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简介
学校党委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学校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组长由 e9.3qm8;5nl,7L
学校纪委书记,分管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学校党政办、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 w8!6on9:2Jg6;6i
部、校纪委办公室、人事处、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U,-1oE9+2Vo1-1w
职责:1. 贯彻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有关决议、决定。 y1+5Mi8+9ai3:8n
2. 研究提出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x7:6zI7;,OY3-4D
3. 听取巡察工作汇报。 t,!7no4.3fS7;5H
4. 研究巡察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S1.7or1.8qa3?7D
5. 向学校党委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p4=1Io,:8Yq1;6j
6. 对巡察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S1-7Sh3-6KJ8.,e
7. 研究处理巡察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J1.4VW3~1oS2: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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