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审计处简介
天津师范大学审计机构成立于1990年9月,实行监审合一的建制,1993年独立出来,成立审计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的经济政策、法律和法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对学校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以及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实施监督与评价;承办以风险为基础、以控制为主线、以治理为目标的管理审计和效益审计项目并开展咨询服务;参加学校的有关会议,参与制定学校内部的重要财经制度;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内审协会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指导和检查,完成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十年来,在校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坚持“审计特色鲜明、审计质量争优、审计研究攀高、审计实务创新”的工作思路和“风险控制特色的服务型增值审计”的审计定位以及“因需施审”的审计原则,积极推进内部审计转型发展,努力发挥“‘经济体检’和‘治已病’‘防未病’”功能。截至目前,审计资金总额近30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学校经济工作的健康发展和办学效益的提高。全处现有专职审计人员6人,经过多年的锤炼,如今,一支“团结、实干、廉洁、高效”的审计队伍已经形成,审计处连续被国家教育部和市教委、市审计局评为先进集体,连续七届二十一年被国家审计署授予“全国内部审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在审计队伍建设、审计规范管理、审计理论研究以及审计成效等多方面取得了宝贵的经验。 o3!2CT,~3zs7~,u
审计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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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 J6.1OM,;8jB,;6A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围绕学校的发展目标和中心任务,制定审计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 u4.2Aw1?2ss59Z
三、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对学校及其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以及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实施监督与评价;对学校及其所属单位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治理程序实施审计并开展咨询服务。协助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促使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强化内部管理,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加强廉政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m2+7w01!,pb,.2L
四、参加学校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参与制定学校内部的重要财经制度,提出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F,!3Xv1=3ff6!20
五、学校内部审计对学校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内审协会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指导和检查。 d7.8LM5-,QA9.9h
六、做好审计队伍建设和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工作。 A4~2hh5.2ps25V
七、完成学校领导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m2:6ua8-5aG66z
八、依法履行职责,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W2;1VS,3Uw7~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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