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疗器械行业协会简介
上海医疗器械行业协会成立于1987年3月,是全市医疗器械行业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跨部门、跨所有制的非营利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法人。协会按照“民主办会、规范办会”的原则,建立了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协会现有会员单位837户。协会下设经营工作、口腔工艺、植入介入器材、体外诊断系统、管理者代表、康复养老器材专业委员会,秘书处下设科技发展部、教育培训部、会展部、行业部和办公室(信息中心)等分支机构。协会是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和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副会长单位。 g7+4nR3-,z011Y
协会在成立30多年的历程中,紧紧围绕“服务、中介、协调”的基本宗旨,努力通过不断探索实践,逐步提升自律管理和服务的水平与能级。协会积极推进行业技术进步,开展“行业发展战略目标”的调查研究,为政府决策献计献策;协会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树立行业的社会形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协会积极推进行业产、学、研、医的合作,配合政府、引导企业开展自主创新的科研开发,并为企业和医疗单位培养相应的职业技能人才和医技人员;协会积极推进行业“品牌战略”,通过培育,行业内已形成一定规模的中国驰名和市著名品牌;协会积极推进集中展示行业整体形象工作,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专业展,帮助企业贴近市场,开拓营销渠道。此外,协会受政府委托开展行业统计、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专业培训、职业鉴定、产品质量鉴定、进出口公平贸易和行业经济技术纠纷调解等服务工作。协会组建“上海市智慧医疗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行业院士专家服务中心”,正努力发挥行业的引领和代表作用,成为政府、社会、行业、企业间的桥梁,为促进行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b53Dh8+7tA8:10
协会已连续九次(18年)被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授予“先进集体”称号;连续三次被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党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被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授予“上海市工商联优秀商会”称号;在上海市先进社会组织评选中荣获“上海市先进社会组织”称号;在中国社会组织评估中,连续两次被评定为“5A级” 社会组织。 m2=3GA18uN8-8s
协会地址:漕宝路80号光大会展中心D座2906室 z6?9ic,~8ZN8?2t
协会章程
上海医疗器械行业协会章程 v,~5xQ9.2Ey4-1A
第一章 总则 I5-4Mp5;9eu5+6a
第一条本会的名称:上海医疗器械行业协会。英文名称:Shanghai Medical Instrument Trade Association。缩写:SMIA。 U5+1aZ6=8Wx7?6C
第二条本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等规定,主要由本市医疗器械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流通、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以及有关的高校、科研机构等其他相关经济组织自愿组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行业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法人。 q4~2Lu6~5Oy4!7G
第三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l2-,Sy1=6xA9~70
若正式党员人数少于3名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条件,可以通过建立联合党组织或指定一名党员担任党建工作联络员或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在本会开展党的工作。 m6=7aQ8!8GT5+6c
本会邀请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本会管理层会议。党组织对本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E1?6AS5-8Be9+2d
第四条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保障行业公平竞争;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的联系,促进行业经济发展。 06~6Ks4!4DF3:7S
第五条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上海市民政局。行业主管部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D1:9qt48RT8.6O
第六条本会的住所和活动地域:上海市。 h9!6GZ6.2CJ4:7z
第二章任务、业务范围、活动原则 M6?7ib8:6VF5;9e
第七条本会的任务: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代表、行业协调。 S5;1Sd57tB2.6k
(一)组织行业培训、技术咨询、信息交流、会展招商以及产品推介等; O1=9Fq,~2pg5:4Q
(二)参与有关行业发展、行业改革以及与行业利益相关的政府决策论证,提出有关经济产业政策和立法的建议,参加人大、政府举办的有关听证会; Z57ac3;3vx6;,g
(三)代表行业企业参加反倾销、反垄断、反补贴等调查或者应诉活动,或者向政府相关工作部门提出调查申请; C6~,Tc2!8tJ3?2f
(四)根据协会章程或者行规行约,制定本行业团体标准、质量规范、技术规程、服务标准、劳动标准等; c5;2fp2,jE9!2k
(五)参与地方或者国家有关行业产品标准的制定; S,!9tv1;9kW,?9p
(六)通过法律、法规的授权,开展行业统计、行业调查、发布行业信息、出具公信证明、价格协调、行业准入资格等工作; K8.4JQ,;4LM9?7m
(七)监督会员单位依法经营,对于违反协会章程和行规行约,达不到质量规范、服务标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参与不正当竞争,致使行业集体形象受损的会员,行业协会可以根据章程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K64mU4;9DB2:7r
(八)协调会员与会员,会员与行业内非会员,会员与其它行业经营者、会员与消费者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 x3=9Lp6;3mB5=5A
(九)组织与行业发展需要相关的各类专业培训和职业技术鉴定,受理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搭建人才凝聚平台; n5!3CY6+6aC7!1w
(十)拓展信息服务功能,多渠道、多层次开展信息工作,通过《网站》、《简讯》、《刊物》等形式,充分发挥专业信息的传递、交流和资源共享作用; u3-20C8?7gE7!7U
(十一)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U2+9rt1?8LY5.,C
(十二)开展法律、法规、规章和协会章程规定的其它活动。 t5-6Kr3;4Fh7=4U
第八条本会的业务范围:技术咨询、会展招商、信息传递、行业培训、合作交流、协调行业管理。 w8;4Jq9+6vV8!5m
第九条本会的活动原则: g9.8yF,+1jw9?4D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维护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P36mn58sT9-9Y
(二)民主办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建立民主决策、民主选举和民主管理制度,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a6+7Sb2=3Zj15V
(三)本会开展活动时,诚实守信,公正公平,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会员和个人利益; R6=6dE,=2tX1.3b
(四)本会遵循“自主办会”原则,工作自主、人员自聘、经费自筹。 C,+4Mi1:1Iq5;3e
第三章会员 c8;1Cb4:9bv7:7V
第十条本会由单位会员组成,不吸收个人会员。 m4-5ZF9+8nj51N
第十一条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E7-1dW,~8MQ8?6w
(一)自愿加入本会; G8:1Jz3=4EL3!6N
(二)承认本会章程; q5~8Bi8:5JI4=3v
(三)主要为本市医疗器械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流通、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以及有关的高校、科研机构等其他相关经济组织; l5=1kH2=3oe6=7r
(四)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T7~,Pc52BD4.8Z
第十二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X9=1tw4.9QV9=3x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w7+1AQ2=,jF9=9u
(二)经理事会授权的秘书处审核同意,并发给同意吸收入会的有关证书。 p3:,sr6?8Zh3=60
第十三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F7=,Lg,+,aN9,P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n,=3AH,!3mR3?9k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权; D28IK8-5IH6!,r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w4+3ss1-2JN51R
(四)查阅本会章程、规章制度、会员名册、理事名册、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会议决议、财务审计报告等知情权; o9=5Vv7:1Ja4,P
(五)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a3!30y8?,gx5=5g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C6-7Iy9+9sg3!8i
(七)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s22aI9~5gj4+20
第十四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t64oM9=8fD7-,R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 O8!9qU3+9iq3?9L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y3+3xd2=8vZ1?8L
(三)维护本行业的合法权益; v8!9Yq3=8XZ6!9i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F6+8bx3!6yx4!4S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信息、报表等有关资料; m5=3V092xN6!4f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g6!4wB,!5JP1;1G
(七)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Y,;7hl9:8zf1~4U
第十五条本会会员不得利用其经营规模、市场份额等优势,限制其他会员在本会中发挥作用。 V,=5ob2.1YP3+7p
第十六条会员退会应向本会递交书面函件,并交回会员有关证书。 A2:8nP89AD85V
会员如果在两年内无故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经理事会确认,视为自动退会,本会取消其会员资格。 l1;,eC79Id9-2C
第十七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本会章程的,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与会者表决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并公示。 l8-3bp3.5tI2;4o
会员如对理事会取消会员资格决定不服,可提出申诉,由理事会作出答复,必要时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后答复。 s9:9Qb6-1RU7!9d
第十八条本会建立完整的会员名册和会员诚信档案,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调整。 c6=4KM4!4Fq2~1b
第四章组织机构、负责人和监督机构 S5?,LN,+6Wt3,U
第十九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g2+6lE8?8Xl3=6U
第二十条本会的负责人是指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M9!5tb66UW7!3U
本会负责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会的权益,遵守下列行为准则: C6!2Ye3!8HJ1?8K
(一)在职务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 w8;,mw9+1hC9!6B
(二)不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t1.5em4;6Yj1,d
(三)不从事损害本会利益的活动。 V8+1ni7.50T2.5N
第二十一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四年,到期应召开换届大会。如遇特殊情况,由理事会决定随时召开。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q,.3eI5=9sz7?7h
第二十二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y4=,Fz1-9R0,!8O
决定终止的会议,经实际到会会员代表过半数同意,决议即为有效。 h1=5DJ9=,ZO,=7b
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应提前7个工作日,将大会的主要议题、召开时间、召开地点书面通知各会员代表。 j5!,nI7=1Vh6+4H
经半数以上理事或者五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如会长不能或者不召集,提议理事或者会员可推选召集人。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会长或召集人需提前通知全体会员代表并告知会议议题。 A,1We4+6OT5-,s
会员代表可以委托其他会员代表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每位会员代表只能接受一份委托。 Z3~4lN8=3qA9.2n
第二十三条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d5?5Lp8-2pK2-4z
(一)制定或修改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和程序; t4?4Zg7+3QL6:7Z
(二)制定或修改章程; c1:1Un8-1Gc44y
(三)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 w7~4Th4+5az,-1M
(四)制定或修改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选举办法; x9:6fl,!2wa1;10
(五)选举或者罢免理事、监事; b110B5+6Lc39C
(六)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J7~7PN8~3oa5?6k
(七)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N3.7hP54Cv8~5k
(八)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z6=,JH46Vi3:5m
(九)决定更名、终止等重大事宜; H6!8bJ4-1DE1.9E
(十)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V2=7yD62DZ4?5w
第二十四条本会设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组成。理事会是本会的执行机构,负责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n9;3LM6.2JS,=2S
理事会每届任期四年,到期应当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如因特殊情况须延期换届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理事可连选连任。 r2+3iJ39we8!2H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的职权: e5;1YD17Ze9-4j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h8=8Pa5+8ew5-9W
(二)召集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大会报告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A9!1bL6;2VS9:8Q
(三)起草章程草案,会费标准草案,监事、理事、副会长、会长选举办法草案,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定; b4;5uw7?5iu4~3Y
(四)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或者终止,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P8!5pA6~5WE4+1W
(五)决定会员的除名; W79Fj5-,gs3~5y
(六)选举或者罢免会长、副会长; Q1?4Zy6~2Cr3:7m
(七)决定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免; L8?3tV7.4vy8,G
(八)领导各机构开展工作; g9.7os7=3jf85x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d1:3xe2?,sH2~2j
(十)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H17uF1;2t0,;5b
(十一)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R5;4F08;7pi4+9Q
第二十六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 e7;2lU,-8ro4+,y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负责召集和主持。有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如会长不能或者不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召开理事会会议,会长或召集人需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全体理事并告知会议议题。 f,.4Tv9!9NI6;20
理事会会议,应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事项。每位理事只能接受一份委托。 d3+1ul2:6Xj9~4k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Y8?7Fs1+3Pr4;,A
增补理事,须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特殊情况下可由理事会补选,但补选理事须经下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确认。 o3;10G4;4iJ26J
监事会成员和秘书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R93BM,!9jU7=9R
第二十七条本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进行表决,应当采取民主方式进行。选举理事、监事、副会长、监事长、会长,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应当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V3?6rC5;4DP3?8o
以上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形成决议的,应当根据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制作会议决议,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会后向全体会员公告,涉及重大事项应抄报登记管理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 b,;,zW3!2iy,?7B
第二十八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N,~2SB7.9VK3!8U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C1=1mA,2N02.2g
(二)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声誉; u7;7QB32Jo6=3Q
(三)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J8?,X04~4ki53d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l6!7vQ1?3zE2.,c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力的刑事处罚; n1.3Kw8!4sP8:5T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1?90Q1?5ug7~,D
第二十九条本会会长一般由企业经营者担任。会长、副会长的任期四年,会长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继续连任的,须事先经行业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任职。 C5;8ud1;8LW3-2z
本会可设名誉会长,推举为行业和协会发展作出过重要贡献的人士担任。 O8.8Rb5:8CF7=2l
第三十条本会法定代表人由会长担任。 d5:1Ul2=2WL,.2W
本会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重要文件。 Y5.,Mv5,Gf3=7O
本会法定代表人由中国内地居民担任并符合下列条件: b9~5bI1:9FU3?6B
(一)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r7=1Jf4;,aa2!4u
(二)从事本行业事务5年以上,熟悉行业情况,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 w,-,Bh5-9Fq5+8x
(三)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D4.4dj1?7XI9!5y
(四)在国家机关无现任公职; z3!1wH9?5lO6;7b
(五)无刑事处罚记录(过失犯罪的除外)。 Q9+,TO,+,qb8:,T
第三十一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s69Jp7~2Yg1-1o
(一)主持会员代表大会,召集、主持理事会; K2:2GH5:3wK9;,v
(二)检查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V4+3fd8?4Pa11v
(三)领导理事会工作; v,!7XT1;5zU1.8T
(四)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A4~8Nq,-90y3:7Z
第三十二条本会秘书长为专职。秘书长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e7+8Vw1+1zb4:3s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L3;1wx6!4OT5.4B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工作; W4.1VP9;2JD1.1q
(三)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x4+7bP1;3aZ8+3Z
(四)向理事会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和各机构负责人人选,交理事会决定; W5.2lh88zN3.4v
(五)决定秘书处其他工作人员的聘用或辞退; x9;1GL7!6wl3=2U
(六)向会长和理事会报告工作情况; e9=1lm4:7uI,;7H
(七)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x5-9ug,+3JQ4;4C
第三十三条本会设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处理本会日常事务性工作。 P8,UN8-7Yk,?9A
本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负责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 b8?7Jq4:2Bz1!6S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应当参加登记管理机关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熟悉和了解社会团体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提高业务能力。 V8.8ZT8!1Ta3!3g
协会应当与聘用的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具体内容按照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r8+6Vu,!8Mi1?2P
第三十四条本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在本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M4.9lp84oI7?6A
第三十五条本会设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一名。 d3~6xz4:5NM3.1s
监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罢免,监事长由监事会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或罢免。本会负责人、理事、财务和秘书处工作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每届任期与理事会相同,监事可以连选连任。 D2=6VR3=4Na2?5K
第三十六条监事会的权利和义务: q9-3zs8?8wX8?1m
(一)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V2;5Dc4;1rd1.2n
(二)监督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H,?60F6.1XR6.7j
(三)检查本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Y4=8nq,=6Xj1~1l
(四)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j2?9tI3.9jd5;1c
(五)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副会长、理事和秘书长等开展业务活动损害本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代表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W,~10S1~5YI4!7U
(六)主持召开本会内部矛盾调解会议,协调各方意见形成调解方案(协议),督促调解方案(协议)的执行,必要时可提出解决方案并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d9-1Xf2.2rr2~9i
监事会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接受会员代表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O7?8tr7!8MH97M
第三十七条 监事会每半年必须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 C5~2mg9=4fN2+9V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有二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议,可以临时召开监事会会议。如监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可委托其他监事召集和主持。 G,:7yF6~6Zm4=3w
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应由全体监事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监事会的选举和表决,应采取民主表决方式进行,重大事项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i3=6kT3:8aS6;4G
第五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d5+3fa,~8qB86I
第三十八条本会的收入来源: M83kw6-3Mt2~7H
(一)按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会费标准收取的会费; J5:,mP8?,Hq3=1U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 p,!8ft6!5rE6?9N
(三)政府资助; w4-9Dm1~4er,~5m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z6-1QL1?5sB3!4v
(五)利息; o6=4SD7:7AC9+6N
(六)其它合法收入。 M3.,aa9:6dk5!5t
第三十九条本会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应当向会员代表大会公布,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检查。 e6?3vM4=7jE2?4W
本会接受境外捐赠与资助的,应当将接受捐赠与资助及使用的情况向登记管理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f8-1US2~4vC6=6Z
第四十条本会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本会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不得在会员中分配。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g,2QJ6:8iH7.6O
第四十一条本会的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C3~3pZ8+3Sx8:4a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等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本会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的福利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具体由理事会授权的秘书处按照国家相应的政策规定制定执行,从本会收入中支付。 D5;,if6=3vs,:6x
第四十二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j3-1gG8=6jK35a
资助人对投入本会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s8?6js3?8le1?7H
第四十三条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S6.6Ze6:4Lc19E
本会使用国家规定的社会团体票据。 A4?6zF4.8Xa9-3D
本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A2!9TA9-1qr5-5c
第四十四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W4;,za7+,ZM,:1L
第四十五条本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U,-1FZ6:7VY9!,Y
(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j12JG2.1LW79O
(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09-2xf,+4uq3.2k
(三)财产清册。 r,?6Gn6~8li75b
第四十六条本会进行换届应当进行财务审计,更换法定代表人应当进行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本会注销清算前,应当进行歇业财务审计。 c9;,mZ8?3y02?6C
第六章年度检查、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公开 x2.3St72Zm9.4v
第四十七条本会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S9:8af5+9pG1!5c
第四十八条本会按照登记管理机关重大事项报告的相关要求和指引,履行报告义务。 s7-9Sg8~2NX3-6Y
第四十九条本会按照登记管理机关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x9-1qM2;6rh2:1v
第七章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t3.4NW6+5yc2!9p
第五十条本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X5:8SE5?4wO1=8a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n,7HO2=9gy8!9n
(二)决议解散的; y3.1Hv1?70f2=7g
(三)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的; w6?1zL6:7xF9~5s
(四)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t8~9mk9~4iS9~6R
第五十一条本会终止,应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h5=7TD9!,re2?2I
第五十二条本会终止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a9~7XY6-5Gf9;2m
本会的剩余财产,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用于公益性或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与本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B1=5Mb6-3Fp2!3Q
第五十三条本会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清算报告书,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完成注销登记后即为终止。 F8?5BC6?5hU,=8M
第八章附则 s9?1oO2-5aC,-6F
第五十四条本章程经2019年6月25日第七届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J7-8fK8;1zv3?7A
第五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 f6+1Lf5?9Pz5:2r
第五十六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h6;7MZ,.4Sy1-9l
第五十七条本章程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自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r3.4cT,3ah72k
第五十八条本章程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不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p,5Ph9:7TW4+4o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