少年法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工作局、书记官室、政工科(监察室)、办公室(含研究室)、法警大队10个内设机构,县纪委派驻纪检组1个,第一、第二2个人民法庭。 Q64GX5;6gD2;1u
2011年以来,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的监督、县政府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新一届院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院干警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和省委十届各次会议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不移地坚持“三个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抓住群众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问题,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切实抓好审判执行工作,狠抓队伍建设,加大法院改革步伐,审判业务、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五年来,受国家级表彰先进个人(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沈有兰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1名,先进集体4个(双井人民法庭被中华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先进集体”,司法警察大队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体能达标活动先进单位”,施秉县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院”),受省、州表彰先进集体12个,县级以上表彰先进个人19名,集体记三等功4个,个人记二等功1名,个人三等功3名;2013年至2015年连续三年荣获全州法院目标管理考核第一名。 Z2-4RA5!,DF4+6u
在今后的建设发展中,施秉县法院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坚持巩固党的领导,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司法服务。 C8;9SM5-5de5-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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