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水利局简介
机构职能 u3?3tJ9+8GJ1~5c
(一)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编制市确定的重要河流、水库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省及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u9!7nv9;8NF7!1u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区县的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开展水能资源普查和调查评价;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V87gh9!7Im4?7I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河流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s1:8UT,;2pA86l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R3=1kt,?2Vl21e
(五)负责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有偿取得工作。 c8=4Oh,:4sd1;,D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U7~,Nl3?3GJ96p
(七)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建设和管理,对河流、水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 U9;6Al8.9HS7!6L
(八)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河流、水库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河道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区县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 r9:,CH7+6Vm9-2X
(九)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中小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制度的实施。 V9;6Za3!3qd9;9I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P4.5ZL,7KD7;5i
(十一)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M3~7tE3~7Cz4!4P
(十二)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对水利资金的使用和局属各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指导水利经济和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I1!2tJ1:2IC6;9G
(十三)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区县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B5?5Pk48yz5!5n
(十四)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 s7+3fA6+2Vy6?5s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X3=1YQ5=3LM7!9O
科室设置
根据张家界市水利局职能,市水利局设7个内设机构: A4:7VH7!9Rz4.9x
(一)办公室(法制行政审批科) d3=9vq9,pm7-8s
协助局领导组织局机关日常工作,对科(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文电、会务、接待、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保卫、督查工作;承担政务公开、信访、水利普法宣传、规章制度建设、统计等工作;负责拟订水利政策研究与制度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综合性水利政策。 m1?3YV3=5Kn,-8o
承担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管理、政府合同管理、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及其证书、证件等统一发放工作,牵头负责组织实施网上行政审批工作,负责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动态管理和审批程序及流程的规范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 S6~,Ng5?5rM5~,O
(二)规划财务科 k4:2Rb6:1QE9.7O
研究提出全市水利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投资建议计划,组织编制全市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指导全市水利规划编制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查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协调流域开发工作;负责全市水利综合统计工作。 B2~5so,8ea6.3u
指导水利行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承担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收费、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承担全市水利资金和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管理工作。 L1:,KB5+3Qo71B
(三)水资源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安全监督办公室) P8;2py6.7ZD7?,w
负责全市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制度;组织全市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督工作;指导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调解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市级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防洪、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工作;承办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城市供水的水资源规划和全市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和跨区县的水资源供求规划;指导水利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c2~5RX4=8bg5!1Y
负责全市河道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全市河道清障工作,拟订河道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前置性审查;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管理。 T5:2Ba3:8Uv6:2i
指导并监督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水库、水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I86FO28KJ9+5d
(四)建设管理科 R9:4LO2?,XX8-3y
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全市水库、水闸、江河堤防与城市防洪工程的建设管理;承担四水治理项目的建设管理和全市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建设市场准入、项目法人组建、工程招标投标、施工监理、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U24bB2?,oU8+1z
(五)水土保持科 P6.1Mk99ny8:6N
承担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市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按规定权限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制度的实施。负责管理市水土保持监测分站。 R4-4Ij9=5WK1.8x
(六)农村水利科 E9.6rP3:2MF7;1y
负责贯彻执行农村水利政策、法规和有关规程及技术标准,组织拟订全市农村水利政策、发展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发展规划、方案、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农村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村水利管理体制和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承担市水利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O3-3ae3:2xR4;3G
(七)人事科(科技科) j62Jn18AI7-1V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遐休人员管理服务、专业技术干部技术职务评聘、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绩效考核等日常工作;负责对外工作交流与合作。 F5-3wI2:8ZP83P
负责全市水利科技工作,研究拟订水利科技政策与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市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水利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市水利科技成果的审查和申报工作。 V2:7yv5=4qe1;8H
纪检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Q,~1Wz,:,Pb8!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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