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潍坊市潍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潍坊市潍城区监察委员会简介
组织机构 B7~7dI2;8BJ6?7B
中共潍坊市潍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潍坊市潍城区监察委员会机关设1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J1=7MK2+3gY4!5H
(一)办公室。 A8+7gx7?5VA9?3x
(二)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S2.6Bu6~4ex7-6M
(三)宣传部。 K7-6Dw5?2so7;4r
(四)党风政风监督室。 v,.5NP4=9Sd2?6e
(五)信访室(区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 K1-7Jf3;4gP3~,x
(六)案件监督管理室。 J4.6xq3~3Sc4:40
(七)第一至五纪检监察室。 d7.4yq8~8gt7.,T
(八)案件审理室。 M,=7NO2-,hq4;4M
中共潍坊市潍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为正科级,列区委工作机关序列,设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v4;7LM4:8cj2-8o
中共潍坊市潍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潍坊市潍城区监察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个,包括区纪委信息中心、区廉政教育中心。 n9;8FG1:4mZ9~8g
中共潍坊市潍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潍坊市潍城区监察委员会派驻机构8个,包括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驻区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H5=9MB1.6UY4~20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M4=6Yp8;,QM,?5O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委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委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值班、安全保密、维护稳定、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派驻机构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t75un2~,Gy37p
(二)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有关干部人事等工作。组织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有关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b5+3uw5-2OX4+,O
(三)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 M3-6Go3;5xV2-4j
(四)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等。 c7=5ll2~2PI,8P
(五)信访室(区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g5+8DT9:6DE,+9Q
(六)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以及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根据上级纪委监委安排部署,配合做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j3-70t,.7sW6;9a
(七)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街道)党组(党工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街道)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E7=4vP4;8KF,+5t
(八)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受理和承办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区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提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建议。参与起草制定区内有关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备案审查、清理、编纂等。 l9+5fe2;6uH5.8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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