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武胜县人民检察院座落于嘉陵江畔、小平故里,成立于1954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停办,1978年恢复重建。现有政法专项编制55名,内设机构8个,分别为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生态环境资源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 o8.,dp5.,XT2!3S
近年来,武胜县人民检察院在中共武胜县委和广安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一主题,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全院干警团结拼搏、忠于职守、敢想敢干、奋 发争先,取得了优异成绩。2002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人民满意检察院”荣誉称号,同年成为全省检察机关唯一被省委表彰为“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 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先进集体”,被县委誉为“政法战线上的一面旗帜”;2003年,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省“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同年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2004年,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2005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2006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2007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同年被中共四川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08年,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2009年,被中共四川省委、省政府表彰为“三大主题活动先进集体”;2010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2011年1月,被中共四川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2011年5月,被中共四川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最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1年5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首批“全国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院”;2011年6月,院机关党委被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授予“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2011年7月,院机关党委被中共四川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2012年,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2013年,院驻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定为“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2014年,院团支部被共青团四川省委表彰为“四川省五四红旗团支部”;2014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一级规范化检察室”;2014年,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表彰为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15年,院团支部被共青团省委表彰为“四川省五四红旗团支部”;2017年,控申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2017年3-9办案组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记三等功。 N73et,;8Sp,9u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武胜县人民检察院正不断进取、开拓创新,以昂扬的姿态、饱满的热情、百倍的信心,向着更高的目标迈进。 X8-1wk7;8Pb,-8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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