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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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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高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是湖南大学与益阳市人民政府共建学校。

益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详情

益阳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益阳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由益阳市人民政府举办主管的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教育部备案编号:13808,在湘招生代码:4743)。学校紧临迎风桥交通枢纽长张高速出口处,交通便利,环境优美。 J,-4xe,:7bI28j

学校校园面积531.86亩,建筑面积17.6万多平方米,总资产3.5亿元。在岗教职工451人(不含合作办学单位教职工121人),其中教授6人,副高职称86人,博士及博士后3人,硕士129人(含在职研究生),有省级中青年骨干教师及培养对象11人,国内访问学者6人,双师型教师207人。开设33个专业,现有在校学生11121人。 N,?1Se,?3oa4:2D

学校设有汽车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船舶与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现代农业学院、现代商务学院、高新产业学院、公共课教学与研究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等9个教学机构;设有质量管理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图文信息中心、实训中心、创新创业教育学院、乡村振兴学院等6个教辅机构;设有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教务科研处、财务处、对外合作交流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保卫处、后勤基建处等10个党政管理机构;还有按规定设置的纪检监察室和按规程设置的工会、团委2个群团组织。有一汽马自达、汽车检测与维修、工业机器人、船舶、财会、电商、粮油检测、园林花卉培植等100多个实习实训基地。 w97uk6-4hX6~3r

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和湖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先进单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职业技能鉴定质量诚信先进单位、招生就业和创新创业先进单位;是湖南省农村电商产教联盟单位、湖南船舶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单位、湖南省汽车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益阳现代制造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是湖南省绿色学校、最美高校、省节水型高校和省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是湖南省一流特色专业群建设院校、“现代学徒制”和“1+x”证书试点院校;是全省船舶焊接、汽车、移民、中职教师,全市党员教育、电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地,企业人才示范培训基地。 s4=4hk4;1tF79L

学校以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高职学校为目标,坚持“质量立校、品牌强校、人才兴校”办学战略和“特色办学、产教融合、德技双修”办学理念,秉承“明德、笃学、精技、创新”的校训和“奋楫争先,扬帆致远”的学校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培养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的办学使命,强化“三全育人”,实施“铸魂工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c7.3sc4.8mK3?1k

学校办学特色鲜明。有国家骨干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精品专业1个,省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设全省唯一的大型客货车驾驶专业,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已被列入升本计划。有船舶工程技术、农村电子商务、智慧农业3个特色专业群,其中船舶工程技术专业群是湖南省首批高职一流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坚持开放办学,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之路,与艾华集团、奥士康、三一中阳、金蝶集团、奇瑞控股、口味王、伟源科技、湘船重工、信维声学、银鱼农业等企业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与益阳国家级高新区共建高新产业学院、中南电商学院,与相关企业合作共建华为云、建设工程管理学院。 P5;3wI8+10w3-2E

学校办学质量显著提升。是全省高职院校焊接技术赛项赛点、船舶主机与轴系安装赛点和市级中职学校竞赛赛点学校。近年来,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167项,其中,全国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9个,全省高职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9个。获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三等奖各1个。教师职业能力比赛获省赛一等奖4个、二等奖13个、三等奖12个。有省级工业新兴产业链产教融合项目1个,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3个,省级精品在线课程4门,省级优秀教材4部,省级专业教学团队1个。 q3~5ML2+,ZV9;,A

学校办学影响持续扩大。近年来,学工团队荣获全国妇联“巾帼文明岗”;船舶与机电工程学院学生支部被评为“全国高校党建样板支部”和“第二批全省高校党建样板支部”,党总支被评为“湖南省高校党建标杆院系”;经济管理学院立项全省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党总支被评为湖南省高校党建“标杆院系”、团总支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总支”、“湖南省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 H5:4Zk6-9st7;4N

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迎风桥镇新塘村 R6?9yc3~,TJ,:1P

学院章程

益阳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b1;3ge4!3Mh4-5T

序 言 j8.3FA1;,wY,.7d

益阳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前身为创办于1972年的益阳农业学校和创办于1979年的益阳工业贸易学校,2004年两校合并组建益阳职业技术学院。 t4!4sJ4-1jM5-8J

办学以来,学院立足益阳,面向湖南,辐射全国,为服务社会、服务经济、服务农村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曾获 “全国德育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 i,-6HN5~1Md5!2b

学院坚持“育人为本、产教融合、教以致技、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和“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思路,秉持“明德、笃学、精技、创新”的校训,继承“经世致用、实事求是”的湖湘文化优良传统,实施“校企双制”人才培养模式,致力于创办“突出制造、财经、农林专业特色,地区龙头,省内先进,国内知名”的高等职业教育。 u37dJ4~9tT,=5x

第一章 总 则 J84eO1=3zs4?3C

第一条 为推进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y7!,jX5-7gA8?6K

第二条 学院名称为益阳职业技术学院,简称“益阳职院”。学院英文名称为YiYang Vocational& Technical College,英文名称缩写为YYVTC。学 k1:4Pt3=3cj4~4D

第三条 学院住所为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迎风桥镇新塘村。经举办者批准,视需要可另行设立校区和调整校址。 x,-9CO2=,aV1.7o

第四条 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益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行政主管为益阳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为湖南省教育厅。 Q3.,Ul8!6Nt,;2N

第五条 学院举办者依法对学院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尊重和保障学院的独立事业单位法人地位和办学自主权,为学院提供办学资源,确保稳定的经费投入,保障学院的办学活动不受校外组织、机构和人员的非法干涉。 Z4?5dK5=3Fm5+4B

第六条 学院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 t2-6Ns68QH,.4A

院长为学院的法定代表人。 i1:4Gl4-9Ut,;4v

第七条 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积极探索和实践集团化办学的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路径,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w4;7As,~8rf,1r

第八条 学院实行中国共产党益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推行教授治学,实行民主管理。 N9=,AV3;8sE2~9O

第九条 学院坚持全面依法治校,聘请法律顾问,完善现代大学治理体制,坚持依法按章办学。 l2~8MH6?4LC7.7h

第十条 学院实行党务公开、院务公开、信息公开制度,接受学院举办者、上级主管部门、学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A2+8PG3;,Tj9?4T

第二章 职能与任务 j1;9fH,?6tR4!,K

第十一条 学院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推进各项工作,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履行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基本职能。 w,.7ax5-3ne4!1R

第十二条 学院主要开展普通全日制高职教育,适当开展继续教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并依法颁发学历和学业证书。 t9+1gE6+9HV6~70

第十三条 学院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办学条件,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合理确定办学规模。 z,~4dF1~,ZB,?6w

学院设置的专业大类有:制造、财经、农林牧渔、交通运输、电子信息等。 S7?3Dh5~7bQ,?7b

第十四条 学院依法自主招收学生,根据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学籍管理制度。 Y7;9xl2!3WH8?1H

第十五条 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A3+1Pt64Ml89D

第十六条 学院坚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健全产教融合新机制。 G7~2od1-8VD79o

第十七条 学院重视改善办学条件,努力建设院内外实验、实习、实训基地,为实践性教学奠定坚实基础。 D5~8as6!3MR59V

第十八条 学院重视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社会服务,鼓励成果转化。 F4~6qe3~7Nn5;20

第十九条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国内合作交流,与国(境)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合作办学和科学研究活动。 Z7.6vB65kp,!3B

第二十条 学院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体现时代特征和学院特色的校园文化,用先进文化引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 e9!9Xc7:8QX3+9D

第三章 治理结构 w4=2Vj7?9rG6-3A

第二十一条 学院党委是学院的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学院工作,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院发展方向,决定学院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定执行,支持院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学院党委的职责是: d,-2oo8;4Tz8+1l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院师生员工推动学院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i4!,EG5?1AF,.7o

(二)讨论决定事关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h3;3jR1+1ln7;,n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院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d6.6JC24MH3?8O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院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院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e41dM2!9zV8.9Q

(五)领导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院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k68ww11zi8:1e

(六)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J9?3mg9~9UW8-10

(七)加强对系(部)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院党委自身建设。 F7.9lB9!1Pz4!2c

(八)领导学院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R4:,Ec5.4hA3=1j

(九)领导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F5!,JD8+5Gu3.3J

(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j7:,ln2+8lT8+2c

第二十二条 学院党委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院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C2+9hm9!4sJ,.8S

学院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确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实际到会人数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2/3以上方可召开;书记、院长如有一人没有出席会议,不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干部任免、奖惩等事项;分管领导没有出席会议,不讨论其分管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党委会议采取表决制作出决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为通过。 J7.,Pu5;3Pu3=3R

第二十三条 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委与院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院长开展工作。 b9:1SL1:4XT3~5C

第二十四条 中国共产党益阳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院的党内监督机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在学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围绕学院人才培养中心开展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学院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进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检查、处理学院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和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x3+9Fq1:8Bn23M

第二十五条 院长是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党委的有关决议,履行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职责,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副院长协助院长做好分管工作。院长的职权是: Y3-4an8:1uV,,f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院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y3+8id99GM5.4P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规定,推荐副院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c6-8AD3+3Gy2-8L

(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院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W2~4UA29OV4=5s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院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院资产。 R6;3IC8+9Bc4.5i

(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院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Q6~8kt3?8tm6;3h

(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T2!,sN6?2zk,~3P

(七)做好学院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S,~7Hz5+30P,;4s

(八)组织开展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院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b1;8ln1~3Tv6~,w

(九)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院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m1.3LS1!5wX9?2a

(十) 履行法律法规和学院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I6=8Ew8;2gv3.8r

第二十六条 院长办公会议是学院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N71Hf6?3qE1+3L

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召集并主持,院长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院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必要时可根据院长提议扩大至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议题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提出,院长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会议实行一事一议,院长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F2!7IS4;8Pi7=4H

第二十七条 根据工作需要,党委书记或院长,或党政班子其他成员受党委书记、院长委托,可召集有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协调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t2;4gN1:3EE8!3E

第二十八条 学院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学院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为学院其他有关重大事项提供决策咨询。学术委员会职权如下: K2.3kJ8=2qc21j

(一)审议并决定教学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学术评价与争议处理规则、学术道德规范。 f,-3BX9.6iV,!1F

(二)审议学科、专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以及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 M3:,gc6=90e4!4U

(三)审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实训条件建设、教学资源建设、校企合作等方案。 G34rb6,au69o

(四)评定学院自主设置的教学、科研项目,向外推荐教学、科研项目和课题;评定学院教研科研成果和奖励,向外推荐申报奖励的教学成果、教学名师、科研成果等;评定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选、名誉(客座)教授聘任人选,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的学术水平。 Q8!6qg,-1PT2.1g

(五)指导学院教学改革、科学研究。 T3:3pF8:2tw9~1Y

(六)受理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进行调查,裁决学术纠纷。 P9-6wd2+2qi81I

(七)其他需要提交学术委员会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的重要学术事项。 D9.8Dc3=5SI9.4v

第二十九条 学术委员会由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组成;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委员若干人。主任委员主持学术委员会工作。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委员会议选举产生。 B4?8tB2=,Mb3.,P

第三十条 学院实行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制度。教代会是学院教职工在学院党委领导下依法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和制度,是学院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教代会的职权是: A1;6EN7+9Xs17e

(一)听取学院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I7;4CG,~6Nw1:2x

(二)听取学院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B,!8Hh5+9Bh7:2U

(三)听取学院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t58dY6!1hq8!3x

(四)讨论通过学院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院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W5=6ye36gQ5:,n

(五)审议学院上一届(次)教代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n1+1iR6~5Jg4;5q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院领导干部; j18LA2=5Ut3:3U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院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s9~6kV8-3Yc1?7X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院与学院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E6,wK4.8uu26M

教代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作出。 05=,Sx5=8KG9?2y

第三十一条 中国教育工会益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工会)是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领导下,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开展工作,履行工会职责。 c1=1Pd1?9NL4+3C

第三十二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益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团委)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领导下,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发挥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的组织、引导作用。 K6=2wm3=1te3;1S

第三十三条 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学生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 是学院党政领导与广大学生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学代会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及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学代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作出。 c1.2CA2.5tw8.1x

学生会是学代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学代会闭会期间,在学院党委领导和学院团委指导下主持学代会日常工作。 S,+1cK3.9Xb2.2e

第三十四条 学院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依据法律法规和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社会团体成员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参事参与和监督学院民主管理。 e5;4Df5.6wr7,S

第三十五条 学院根据工作需要,遵循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党政职能机构,履行管理、协调、服务和对外联络等职能。 m,~3zd9-3Jx3-3b

第四章 教学科研机构 g4?1Ta3:9MK2:,d

第三十六条 学院实行院、系(部)二级管理体制。 n9.5Tn,:7BX6;7R

学院根据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的需要,设置教学系(部)、实训中心和教研室,教学系(部)和教研室是学院教学科研活动的主体。根据发展需要,可适当予以调整。 l43WB4?,Lh5+5A

第三十七条 系(部)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基层单位,在学院授权范围内实行管理。 L6~,IE1:5HX2-7F

第三十八条 系(部)主任是系(部)主要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系(部)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其职权如下: k9?9Bd7!2iu,+5H

(一)组织拟定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报学院审定后组织实施; Z1.5hJ4?3KK29m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工作规程和管理办法,保证工作正常运行; r5+8Ip2!8Yh3!,c

(三)组织本单位教育教学及督导工作,加强课程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拟定并实施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W85fM3;2Qg9,S

(四)组织本单位科学研究活动,坚持教学研究活动与人才培养工作紧密结合; X7.6fh,.8HD8-5B

(五)组织本单位积极服务社会,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与智力支持; t3.9wF3;5se4;2e

(六)组织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师资学识水平和技能素质; O9+2ad19QN4!5v

(七)组织本单位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对学生进行奖励和处分; C32pZ7~3Us84P

(八)严格执行财务预决算制度,科学管理和使用学院核拨的办学资源和各项经费,负责本单位内部资产管理; Q,+50H7=,EF9~2b

(九)学院赋予的其他职权。 L3.2iK1-3Eu8?6B

第三十九条 系(部)党总支是系(部)的政治核心,其主要职责如下: u8;,dZ74C03,x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院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R4=5gf,.6WR4~9v

(二)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 Z8-6gP6~4CK5~7Q

(三)加强党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 A4.2Lu8:,Ys3:,x

(四)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C4:9CK5-8Vh1?1w

(五)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C84cQ6:1Vc2!3N

(六)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 N,=6YX,+5ZP4!1T

(七)学院党委赋予的其他职责。 L2?5ZV,~4gj7~7r

第四十条 系(部)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政联席会议是系(部)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主要研究决定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以及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群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党政联席会议由系主任、系党总支书记、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组成,必要时,可扩大到教师代表。党政联席会议按照内容,分别由系(部)主任或系(部)党总支书记主持,讨论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时,由系(部)主任主持,讨论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及群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时,由系(部)党总支书记主持。 s4~4Go8+7oi9?3l

第四十一条 学院根据教学、科研、技术服务的需要,设置教辅、科研、对外技术服务等其他机构,为教学科研提供公共服务保障。 Y4~4GI,!6HR7:7O

第五章 教职工 a3~6gU5.2ZD8!5a

第四十二条 学院教职工包括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H1+7GA3~,ta4!8R

教师是学院办学的主体和主要依靠力量。 G3.5rW3=,tv9;7t

第四十三条 教职工享有下列权利: t9;6wv,3GO,.4J

(一)依法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按工作职责使用学院的公共资源; r7=,R04~3Dm7:9K

(二)按时获取工资,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非在编人员按与学院签订的聘用合同执行); q87fo4-2At8!4Q

(三)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相应工作机会和条件,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W7;4Wd9~9nS3!40

(四)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奖励和各种荣誉称号; P6~8GE,:1JM1?2i

(五)知悉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以及关系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决定,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对学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d6:1yP,;6hX,=,y

(六)就职务、福利待遇、评奖评优、纪律处理或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或提出申诉; K,;,Fc8~4rY7!7L

(七)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与聘约规定的其他权利。 v6:5IG7!6OE4;5J

第四十四条 学院教职工履行下列义务: M2:4no9:9fD7-5T

(一)忠诚党的职教事业,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A4-4SG1;,PU7?5X

(二)爱岗敬业,勤奋工作; p9.,oA8?3Yi3:1D

(三)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u1?6MG6.5Cc,;7M

(四)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恪守教师职业道德; z,=9aH91SN1+4S

(五)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q,:3tn97zl8-2y

(六)珍惜学院声誉,维护学院权益; w3-8SY4!5RW,:2f

(七)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与聘约规定的其他义务。 O2~7lP1!8eZ7=5W

第四十五条 学院对教师实行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和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对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对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对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K8?2vN1;5eL6+6k

第四十六条 学院加强专业教师队伍素质建设。建立专业教师编制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实行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教师进企业实践及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聘为学院专兼职教师的制度;加大“双师型”教师队伍和高等职业教育科研教研队伍建设力度,为学院人才培养提供师资保障。 s6+5wB5+3VD9?6M

第四十七条 学院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类人员聘任、解聘、晋升、奖励或者处分的依据。学院对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院管理和后勤保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学院规章制度、聘用合同的教职工,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或处分。 n8~8Hf,:6XG6;6W

第四十八条 学院根据社会发展水平和自身财力状况,按国家政策逐步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k,4Tu1=4ey4=6S

第四十九条 学院尊重和爱护人才,维护学术民主与学术自由,为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z6~8rn5?7Gg1~4S

第五十条 学院建立健全支持和鼓励教职工创新的制度,鼓励教职工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新。 z1?2KI,=80P7;6a

第五十一条 学院建立健全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制度,鼓励广大教职工通过各种渠道参加继续教育,提高教职工自身的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 p4!8yU,~9qh6.7I

第五十二条 学院设立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教职工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加薪调薪、纪律处分等方面的申诉,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h,~,fs4:1Up7+,i

第五十三条 教职工离退休以后为离退休人员。学院对于离退休人员依法按照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服务。 p1?3kp820y8~7X

第五十四条 兼职教授、名誉教授、客座教授、进修教师等其他教育工作者,在本院从事教学、科研、进修活动期间,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学院规定和合同约定,享受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学院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帮助。 O8-2JB6,Kk1;6y

学 生 h6!6DP4=4oj9?5J

第五十五条 学生是指依法取得入学资格,具有学院学籍的受教育者。 Z6;8Fh3?9FQ7:9y

学生是学院教育教学活动的主体。 X7=6om,;9KD8~3O

第五十六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F4!,gg4~4wT2-8U

(一) 参加学院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院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p8.6ad9:9TX6,d

(二) 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院内组织、参加学生社团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n8!1oI6;4Pw4-,R

(三) 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T,~1Se6:7jV3;3n

(四) 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院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v3~9wJ,!,KC5-6e

(五 )对学院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向学院、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院、教职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P,;8sF1~3EP6:6D

(六) 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d6!4Ai3?4GD7;,r

第五十七条 学生应履行下列义务: S,:2IR4!5iE5!5q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g1=4Jp,+6ll34Y

(二)遵守学院管理制度; U6:5yQ1+3EQ2-1t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业; X5.7us,;7GV4;2Z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h9;2vQ6:2vc8!1Q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H6.,Vo3+4cL5!40

(六)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o6.2oP,.1EU6-5n

第五十八条 学院建立健全学生奖惩制度,对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锻炼身体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规、违纪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并视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严重程度,按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违法的学生除依纪处分外,交由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M,~2By1.4oe3~5f

第五十九条 学院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U6!,Dk9?3xw,~1C

学院提倡并支持学生及学生团体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学术、科技、艺术、文娱、体育等活动。 Z,~,Rs,?1kP,=2b

第六十条 学院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和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并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就业指导等服务,对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b9-4Wk8!,kF4!3X

第六十一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德、智、体考核合格,技能达标,准予毕业,由学院发给毕业证书。 x6:40R1?6eo2:9a

第六十二条 学院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在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等方面的申诉,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O8,fR1:4DT4=9Z

第六十三条 在学院接受培训、继续教育、在职学习等其他类型的无学籍的受教育者,其权利义务由受教育者与学院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依法另行约定。 t9.8bi6.2nf3!4K

第六章 经费、资产、后勤 h3!9iV7-1Np6;7E

第六十四条 学院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 D8;1GX1-4ws5~,R

学院对拥有的经费依法依规自主管理和使用。 P1!4DZ2;1MR4=2Y

第六十五条 学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e6+,dJ9+3Cw5~4L

学院按照《会计法》、《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管理财务工作。财务管理人员和财会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严守财经纪律。 U59zl8+3mp1.9r

第六十六条 学院主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按要求向有关部门及经院长批准的其他有关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K,=8zz4!7Cf7?8f

第六十七条 学院专项资金管理,贯彻“专款专用”的原则。学院借入款项,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r4=6bv9+,vT4=3c

第六十八条 学院资产属国有资产,包括用国家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无偿调拨给学院的资产、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接受捐赠等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其他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学院对拥有的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 z9~1aR3+6zX4?7X

第六十九条 学院依法占有、合理使用举办者划拨的土地、学院征用或租赁的土地。 P37EU3+6DC5!1L

第七十条 学院建立“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各项资产管理制度,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G6+3OO4-4wQ8-9d

第七十一条 学院依据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建立保护学院、教职工和学生知识产权的制度。 U5;3Az1:,Kt23Z

第七十二条 学院依法管理、保护、使用校名、校誉等无形资产。 v6;2CD2;4EN9.4C

第七十三条 学院接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捐赠。 k9+7UV1=6us8-3N

第七十四条 学院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后勤保障体系,为教职工和学生提供优质、安全和便捷的服务。 z5=1xd14uz4;2r

第七十五条 学院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e8-1Qv1!5NA8:,U

第七章 学院与社会 i3:9Sc69Vp,,U

第七十六条 学院依法依规及时向社会发布办学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 z1+8st6=,dB8=2h

第七十七条 学院利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和多样化办学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高等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培训,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人才培养培训服务,为终身教育服务。 a4=2kZ,-1Zo8+7g

第七十八条 学院利用自身优势和办学条件,利用职业教育集团平台,为益阳职业教育协同发展服务,并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u1-5bC,!3aw6+7l

第七十九条 学院设立专业建设委员会、校企合作委员会,加强与区域行业、企业的沟通与合作,对接、服务、提升、引领产业,为产教融合和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h5:3Aq8!8Mr4:4O

第八十条 学院可依法设置理事会。理事会是由办学相关方面代表参加支持学院发展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机构,是学院实现科学决策、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重要组织形式和制度平台。 z86Ca9-8Lx2;8M

第八十一条 学院成立校友会,支持校友成立具有地域、行业、届别等特点的校友组织,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其章程开展活动。 N7?8cI1=,EV1-2t

第八十二条 学院校友包括在学院及前身学习或工作过的学生、学员和教职工,被学院授予荣誉职衔的中外各界人士,学院聘请的客座教授、兼职教师,学院授予校友会会员资格的其他个人。 j9+5vP,?3gL,!,s

第八十三条 学院鼓励校友对学院发展建言献策,对做出杰出贡献的校友给予表彰。 x8~1GN2:5tv9=5K

第八十四条 学院依法创办教育基金会,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推动学院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 t9+7t09+,jm18k

第八章 校徽、校歌、校旗、校庆日 l,6bw2.1eF4?7B

第八十五条 学院校徽为圆形。上方是中文校名“益阳职业技术学院”,下方是英文校名“ YiYang Vocational& Technical College ”,中间为蓝色圆形,蓝色圆形中间是一个“YZ”变体。 z1:4eB7+6ap19x

校徽图案为: A8~8lW9=1VA1.1X

第八十六条 学院校歌为《益阳职业技术学院校歌》。 J8.9qA2=4TZ5~4h

第八十七条 学院校旗为红色长方形旗帜,长2.4M,宽1.6M,左上角配以学院校徽,学院中英文名称印于旗面中间位置。 s7-7Wp,=3kF7?9o

校旗图案为: B1~5NK3+1db8;6U

第八十八条 学院校庆日为每年9月份的最后一个星期六。 u,!4Iu27fC7~7M

第九章 附 则 f8.3xR9!6Jg4-7Z

第八十九条 本章程的制定和修订经学院教代会讨论、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学院党委会议审定、益阳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湖南省教育厅核准。 P9=7yP,=5ur9=7j

第九十条 当本章程依据的法律发生变化,或学院的举办者发生变化,或学院发生合并、分立、更名、层次、类别变更等变化,或学院办学宗旨、发展目标、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由院长提议,或者学院党委1/3以上委员提议,或者教代会1/3代表提议,经学院党委决定,启动本章程修订程序。 a58lX6:8qu4+6G

第九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G3;2eA5;1tK6=1b

第九十二条 本章程是学院依法办学的基本准则,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必须以本章程为依据进行修改或完善,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Y9-5kt9:5EJ2~9j

第九十三条 本章程自湖南省教育厅核准后生效,自学院公布之日起实施。 q1.5pX,.8vU8!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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