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武穴市人民法院简介
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4月1日,前身是湖北省广济县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武穴市城东新区。全院现有在编人员136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65.4%,每年办理各类案件约6000件,是湖北省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法院、司法公开试点法院。 G6;5HK4+7jD7=70
武穴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含执行一科、执行二科、执行三科、执行四科)、计生庭、司法警察大队,武穴、梅川、花桥、大金、四望、龙坪6个人民法庭,以及工会、纪检组(监察室)、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等共计21个部门。 S5+2lH,+1cn,3Y
近年来,武穴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引,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宗旨,认真履行审判职能,每年审理各类案件6 000件左右,结案率超过95%,调解率超过70%,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被湖北省高院确定为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法院、司法公开试点法院。 d4=9Fn3:6es,;,j
两次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先后被省高院评为“最佳人民法院”、“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等光荣称号,记集体二等功三次;石佛寺、四望等人民法庭多次被湖北省高级人民院授予“先进(模范)法庭”称号,并被最高人民法院、湖北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13次。3人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先进个人,其中1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2人被评为“湖北省优秀法官”,120余人被省高院、中院记功。建院以来,武穴市人民法院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注重打击和预防犯罪,积极化解民事纠纷,不断强化执行措施,大力开展法律宣传,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两次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先后被省高院评为“最佳人民法院”、“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等光荣称号,记集体二等功三次;石佛寺、四望等人民法庭多次被湖北省高级人民院授予“先进(模范)法庭”称号,并被最高人民法院、湖北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13次。3人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先进个人,其中1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2人被评为“湖北省优秀法官”,120余人被省高院、中院记功。 01:5lG3~9OK9!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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