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检察院简介
汕尾市人民检察院位于东南沿海美丽的海滨城市——汕尾市,下辖城区、海丰、陆丰、陆河四个基层检察院。1988年3月,经中共汕尾市委批准,成立以梁峰为组长,陈炳雄、李就吉为副组长的汕尾市检察院筹备组,先后从海丰县检察院和陆丰县检察院抽调部分干部参加筹备工作,办公地点设在汕尾市区盐町头文化室。1989年4月14日正式挂牌办公,并开始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起诉的案件,办理本院自行侦查的贪污、贿赂案件和法纪案件等。 S3;4bQ,=1sq5:9m
汕尾市人民检察院领导下辖四个县(市、区)人民检察院的各项工作,接受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监督,执行其决议。 i5;6FR,?4aD9+8G
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汕尾市检察院检察人员由1988年的29人发展到2015年的80人。先后历任六届检察长。现任院领导班子中,有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4人——党组书记、检察长袁怀宇;副检察长:周流磅、裴书荣、蔡在扬、陈汉明四位同志。目前全院共有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控告申诉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刑事执行检察局、案件管理科、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技术科、行政财务装备科、司法法警支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等17个内设部门。 n5!8nh9!2cC7~2F
近三十载的风风雨雨,全院检察干警始终践行着“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铮铮誓词。用自己的汗水和行动维护着汕尾的法治秩序,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崇法、担当、厚德、腾飞的院文化精神,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法治汕尾、平安汕尾建设贡献力量。 B6;,NV2.,Mx6;8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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