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简介
学校党委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学校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组长由 g9=5mH4:8ei5;2c
学校纪委书记,分管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学校党政办、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 r1+5aZ5!3Wd9~7o
部、校纪委办公室、人事处、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07:,Ma1+4aN6=3r
职责:1. 贯彻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有关决议、决定。 X1?,lv6+3ab73F
2. 研究提出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n89Rc8+3sv7.2A
3. 听取巡察工作汇报。 Q2?6cS7!50g2.,A
4. 研究巡察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K51OB4!8pr8+4i
5. 向学校党委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d5~1hd5:4Od5~,y
6. 对巡察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T3=6YX3?9cJ,:9h
7. 研究处理巡察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E8:7TN9?7rV5:4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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