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检察院简介
乌海,别称狮城,是内蒙古自治区西部新兴工业城市,1975年8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建立,以“乌金之海”著称,素有“黄河明珠”“葡萄之乡”“沙漠绿洲”美誉。乌海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79年12月31日,下辖海勃湾区、乌达区、海南区3个基层院。全市现有检察干警229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57人,事业编制6人,工勤编制16人,聘用制书记员50人。 X3+2BK6:,az1!2d
近年来,乌海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为维护乌海地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以及司法公正作出了积极贡献。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出台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意见,牵头与纪委、法院、公安等会签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相关工作办法,与行政执法部门、工商联等建立多项联系协作机制,及时提出精准化检察建议,主动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调均衡发展,不断拓展监督的广度、深度、温度和力度。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87人、提起公诉1261人,监督立案11件,监督撤案9件,依法追加逮捕、追加起诉38人,提出刑事抗诉7件、民事行政抗诉32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1件,司法救助7人。扫黑除恶、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等得到自治区、市委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大力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引领,理念更新,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创新开展“八学一讲”党建学习模式,推动讲政治与强业务高度融合。建立友好检察院共建互助模式,与江浙沪地区先进检察院互派干部挂职,与兄弟单位签订《友好共建协议》,共促检察工作协同发展。创新开展为期三年的“办精品案件、创乌检品牌”争创评选活动,在办案质效上做到“求极致”,提升乌海检察品质。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有3个集体和多名干警被最高检、自治区检察院授予一等功、二等功和三等功。建成2个“全国文明接待室”,1个“全国巾帼文明岗”,1个自治区级“青少年维权岗”。有2个单位被评为自治区文明单位,2个单位被评为自治区卫生单位,海勃湾区检察院被评为自治区“八化建设示范院”和自治区档案一级单位,海南区检察院被评为自治区先进基层检察院。 W,-7oQ3-4eK9-1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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