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人大网(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介
铁岭市人大常委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会议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必须在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时,方能举行。市人民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u,?6IR5=2uA2-2F
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议案的时候,代表可以向有关地方国家机关提出询问,由有关机关派人说明;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市人民政府和它所属各工作部门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质询案由主席团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在主席团会议、大会全体会议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在主席团会议或者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提质询案的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发表意见;主席团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报告印发会议。质询案以口头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由主席团印发会议或者印发提质询案的代表;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书面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主席团提请全体会议决定。调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提请全体会议通过。调查委员会应当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调查报告,市人民代表大会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授权它的常务委员会听取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报告,常务委员会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报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 t4?1ie8-5gJ9~,d
按照《地方组织法》规定,市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p1.5jf91kg8!1L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X5.2RP5.7nh1.4b
2、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 X66GM1:6HE9~3x
3、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m,;2yc1?5gU4:4U
4、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q5+,XU5!3DL4.5G
5、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C7~2Ij3;5Gr4+5K
6、选举市长、副市长; M63TR57wz5=5B
7、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P8=5tX9?2PY2=5C
8、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V57Co3-4Jk6.,S
9、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T1~6xV1+7eO7.1F
10、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o1:8QP7.7jY8!1L
11、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I4!,0L7?,cj7.4V
12、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A,-,NY6!7UM,:7z
13、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D8:,rg8~9wV4~1E
14、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L4;4Fl6-2or7-9z
市人民代表大会设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农村经济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六个专门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y8;5eu2;,pX14b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市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它行使职权到下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常务委员会为止。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常务委员会的决议,由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e9?6ni4+5rS7!6G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e,;8ZR1;2fe9!2k
在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质询案由主任会议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在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上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在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提质询案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权列席会议,发表意见;主任会议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报告印发会议。质询案以口头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由主任会议印发会议或者印发提质询案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V4?3Ux9!2uw6=7f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全体会议决定。 A4;9Jq5!1cg4?7P
按照《地方组织法》规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Q2:5el3+6Nr1:7q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T2.2eq3;6uU3=2u
2、领导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o,!6fT3:5G09;2O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o5;8hY5~7Qz8:6k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b,7Sx1:2Op8.4J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p5:1pg1-5Sa15r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Z2.7uB3=4W03~1o
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T8=,xf5;3iS8;2l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u7+6Aa5;9QC5=4o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市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r8!8CL4.2qC8-6y
10、根据市长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及其他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e2!8PH3-7SN9;1V
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Z1;,oA4!6Qe8=6A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职务; C21yj9!7CU6;5Z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l6?2f0,;7tt3;3w
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w8.6AU5;4FA8?1q
常委会沿革
1980年1月至1981年11月,根据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地方组织法》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的规定,铁岭地区所属六县二市(铁岭县、开原县、昌图县、康平县、西丰县、县级铁岭市、铁法市)分别开展了本级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工作,选出了本级人大代表,召开了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出了县(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正副县(市)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在此期间,铁岭地区的人大日常工作由行署办公室秘书处一名同志协助兼管。 C3-7CA5~7ZQ1;9d
1982年9月,中共铁岭地委第十四次常委会会议听取了行署秘书长崔华汇报省、市(地)、县(区)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后,决定地区人大工作由地委副书记全玉琢同志分管,委托行署秘书长崔华同志主管,设立铁岭地区人大工作联络处(除原1人外,增配2名部队正营职转业干部为秘书),各县(市)人大常委会可设综合、法制、经济、科教办公室。 J3:,st5!7aB2:7r
1983年6月,根据省委电报通知精神,地委决定将原由行署代管的地区人大工作联络处划归地委领导,列为县级单位,并设办公室(配副主任1人、办公室主任1人、秘书2人、司机1人),由地委副书记金维江分管,地委秘书长张立志主管。 y1;1HR8~3Or4?2C
1984年7月13日,辽宁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设立铁岭市、朝阳市的通知,决定撤销铁岭地区行政公署,设立省辖铁岭市人民政府,撤销县级铁岭市、铁法市。14日,地委、行署发出了《关于铁岭地区改建省辖市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决定9月召开市首届人大一次会议,并成立铁岭市选举委员会及办事机构(地区人大工作联络处全力参与工作),负责领导会议的筹备工作和指导各县(区)的选举工作。9月4日,经省委批准,成立铁岭市首届人大筹建委员会,由师小帆任主任,赵连吉任副主任。并确定师小帆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赵连吉、唐云德、刘景宽、邵宝臣、张立志、孔祥明、宋国良、史涤尘为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8月6日,经铁岭市6县2区人代会选举共选出出席市首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480名。 08-,Tm6-7dw,!5I
1984年9月15日至19日,铁岭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铁岭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设财经办公室、法制办公室、教科文卫办公室、人事办公室、办公室共5个工作机构。1987年一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成立民侨外办公室。1988年10月,市首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通过,将除办公室外的5个业务办公室改为工作委员会,新增设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共7个办事机构,即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人事工作委员会。因工作需要,1996年3月,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撤销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设立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农村经济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1999年1月,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撤销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成立内务司法委员会。2003年3月市编委12号文件同意设立市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至此,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共设有机构8个,其中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6个,分别是财政经济委员会、农村经济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常委会的办事机构2个,分别是人事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 M1+8kJ8~9GA1-9v
(2003年11月20日) p99jl2~1xG2=1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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