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乡村振兴局简介
主要职责 E2;8Ly9-1h06-2A
一、贯彻落实《湖北省扶贫条例》和《湖北省扶持老区建设条例》;拟订全省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拟订全省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各类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H7~5YR,?,am4:,W
二、指导全省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协调和推动解决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f8=9tC3;6aI7;1j
三、负责扶贫专项资金的筹措、计划分配、项目备案和审批;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扶贫信贷项目和外资扶贫项目及其它扶贫项目;负责对财政扶贫资金、老区建设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落实,并组织年度绩效考评;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库的建立。 D7+2nO2;,xV56B
四、负责全省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工作责任制考核;负责组织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雨露计划”、扶贫搬迁、老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和脱贫奔小康等试点工作的实施和检查验收。 D,;8Tb5~9YF9~7X
五、组织动员全社会开展扶贫济困活动;负责全省反贫困领域国际交流和合作;指导各级党政机关组织开展定点扶贫;联系省老区建设促进会、扶贫基金会、扶贫开发协会等社会团体参与扶贫济困活动。 u2!1qc1-5LO6!,p
六、拟订全省老区贫困地区干部培训规划,组织指导老区贫困地区和扶贫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技能、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的“雨露计划”工作;参与实施贫困地区人才扶贫计划。 W61EX2-,uE2-3r
七、负责全省的贫困状况监测和统计工作;组织拟订贫困人口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扶持标准;组织实施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低保等制度的衔接工作;拟订并组织发布扶贫发展报告。 D4,ba42Sj7!8h
八、承担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省扶持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省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U3+5ja65mV36o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05.1Mn6=,Im4;2a
内设机构
综合处 U3~1ET1~8Oi3;1Q
开发指导处 F3?5bA8:6lU7-5B
老区建设处 K6~9Ox,:3cP2~2L
计划财务处 i74re9-,js4.7T
社会扶贫处 c9+3HX3;5NY9!5u
机关党委 U62Lc1=8mD3~3W
政策法规处 r,4EI,?9el3?9m
直属单位
湖北省扶贫发展中心 Z72af8;8NJ7=3i
湖北省扶贫宣传教育中心 y4?8lM9?8yF9~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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