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学会简介
四川省医学会成立于1927年,为当时四川最早也是最有影响力的医学学术团体。学会始终接受党和政府的领导,坚持学会宗旨,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建设组织,依靠专家,创新发展,已历经八届理事会,目前已成为我省组织机构最为健全、会员队伍与业务活动规模最大的科技类社团,同时也是我省最具代表性和权威性的医学专业学术组织。学会以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为主要任务,此外还开展继续医学教育、科技扶贫、科普宣传、健康教育活动;开展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咨询与服务工作,举办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展览;评选和奖励优秀的医学科技成果;发现、推荐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宣传、奖励优秀医务工作者等;承接政府各项职能,开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等医学鉴定工作,开展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培训、考核等工作。 b7+1qK9.,BR1=20
目前,学会设置分支机构包括专业委员会94个、学组/协作组137个、青年委员会/青年委员68个,吸纳了全省优秀医学专家1万余人(次);拥有单位会员542家,基本涵盖了全省所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展专科高级会员10000余人;同时指导各市、州医学会22个,市(州)个人会员共计约6万余人。 a6.5AZ2;1PI,?5E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玉林南街2号附3号 S6.9xR5~5vO3:2e
学会章程
四川省医学会章程 f8,rY6:,XC65Q
(2019年11月20日获省民政厅核准) S7?4pv6?7CB,!,E
第一章 总 则 F5=3Ts87HE3~1I
第一条 本会名称:四川省医学会,英文名称为Sichuan Medical Association,缩写为SMA。 S7?,Yv7;,Jv5~2l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是全省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的公益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我省发展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05+5Yy34AD,~8g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组织广大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科学技术和卫生工作方针。崇尚医学道德,弘扬社会正气,坚持民主办会原则。依法维护会员与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扬学术民主,提高医学科技工作者专业技术水平,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繁荣与发展,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医学科学技术队伍成长,促进医学科学技术与经济建设相结合,为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服务,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w7=1Az3?3IX4=,M
第四条 本会办会方针: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教兴国战略。围绕我省各个时期的科学技术研究重点和医药卫生有关任务开展工作。树立依靠科技进步,面向经济建设的思想。促进医学文化建设,提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反对学术不端行为,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尊重患者和受试者。倡导“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基础理论与医疗预防实践相结合,加强中西医团结合作。发扬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g7?6JU,3ei4+4n
第五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四川省民政厅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接受中华医学会和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的业务指导。 r65AB6~9KO6!3j
第六条 本会住所设在:四川省成都市。 J7.4jv49DL2,x
第二章 业务范围 i8+,xU2:4Ha8,Q
第七条 本会业务范围 a7.50y2.6Xl9~7e
(一)开展医学学术交流,组织重点学术课题的探讨和科学考察等活动,密切学科间和学术团体间的横向联系与协作; a,?5iP6?8yQ4:,E
(二)编辑出版医学学术、技术、信息、科普等各类期刊,图书资料及电子音像制品; 07-9xf6!4Fs9.2c
(三)开展继续医学教育,组织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学习业务,不断更新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医学科学技术水平; G75xd4!6ex2-1O
(四)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地开展医学卫生科普宣传、健康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医学卫生知识水平,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I1-1Yj1=1Gi8=4b
(五)加强与医学学术团体和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联系和交往,开展医学学术交流与合作; u4;3nT2?5hr8=7d
(六)开展医学科技项目的评审工作;开展临床应用新技术的评价与论证工作;开展医学科学技术决策论证;提出医药卫生方面的政策和工作建议,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07;8XH,.7WH24r
(七)开展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咨询与服务工作,举办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展览,促进医学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通过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促进新药、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等的合理使用和不断创新; J3+1pv5.1mP39z
(八)经相关部门批准同意,评选和奖励优秀的医学科技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和科学普及作品等,主办四川省医学科技奖的评审与奖励工作; t9+6AO1:1ek3?7e
(九)发现、推荐和培养优秀医学科技人才; 027tr1:4Jw5+3R
(十)经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宣传、奖励医德高尚、业务精良的医务工作者,表彰、奖励在科技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会员,以及在学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学会和学会分支机构中的工作人员; o8;6UF4!6IW8!7o
(十一)向党和政府反映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依法维护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 m8+1Ou8:8ty3?6d
(十二)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开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制定临床质量控制标准和开展检查评价工作; g3;9WG8+6YW6?6k
(十三)受相关部门委托,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承担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水平和资质的考评及认证; v3-3yX4.2Kq2!4W
(十四)开展学风和医学伦理道德建设工作; P1?,nH5~5Hy3?4J
(十五)承办政府各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b6-9Pw2:1BO8+4y
第八条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展开。 u88Fj1-3Mj,-,F
第三章 会 员 g24dX6!8QN1-9K
第九条 本会会员设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W5?4Cx38ly7~9S
第十条 会员条件 v4+8eH5+5Wv3?4V
承认本会章程,遵纪守法,遵守科学道德规范,有加入本会意愿,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 C3.3fY5-,Qu,=6N
(一)个人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专科高级会员 S6?3Sd6,Ya1=6K
普通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n9=3iC36VN,!8V
1.高等医学院校毕业,获得执业许可的住院医师、助教、实习研究员、助理编辑、技师等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 n4?4gk9?9Ar2~8v
2.从事与医学有关工作,具备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者。 R,3gr,!4un7;6w
专科高级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l1+1Eq5!5MA5-1z
1.本会个人会员中,取得主治医师(或相应)技术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者; a9=9dh,?1Up1+2w
2.取得本专科副主任医师或相应技术职称者; C,-1yR9=,tj4?7M
3.取得博士学位者; N4:2uq,:6Zk2?9U
4.国有企事业单位聘任7级及以上管理岗位者或党政机关、军队副处/团级及以上者; r1?1lS9=7be9+3j
5.符合常务理事会审定的其他条件者。 Q7+7ls63Bw1;9q
(二)单位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Q6~3nS1-3Uw6~1F
1.各市(州)医学会,以及与本会有关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 X3+8dv46er,:8x
2.与本会专业有关、自意参加本会活动,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和一定数量科技人员,依法登记成立的医疗卫生、医学教育、医学科研机构和医药企业等单位。 g8~4vu4!6UV,=9M
第十一条 入会程序 r7-8Qs8-8ym3!9C
(一)个人会员 L2~1Xf1!6sH58t
1.普通会员:本人提交入会申请书,本会会员二人介绍或所在单位推荐,按照普通会员入会条件,由所在市(州)医学会常务理事会审批,并报本会备案。 g7!8mf8;8Lh15n
2.专科高级会员:本人提交专科高级会员入会申请书,本会专科高级会员二人介绍或所在单位推荐,按照专科高级会员条件,由秘书处审批。 E,+1PF3-5pd3.2v
(二)单位会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向本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由本会秘书处审批。 w5,Wn4-,nU2.7H
第十二条 各类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f9=50L6-2Qn6:6y
(一)个人会员 q1:1a09=4vT4-3j
1.权利 x,=9Jq,~8YW62V
(1)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v8!,DB,=4hB4=2I
(2)享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W8!3X01.7aH4=1Z
(3)参加本会举办的有关学术活动; c7+6hl7-5JA4~7d
(4)获得本会选派出国(境)进修学习和出席国际学术会议的机会; o3-4Lx,-4ZL7~9L
(5)在本会主办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取得本会和所在专业委员会(或学组)编印的有关资料; W4!5kS9~2RP6!7m
(6)加入本会相关学科专业学术组织; E9!2ar,9vK29w
(7)退会自由。 N,=3TX1~8HU8+1h
2.义务 V3=3Ys1.1ui3+5s
(1)遵守本会章程; 01:4GF7.9gx8.,L
(2)执行本会的决议、决定,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 09-7kl32Ll4+4n
(3)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社会公益活动; C23ED1=6PU2~1S
(4)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S6;9Nf8~1Pf,~,F
(5)按期缴纳会费; N,~9hB5?8jK33Y
(6)支持本会事业的发展,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Y6-4uo1=7aZ5?6S
(二)单位会员 I4=2ML2=9Aq6!4L
1.权利 H9.6qZ1:,xN4?5u
(1)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D8:8Ul6;6To3+7y
(2)可选派代表参加本会组织的国(境)内、外学术活动和相关的工作会议,享有本会活动优惠待遇; u8+20a8-5Pn1~9B
(3)可取得本会有关资料; m1-3oP1!9Ae9.6a
(4)可申请本会给予技术咨询和指导,在本会的支持和协助下举办学术活动; J2;3UY75wS7!9y
(5)享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Q17wq91zY8-9b
2.义务 M7~2lN4-,Ha,=8C
(1)遵守本会章程; O8.3Zm4!7Gi5?8F
(2)执行本会决议、决定,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 F4=7aD4-1pw1+2F
(3)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社会活动; f,1SS6?5hd91M
(4)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x6.20w6+9Km3?2C
(5)按期缴纳会费; Z9?9t0,?2oy31D
(6)支持本会事业的发展; f4+4KC1:5nr7-4q
(7)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资料。 Y,-2iO34aV5!7e
第十三条 各类会员证书由本会统一印制。 O8?8mZ2;8mQ1~5T
第十四条 个人会员、单位会员退会应书面告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书。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及有关专业委员会(或学组)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收回会员证书。 h1~7Ua7!,AJ1.3B
第十五条 对触犯刑律被剥夺公民权利,或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各类会员,经本会秘书处讨论通过,报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予以除名。追回或宣布作废其会员证书或聘书。 n6;,FO4-8Xf8?7H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O6!8PV2=9yh9-,m
第十六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f8~5Ne6.3Wm4?7G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I2-3AN3-,ug7.2m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m7.5fX1:4Nc,-2C
(三)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r4:1pm3:7TW2;8o
(四)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a2;5VU1.,du1~7f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M3:7JP2!8Et5-7a
(六)通过提案和决议; D7;5qf,!9nU4~9E
(七)决定本会终止事宜; R4-4Ap,=6FT6;8J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A3.,RZ5-5ZL6?9p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投票表决通过方能有效。 f3?5wb3!3pK7.,U
第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投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P2;4RY6.5rx74R
第十九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h,;9Gw3;5pX4~2j
第二十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S4?,UL3-7b0,~,V
(一)执行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决议或决定; D3~6co1?7rd,?8C
(二)选举或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 o28fg4!8lr1!1R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K1:4Hd8?3n06!9L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T7;6SG,+3ma9~4e
(五)决定各类会员的吸收或退出; A,,Po8:,ph,-6l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 C2=8ss2=,YB7!9f
(七)决定副秘书长、本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U6+2Av11MY7=7l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z5!1pk7.5az7=3L
(九)制定本会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E2!7RZ8.8VP5-3p
(十)审批年度学术计划和工作计划; D6.5V05:7lP6~8z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R,.8kw8.3u0,-2a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有效。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U3;9Yr2?4mz6+60
第二十二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由理事会民主协商、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人数不超过理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s8~5TZ73je7?8F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有效。 l8+,jr2.,sh2!7v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 x2?,wT7;,RR35g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p5;7OR4.5QH34o
(一)本会会员; B2-6Zd1!6RJ7+3Z
(二)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Q3:7Dg1!2tm7+4Q
(三)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w6.8gT2-8mC7=2A
(四)会长、副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七十周岁,秘书长为专职,任职时年龄不超过六十二周岁; Y6.8Cq3-7QO4~7t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日常工作; p8=,rP9+3sw1~8w
(六)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f4:3me4=8xp6.5h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3!4Bi1=2pf,:5g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理事会从常务理事中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五年,连任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v2=9KO,~5dp6!8V
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超过规定的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U6~6HB7=2dh1!5X
第二十八条 本会秘书长为本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J3:8fM2~4Hf5.4n
第二十九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p1:,IF3;8Fq5~3v
(一)召集和主持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议和常务理事会会议; l9.9aK69rP2.6N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议和常务理事会会议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 w9-4cI8!7FA71e
第三十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b,~2sp4:8Gz5+4h
(一)主持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和年度工作计划; h9+,jv9-5Hr7!6g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u4?4jT7;8Kv1!9c
(三)提名副秘书长人选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t4;60L6~,ug1+1p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R5=5OU9!9RT4!5O
(五)处理本会其他日常事务。 e,?3HE8-,uG1+6Z
第三十一条 本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由监事会推举产生。监事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 q2+7sU5;8FY1~,N
第三十二条 监事的选举和罢免: k1~9sa2-5Iy2-4h
(一)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a7:,Hm8.6ed3?10
(二)监事的罢免依照其产生程序。 x8=5kO55Tp4,g
第三十三条 本会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和本会的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A5~4vT2;70t8-4u
第三十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m2-,Tv7~9yN,+9T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并对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l6;3JV38Hq8.5b
(二)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执行本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l4-9wl4-6pR1=4p
(三)检查本会的财务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和提出提案; W99AU5-7In7-4N
(四)对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要求其及时予以纠正; O7~2Ga4.,MC3-6A
(五)向党建领导机关、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H1.4km4-1CO3;,M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h3-20I5=8VR3:9C
第三十五条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1/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s1!9BF51sx6;4k
第三十六条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p6+4MA1?8ej7+,m
第三十七条 监事会可以对本会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本会承担。 L33QZ6=5JQ,~6T
第三十八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h24aa6?6kn,3G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p7;7hY1:7jy3!1P
第三十九条 本会经费来源 E6+1qD5?1Ad2=4x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会会员代表大会有关决议收取的会员会费; R87Th7=8ox,~4o
(二)捐赠; H9.,ww4.1SK5:8l
(三)在本会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N5=,cU4!6ba4~1l
(四)政府及有关单位资助; k2-5ac4-4jA3!5Z
(五)利息; I3!5Dq6+,KY480
(六)其他合法收入。 X4=7Jl,=4Wc5-5O
第四十条 本会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本会依法依规开展表彰、奖励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k3=9jX6.4yb6?3l
第四十一条 本会经费管理 T,6gB8-,bV7:1x
(一)本会实行常务理事会领导下的民主理财管理制度,经费收支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H3?4io3:2Uj9:7a
(二)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Z9+4Tu9+3dV15v
(三)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w,?2BR4=6ot7:8B
(四)本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的,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b1;40Z9~5VH8=2F
(五)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Z9?5rW6?3HC6;2u
第四十二条 本会的资产属公有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w6;7Lv4-2qk9?6k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o4.1ee2-8Rk,+4K
第四十三条 对本会章程提出的修改意见,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l8.,bC9!9TW6~9w
第四十四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须在十五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省民政厅核准后生效。 O5?,TO9;9zg1!1V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N1+5kB4~7Qo9!7j
第四十五条 本会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或无法按照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I1-9yC2=8di13S
第四十六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投票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n96mU7:6Xc9~1t
第四十七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k8+,QK7=4lB6!3w
第四十八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Q2=2OC4=6yD8-4e
第四十九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x7~5Ct8~3ZK1:1o
第八章 附 则 q,7dn5-3BC9=6N
第五十条 本章程经本会2019年6月28日第八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J6,Xo9-1UX6;4Y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A,?1Dj2+2bL,?8i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自四川省民政厅核准之日起生效。 r9:1rl2.9kS3.3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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